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列哪项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全部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股东有限责任等恶意损害他人利益,逃避债务等,则可适用“揭开公司面纱原则”追究其连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是
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是公司,跟股东没关系,除非他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或实际出资未达到注册资本要求。
三、公司股东和公司对公司债务各自承担什么责任?
出资额是实际的钱数,股份其实最终也是能计算成钱数的,不过是以股权的大小来确定的份额。
其实简单地说,就是股东在成立公司的时候自认的花多少钱,那么将来有债务了,他出的这么多钱就必须要全部用来还债。
以出资多少为限,如果不够了也不会牵连到自己的个人财产。
四、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copy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bai;
 ;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法 律 责 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du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zhi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dao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五、什么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股东人格与公司人格相互独立,股东原则上无须就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公司股东可能要就公司的债务承担一定的清偿责任,这主要包括五种情形: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如果股东违反了出资义务,包括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
4.公司清算时股东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可能就公司债务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5.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当公司不履行债务时,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六、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在公司法中的规定如下:1、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3、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扩展资料: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
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
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与C公司,那么债务就由B公司与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
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
就是说,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规模减小增加一家新公司。
比如A公司分立成A公司与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债务由分立后的A公司与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
这种情况下债务的承担与法律规定略有不同。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七、公司股东和公司对公司债务各自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本身资产有限,所以也不可能承担无限责任,资不抵债即面临破产.
八、股东在什么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公司法,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如下几种情况: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个人财产连带责任)4.足额出资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
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足额出资的法律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
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5.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法第九十五条)(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款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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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什么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
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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