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是指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缴付出资的投资者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质押合同将其已缴付出资部分形成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在质押期间,出质投资者作为企业投资者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投资者企业其他投资
股识吧

股票质押要注意哪些,p2p股权质押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阅读:7249次 点赞:14次 收藏:59次
  1. 一、股权质押需要什么资料?

    股权质押是指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缴付出资的投资者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质押合同将其已缴付出资部分形成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
    在质押期间,出质投资者作为企业投资者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投资者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
    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如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应向质权人转移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
    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担保法》第78条第3款) 显然,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权质押既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也不属于备案事项的范围,因此无需办理备案登记。
    质押合同并非要式合同,工商登记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商部门不需要出具生效证明文件。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中有关不得转让股份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质押。
    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 三、上市公司国有股出质的特殊规定。
    从质押的程序来说,首先,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以国有股进行质押,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制订还款计划,并经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
    其次,以国有股质押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最后,根据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
    从质押的目的来说,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
    从质押股份的数量上来说,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

    股权质押需要什么资料?


    二、股权质押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您好,实践中,以股权出质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途径,但应该注意的是,股权质押与其他担保方式相比,法律风险是比较大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一种权利,不像抵押和动产质押的标的,是实在的“物”。
    质押权的实现,很大程度取决于被质押的公司的“含金量”;
    而且,股份质押后,公司可以通过将财产抵押给他人、不予年检、歇业、投资高风险项目、大量增加经营负债等方式,降低公司的价值,使质权难以实现。
    因此,债权人在接受股权出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格。
    新公司法出台后,有限责任公司在出资范围、出资期限、股权出质和股权转让方面与旧公司法有了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的自治范围扩大,因此,严格审查出质人出资情况、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和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都成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的前提。
    (二)审查股权出质的合法性。
    首先,《公司法》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都严格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其次,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起人股份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在法律上都有一定的限制转让的规定,因此,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该部分股份是不能设定质押的。
    对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其股权出质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未经一致同意则不能出质;
    并且,其股权出质范围只能是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三)应合理评估股权价值。
    押合同签订之前,债权人就应当对质押股权进行全面调查和合理评估,正确判断出质股权的担保价值,特别对公司的或有债务应有充分的认识和判断。
    另一方面,本案中直接以持有的债务人股权作为质押并不能增强对债权的担保,因为债务人本身就以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对债权人提供了一种偿债保证,而股权的价值也依赖于公司法人财产的盈利。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股权质押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三、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有哪些,股权质押融资要注意什么

    股权质押融资存在以下风险: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
    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
    无论是股权被质押企业的经营风险,还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终结果都转嫁在股权的价格上。
    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出现资不抵债时,股权价格下跌,转让股权所得价款极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
    虽然法律规定质物变价后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继续清偿。
    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现实状况,贷款人继续追讨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
    由于股权的价值依赖于公司的价值,股权价值的保值需要质权人对公司进行持续评估,而未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相对不完善,信息披露不透明,同时作为第三方股权公司不是合同主体,质权人难以对其生产经营、资产处置和财务状况进行持续跟踪了解和控制,容易导致企业通过关联交易,掏空股权公司资产,悬空银行债权。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现行的股权质押制度因存在诸多缺陷而给质权人带来如下风险:一是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
    股权质押制度规定的优先受偿权与一般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不同,具有特殊性。
    当出质公司破产时,股权质权人对出质股权不享有对担保物的别除权,因为公司破产时其股权的价值接近于零,股权中所包含的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已无价值,实现质权几无可能。
    二是涉外股权瑕疵设质的风险。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在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或核准的期限缴付出资,实行的是注册资本授权制,即股权的取得并不是以已经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前提,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可能以其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设定质权,给质权人带来风险。
    股权质押融资风险的防范:针对上述股权质押融资活动中的一些风险主要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不但可以规避股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风险,还能大力促进股权质押融资的良好发展。
    1、加强对质押权的审查在办理股权质押融资时,一方面应对借款企业及被质押股权所在公司状况进行严格审查。
    充分分析公司的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和产权是否明晰等,对融资目的和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预测借款人未来偿债能力和股权质押的实力,通过有效审查,鉴别出有实力的企业和有价值的股权。
    另一方面审查是否违反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如借款人为公司股东时,股权设质是否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如借款人为公司发起人之一,应审查其股份设质时公司成立是否已届满三年。
    2、加强对出质公司的监督对于股权质押融资来说,仅仅是监督和限制贷款单位的清偿能力来控制风险是不够的。
    要保证出质股权的保值和增值,防范股权出质的道德风险,对股权被质押单位的经营行为进行适当监督和限制是必要的还需要股权出质时的金融机构、出质人以及被出质股权的企业共同协商签订相关的合同,完善合同文本,实现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持续性监督,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中小企业发展中必然会面临外部融资,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其股权进行质押融资,不但可以节省融资成本、降低融资风险,还可以充分认识到其股权价值,同时注意防范股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风险,如此可形成良性循环,在利用股权进行融资的同时还能提升其股权价值,对中小企业来讲,股权质押融资是一个好的融资手段。

    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有哪些,股权质押融资要注意什么


    四、股权质押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1、股权质押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合同 2、一定要办理登记手续,否则质押合同不成立

    股权质押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五、关于股票的质押问题?

