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规定,挂牌公司可以向以下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1)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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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不超过多少股比例:定向增发不超过10人,为什么万科通过定向增发的股权激励是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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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定向增发的人数是否有限制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规定,挂牌公司可以向以下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1)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3)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它经济组织。
公司原股东、董监高人员以及核心员工参与挂牌公司定向增发时,无需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两个优点:引进外部投资者筹集资金时,可增加原始股东份额,避免股份被稀释;
有利于公司记性股权激励,稳定核心业务团队。
对于持股平台的规定: (1)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不得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份发行”。
(2)“接受证监会监管的金融产品,已经完成核准、备案程序并充分披露信息的,可以参与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
为何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公司作为持股平台被禁止:(1)新三板对于挂牌企业发行新股的投资人有两方面的限制:35人的人数限制(向董监高人员、核心员工及外部投资者发行合计不得超过35名,公司原股东不受此人数之限。
)以及合格投资者的门槛要求,因此以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作为持股平台参与定增就有规避上述限制的嫌疑;
(2)由于持股平台需要穿透计算股东人数,限制持股平台认购挂牌企业增发新股也考虑到挂牌公司股东超200人的核算及备案问题。
(计算人数时,持股平台是穿透的,那么在定增时是否穿透认定为股东呢?不会,因为持股平台已经不能获得定增机会,也就没有必要考虑是否穿透认定的问题)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经邦咨询,17年专注于股改一件事。

股权激励定向增发的人数是否有限制


二、定向增发问题

1、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中国股市早已有之。
但是,作为两大背景下--即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项新政,如今的非公开发行同以前的定向增发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在证监会推出的《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 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以及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外,没有其他条件,这就是说,非公开发行并无盈利要求,即使是亏损企业只要有人购买也可私募。
2、非公开发行的最大好处是,大股东以及有实力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投资人可以以接近市价、乃至超过市价的价格,为上市公司输送资金,尽量减少小股民的投资风险。
由于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公开增发计划、并且已经被大投资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通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

定向增发问题


三、定向增发不超过10人,为什么万科通过定向增发的股权激励是15人?

国家证监会规定定向增发的战略投资者不超过10位,是指直接参与的机构或个人不超过10家。
万科通过定向增发的股权激励是15人,是通过持股公司来持有股权激励的股份,因此直接持有万科股份的公司就没有超过10位,符合规定。

定向增发不超过10人,为什么万科通过定向增发的股权激励是15人?


四、关于定向增发!懂的人进来!

1.定向增发的对象主要是机构,基金和大股东一类资金比较大的投资者2.定向增发的股票不会像楼主说的那样,一增发就上市流通。
定向增发的股票都有一定时期的限制流通,只有到了解禁的时间之后才能卖出。
所以增发的股票是否会带来下跌的压力只有等待快解禁的时候才能知道。
如果增发价格低于股票现价,可能就会有抛售的压力,反之亦然。
当然这不是绝对的,如果行情好的时候,即便现在的价格高于增发价格,持有者也愿意继续持有,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关于定向增发!懂的人进来!


五、公司股票定向增发的问题

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 (证监发〔2002〕55号 2002年7月24日) 为完善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行为的约束机制,现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 二、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 三、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
 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 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
 九、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首次申请增发新股的,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有关规定计算;
其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可不受本通知第二条的限制。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1〕43号)第二条同时废止。

公司股票定向增发的问题


参考文档

下载:定向增发不超过多少股比例.pdf《股票正式发布业绩跟预告差多久》《行业暂停上市股票一般多久》《新股票一般多久可以买》《新股票一般多久可以买》《董事买卖股票需要多久预披露》下载:定向增发不超过多少股比例.doc更多关于《定向增发不超过多少股比例》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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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嘉莉
发表于 2023-06-28 15:49

回复 臼井义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个股解禁通常...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