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与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公司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无须股东会同意,转让的程序简单,手续方便,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关股权转让的规定,股东仍须关注股权转让的合法性。
股东欲将股权转让给某个股东,应通知其他股东。
其他股东如果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表示也愿意受让的,则应按照愿意受让股东的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分别转让给愿意受让的股东。
这样规定可以防止因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根本性变化、原先股东设定的表决机制变化。
拓展资料: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资料:股权转让股票百科

二、法人去世他的股份如何转让给第三者
一、此题目中的股权应该是指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
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可以直接依法继承股权份额,通过公开市场予以变现。
二,就针对有限公司股权而言,分以下情况阐述:第一,需要明确自然股东持股的公司章程对此情况是如何约定的。
一般而言,公司章程都是格式套用的版本,对此没有做出约定。
第二、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可以与其他股东就此股权的处置做出协商意见,如果不能达成意见,其他股东也不愿意受让该股权,就可以提出诉讼。
第三、在诉讼中,可以通过判决的形式将股权变更到自然人的继承人名下。

三、股权继承人可以转让继承的股权给第三人吗?
理论 上是可以的,就是正常股权转让操作。
但重点是看你获得股权时签署的协议中对此有没有特别条款的规定,很多是有附加条件的,以协议为准。

四、股东可以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自己指定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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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需要到工商局办理登记。
另外,转让前需获得其他股东同意,因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

五、公司需要为股东的债务负责任吗
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是人类生产实践文明史上的一颗熣灿的明珠,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核心含义,就是公司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公司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超出出资额的,即使有再多的公司债务也不应当再让该股东承担了,此为法定的责任限制。
但是,为了防止恶意利用这一制度而故意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公司是债务人,但公司股东为了逃废债务而把公司的资产进行转移,或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高度混同等等,以实现法律的平衡,法律也设计出了一种补救制度,即法人人格否定制度,又称为“揭开公司的面纱”。
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独立实施了损害公司债权人的行为,而使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公司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该股东偿还公司债务,此即为----揭开了公司表面上人格独立、财产独立的面纱。
《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该规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要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以逃废债务。
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财产混同、业务混同;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这是衡量法人人格能否适用的一个客观标准。
又是一个弹性较大的条款,由法官自由裁量;
3、在债权人利益受损害与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债权人必须要证明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
4、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在主观上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5、股东所承担的应当是补充连带责任,即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权人债务,公司财产不够的,方才由股东承担。
5、承担责任的股东仅为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有限责任的行为的股东,未实施这一行为的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 杨佰林 京衡律师)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六、非上市公司,要把股票1000股转让给另外一个股东,应该怎么操作呢
去本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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