    股票质押贷款给个人和企业带来的好处主要是拓宽了他们的消费和投资可能空间。
    当手持股票变现一时显得不划算或困难时,股票质押贷款就相当于提供了持有股票而获变现之利的机会。
    而且,作为投资者,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面临更大的投资选择:当股市低迷时进行股票抵押贷款,可将融到的资金投资到别的实业领域获取收益,取得投资的某种“金蝉脱壳”之效。
    而当股票市场活跃,牛气逼人,可利用质押贷款再买你看好的股票,实现“买空”型信用交易。
    因此,现在大家都认可股票质押贷款将活跃个人消费,带动其他投资行为。
    从宏观上看,目前我国非金融性企业与个人投资者所拥有的股票流通市值简单估计已远超过两市流通市值的一半(约7000亿元),股票质押贷款可能释放的资金潜力相当巨大,对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的推动能力也不可小看。
    但是,虽然《民法》允许包括股票在内的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品,但个人以及对一般工商企业股票质押贷款的政策仍是空白。
    可是,变相的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却毫无疑问地一直存在,参与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一些中小商业银行和信用社。
    地下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说明个人投资者有相当大的融资需求。
    如果向个人投资者开辟合法的融资渠道,那么黑箱操作、地下交易的情况就会大大减少,实际上有利于维护金融秩序。
    当然,需要提醒的是,用股票抵押贷款进行股票买空交易时要注意它在给你带来高收益时所隐藏的高风险。
    用股票抵押贷款进行股票再投资时存在杠杆性,在股票价格上涨时它能把收益率放大。
    但当股票价格下跌时它也会把亏损率放大。
    而且当股票价格跌破了质押股票的警戒线位时,银行有权强制卖出质押股票,这将使你的损失实实在在地兑现。
    因此,切记股票质押贷款买股票杠杆作用的两面性,它本质上是给投资者更大的选择机会,但收益率与风险的伴随特性一点都没变。

    关于股票的质押问题?


    六、p2p股权质押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一、股权质押的主体能否是公司?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有的平台其实不了解股权质押的主体是谁,即谁有权利质押股权。
    比如有些平台的《股权质押协议》中出现了以公司作为出质人,将本公司的全部股 权质押给质权人的条款,那么这类条款有效吗?首先我们得清楚在通常情况下中,公司股东才是持有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并非公司自身。
    因此以公司为出质人,将本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的给质权人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是无效的。
    只有公司的股东才能作为出质人,进行质押。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才能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或股份呢?  1、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而对于公司收购股东的股权后,如何处理该股权没有明确规定,这在实践中观点不一。
      2、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  因此股份公司在法定情形下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但长期持有该股份,需依法注销。
    这类的股份和股权通常是不能质押的。
      二、股权质押的登记  平台在开展股权质押业务时还应当注意股权质押的登记程序。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因此P2P平台接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时,需在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接受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和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权质押时,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登记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 三、质权人与债权人相分离  由于P2P平台上的债权人(出借人)较多,为众多的债权人一一办理股权质押手续较为繁琐,故往往将股权质押登记在平台或平台指定的第三人(自然人/单位)名下,以至于质权人和债权人不一致。
    那么当质权人与债权人不一致时,债权人能否实现质权?  我们认为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当出现质权人和债权人分离的情况时,应当证明质权与主债权是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如债权人、质权人和债务人三方均认可债权人享有质权,或债权人与质权人之间存在委托关系,即债权人委托质权人行使质权。
    否则,债权人难以根据质押合同证明自己是实际质权人的事实。

    p2p股权质押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七、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材料?注意哪些问题?

    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工商局有出质申请书等申报材料的文本及要求。
    股权质押手续的办理相对简单,实际操作中,关键看股权的价值以及你是否接受股权质押。
    一是股权的价值须结合公司净资产情况进行折算,不能以注册资本为参照依据。
    有的公司虽然注册资本很高,但公司净资产很小甚至是负值,股权也就没有什么实际价值。
    二是股权质押对你有没有意义。
    如果对方无法还钱,你可以将质押股权转让,以转让所得获得清偿,这时要考虑股权的变现能力,是否有人愿意购买该股权。
    如果无人购买,或者是你愿意接受股权的,则可以协议以股权折抵欠款。
    这要看你是否愿意经营文化传媒业务以及对该行业是否认知。

    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材料?注意哪些问题?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质押要注意哪些.pdf《为什么熊市不言牛市》《融资标的有哪些好股票》《什么样的老板不值得跟随》下载:股票质押要注意哪些.doc更多关于《股票质押要注意哪些》的文档...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