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权性质如何界定
组建股份有限公司,视投资主体和产权管理主体的不同情况,其所占的国有资产分别构成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
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性质均属国家所有,统称国有股。
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公司投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国有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时,可整体改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资产进行重组。
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权界定应区分改组设立和新设成立两种不同情况。
新设成立股份公司的股权界定如下: 第一, 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直接向新设成立的股份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股。
第二, 国有企业(行业性总公司和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司除外)或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企业(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企业(控股子公司)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直接向新设立的股份公司投资入股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是指什么 跟注册资金有联系吗
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登记的资本。
股本是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时所有股票的面值。
上市公司与其他公司比较,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将上市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并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资本。
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是很重要的指标。
股票的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为股本,股本应等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所以,股本也是很重要的指标。
为了直观地反映这一指标,在会计核算上股份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
公司的股本应在核定的股本总额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
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与股本总额往往不一致,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大于股本总额的,称为溢价发行;
小于股本总额的,称为折价发行;
等于股本总额的,为面值发行。
我国不允许公司折价发行股票。
在采用溢价发行股票的情况下,公司应将相当于股票面值的部分记入"股本"科目,其余部分在扣除发行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后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三、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
其他包括国家股、限售股
四、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一) 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二) 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
公司清算时,仅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不能在公司资产之外主张债权;
(三) 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一个。
股东的身份既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
(四) 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规定:“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五) 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 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请问十大股东中的股本性质,有法人股,流通股,还有";其它";,这个其它是什么意思?
其他包括国家股、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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