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的特点: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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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股票与抛售有什么区别!股权质押类信托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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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1、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的特点: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
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2、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动产质押的特点:债务人或第三人(质押人)须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动产质权的行使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
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
质物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
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二、股权质押类信托有什么风险?

股权质押信托的风险在于质押的股权出现贬值的情况,上市公司的股权还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比如股价是100,下跌了60%目前只有40元,你以前质押的价值不够募集的资金,风险就出来了。
所以在选择股权质押类信托的时候要关注信托产品有多大的质押比率,信托公司怎样增加质押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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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吗?

赵红燕律师赵红燕律师解答: 股权是股份的权利质押,一般为股权收益权买卖合同质押,虽然质押了,但是投票权你还有,你还是公司的股东哦,除非到期还不上。
当然也可以全部质押,就是股份质押。
对于风险问题,如果因大股 东无力偿还贷款资金,银行会因按每股净资产值拍卖上市公司股权,遭至一部分 贷款损失: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股权拍卖也会造成上市公司的内部震荡(如公司 控股权变动等)。

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有什么风险吗?


四、什么是股权质押,它对个股走势有什么影响?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
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一般属于利好消息,垃圾股一但股权质押,往往伴随着重大重组,最少也是提高期望值。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什么是股权质押,它对个股走势有什么影响?


五、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一、典权典权在我国是一种受到司法保护的权利。
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对他人的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它具有以下特征:1、典权是不动产物权。
典权的标的物应以不动产为限。
虽然在典权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存在过以动产,甚至人身(典妻雇子,典雇男女)为典权标的的现象,但这是为现代民法所不取的。
2、典权是以支付典价而成立的物权。
典权的设立,以支付典价为要件,因此,设定典权的行为是有偿行为,由于典是“卖”的一种变态,有出卖之实,但无出卖之名,因此当事人议定的典价,大致都在出卖价格的5/10至8/10之间,即不超过出卖价格,但却非常接近出卖价格。
3、典权是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物权。
典权的成立,必须把占有转移给典权人,但不以直接占有为限,只要典权人取得间接占有即可。
例如,典物的所有人(出典人),可以与典权人约定承租典物,即由出典人直接占有典物,由典权人取得对典物的间接占有,典权还以使用、收益为内容,其范围很广,除了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加以限制外,凡是依物的性质可以进行的使用、收益,典权人都可为之。
二、流质抵押:1、流质条款,即绝押条款,是指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预先约定。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流质的约定,不仅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抵押权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债务人的利益。
3、流质条款无效,抵押合同并不因流质条款无效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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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1、抵押的抵押物主要是不动产,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
也可以是动产,如电视、机器设备等。
质押的质押物是动产,如电视、机器设备等;
也可以是权利,如存单、汇票、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转让的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等。
2、抵押的过程中抵押物还是在抵押人的手中,而在质押的过程中质押物必须存放在质押权人手中。
3、抵押合同的生效。
是不动产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是动产的,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的生效。
自动产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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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股东为什么要质押股权

展开全部股权质押是将自己手中的股份质押出去,然后融到资金,类似于抵押贷款,只是标的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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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
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
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
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
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
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
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两者的区别:   一是标的物不同。
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
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
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二是方式不同。
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
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三是担保范围有差别。
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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