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二、显示股东身份 三、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东会 五、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六、知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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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有哪些权益:股东权益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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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东权益有哪些内容

一、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二、显示股东身份
三、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特定情况下可以召集并主持股东会
五、请求撤销或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六、知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公司股东权益有哪些内容


二、股份制公司的股东有哪些权利和责任?

股份制公司股东的权利体现在俩个方面:普通股和优先股  第一:普通股:   (1)公司决策参与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
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
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
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
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第二:优先股:  (1)优先分配权。
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
  (2)优先求偿权。
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
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
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
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

股份制公司的股东有哪些权利和责任?


三、小股东在公司有那些权力

展开全部股东在公司都是同股同权的,小股东也享有议事权,投票权,分红权,新股认购权,查账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但这是基于股东身份而在于股东会的权力,具体在公司运营层面,要看你在公司是否有具体的职位。

小股东在公司有那些权力


四、股东权益包括哪些内容

股东权益包括以下五部分内容: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包括哪些内容


五、公司股东享主要有哪些权利

《公司法》第4条规定了股东享有的权利,即: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具体来说,股东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股东身份权。
第二,参与决策权。
第三,资产收益权。
第四,知情权。
第五,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除此之外,股东还有退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等权利。

公司股东享主要有哪些权利


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下列权利: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七、公司股东权益有哪些内容

公司股东权益有哪些内容


八、我国现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有哪些规定?

新法对小股东的利益的保护体现在以下7个方面:1、股东知情权:新法规定了股东知情权的范围;
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
但查阅会计帐簿,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股东的查阅要求不合理,有权给予拒绝公司拒绝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给予查阅;
2、股东大会会议,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3、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主持的,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
5、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6、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7、按照新法第75条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即小股东退出公司机制): ;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4)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具体问题类型,进行步骤拆解/原因原理分析/内容拓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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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有哪些规定?


参考文档

  • 下载: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有哪些权益.pdf《国资委上市公司什么意思》《房价下跌股票也下跌怎么投资》《今日股票龙虎榜说明了什么》《东方财富怎么看板块排名》《个股跌破年线意味着什么》下载: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有哪些权益.doc更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小股东有哪些权益》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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