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开的股民要注意什么?
提醒新股民朋友们,新股民炒股莫赌股,补好风险课、技能课和心态课这三堂课再入市。
每一个股民入市前都应该清楚这样一个基本道理—股市是风险市场,不能盲目投入。
不能把家里急用的钱和备用的钱用来炒股,更不能借钱炒股,一般要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来决定采取哪种投资方式,从理性投资角度考虑,炒股的钱应该是用收入减掉支出余下部分的三分之一
二、第3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
人民法院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拍卖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
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拍卖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
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
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拍卖应当先期公告。
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
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
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如果像你据说,法院拍卖时未公示、拍卖后也未告知你拍卖结果,很显然法院的拍卖是有问题的。
三、开盘之前可以买卖股票么?
1. 开盘之前不能买卖股票,只能参与委托竞价,委托竞价时是否成交需要等集合竞价结束后即9:25后才知道,而正式的买卖股票需要等9:30开盘后才可以。
2. 你说的没开盘前价格的忽高忽低是显示的此刻这个价位成交量最大,因为集合竞价撮合阶段是由某个价位的成交量最大而决定该价位为开盘价。
如果在此阶段你的委托买入价大于开盘价,则会按开盘价成交,若你的委托卖出价小于开盘价则按开盘价成交。
3. 集合竞价阶段若按你说的,股价冲高10.9元,你以10元委托卖出,最后要看开盘价是否大于10元,大于则成交,小于则不成交。
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即进入9:30后连续竞价。
扩展资料: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
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
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
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
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1. 如该支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
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
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参考资料:股票百科_集合竞价
四、一酒店房产拍卖,去年评一亿三次拍卖降到七千万后流拍,现在法院再次拍卖却评七千万,这样违反常理合法吗
可以找人参加拍卖啊!也可以向上级执行局反映!是哪个法院的?方便时可以联系我。
北京吴律师
五、3次公开招标流标后怎么处理?
三次流标后,应当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建议总结废标原因,然后采取措施如扩大招标信息发布范围、审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是否设置合理等。
如经调整后还是没有投标人投标或有效投标过少明显缺乏竞争,可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
六、莆田考驾照科目三五次不及格,再报考限多久过期二年还是三年?多少钱?
科目二五次我理解是因为不细心。
科目三没过那就告别马路了
七、法院执行拍卖三次流标怎么办?如果没人买是第二年再拍卖,还是以物抵债?如果三次流标价高于执行金额时怎
法院的司法拍卖最多三次,若流标,其后可以进行变卖。
强制拍卖是有法规约束的,法院及拍卖行都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你所问的问题,这个司法解释中均有明确说明。
流拍后,人民法院不能直接降价20%拍卖,再次拍卖必须在有新裁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这个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八条规定:“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 关于降低保留价,这个司法解释的第八条规定:“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
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八、法院拍卖的570万的商铺房主同意以三次流拍价410万交易,怎么才能最省钱?
我的看法如下:1、原房主同意以410万卖你?如果是法院执行,房主肯定是被执行人,都被法院拍卖了,被执行人还有权做主吗?2、既然可以买得起400-500万的房产,不要为了小钱而丢大钱,很多纠纷都是耍小聪明造成的;
3、按照程序,司法拍卖3次以后,法院还可以执行变卖,变卖跟拍卖不一样,是不需要支付佣金的,仅需要支付过户各种费用就好了,过户的费用大致有营业税(卖方)、契税、交易费、印花税等,具体的要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是有差别的。
综上,我的建议是,只有通过法院购买你的权益才会得到保障,过户的费用你就不要打小九九了,那是法定的,别到时候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三次拍卖后流拍怎么办.pdf《股票的绿什么线》《阿里股票为什么只有腾讯的一半》《一位老散户股票为什么卖不出去》《广发易淘金怎么切换到股票》《创业板开户条件和之前有什么变化》下载:股票三次拍卖后流拍怎么办.doc更多关于《股票三次拍卖后流拍怎么办》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book/122966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