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行股票的条件
发行股票的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四)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五)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新股发行的条件有哪些
1 ;
公司的规模,人员,资金要符合上市的条件。
2 ;
 ;
连续3年赢利。
3 ;
遵纪守法,没有弄虚作假的记录。
符合以上3条,就可发行股票了,当然还要经过注册。
核准,审批。
三、股票发行条件的概述
在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的情况下,一国的法律法规对股票发行规定若干实质性的条件,这些条件因股票发行的不同类型而有所区别。
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的法规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分别作出规定。
四、股票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①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利。
③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同时其认购的部分不应少于3000万元。
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④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的股本总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公司拟发行的股票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可酌情降低公司社会公从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0%。
⑤发起人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⑥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发行股票的条件和主要程序有哪些
您好,就现阶段讲,我国企业申请发行股票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是股份公司。
(2)妻有桩全的橱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3)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要有一定的自有资本。
(4)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至少应有3名发起人;
发起人认购的胶份应至少占发行总额的30,这是对新成立的股份公亩的特别要求。
(5)再次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必须在再次申请发行般察俞的两年内保持无经营亏损。
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1)起草申请发行股票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和文件。
(2)委托知名度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为其资本评估。
(3)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需要先向计划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报批手续。
(4)委托证券公司作为承销机构。
我国股票发行的基本程序: .1。
股票发行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耍求提出发行服票的申请。
首次发行服票的新公司,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①发行股票巾请表,这包括:发行公司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所发行股票的名称、种类,本次发行的范围、总额,每股金额,工西注册登记悄况,发行股票的用途,股息红利分配方式等,②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③企业章程,④发行股票的章程,⑥股票发行的可行性分析报告,⑥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总额的30%以上的验资证明,⑦发行的股票所筹资金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批准文件。
公司再次发行股票,除申报上述文件外,还应向主管机关申报如下文件:①董事会关于再次发行股票的决议,②经注册会计师查核签证的最近两年年度的财务报表。
现有企业实行股份判而发行股票时,除申报上述有关文件外,还应向主管机关申报以下文件:①省(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实行股份制的文件或实行股份制的方案,②由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资产的报告。
2。
有关审批机关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按有关政策进行审批。
3。
主管机关审定股票式样。
4。
发行人在获准发行股票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完成股票发行。
5.承销机构(证券公司)接受发行人委托的股票承销.业务。
6。
投资者购股并在承销机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六、简述股票发行和上市条件
简单一点回答 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千人千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旦筏测禾爻鼓诧态超卡,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七、简述股票发行和上市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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