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退市后,持有的股票怎么办?
目前A股公司因业绩因素的退市标准是连续3年亏损就要暂停上市(暂时保留代码和资格),如果之后6个月内仍继续亏损就要面临退市处理。
退市股票的处置:有三种可能:一种是重组后再重新回到主板(如济南轻汽);
另一种就是将来上三板;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破产,彻底没有了。
如果你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还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据业绩决定。
之前你首先要去证券营业部开立一个三板市场的股东帐户。
需要你本人带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还有你的股票交易卡。
先办理一下三板股东开户,然后办理一下股票过户。
如果还没有上三板你要耐心等待.。
详细规定说明: 1.据有关规定,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2.根据规定,退市公司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
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3.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
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二、上市公司退市后持有的股票怎么办
上市公司在实行终止上市后一般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三板”)。
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注意该公司进入三板市场交易前的确权公告,并按公告规定的开始时间起到具备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股份确权手续,以免错过该公司在三板市场挂牌当天的流通股份交易,公司挂牌后投资者仍可办理股份确权手续,确权成功的,流通股份于第二个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股东全称、股东证件号码与公司退市时的股东名册所登记信息不一致及过户等情况,其流通股份于第三个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
三、上市公司退市后,投资者持有的股票怎么办?
并按公告规定的开始时间起到具备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股份确权手续,以免错过该公司在三板市场挂牌当天的流通股份交易 上市公司在实行终止上市后一般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三板”)。
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注意该公司进入三板市场交易前的确权公告,公司挂牌后投资者仍可办理股份确权手续,确权成功的,流通股份于第二个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股东全称、股东证件号码与公司退市时的股东名册所登记信息不一致及过户等情况,其流通股份于第三个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
四、公司退市后散户手中股票怎么办?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鲜少发生,若是发生了则有一下两种情况:1、如果公司还在,散户还是这个公司的股东,同样享有原来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以这些股票为凭证获得分红。
2、如果公司破产,则公司的资产将进行清算,用于还贷。
还贷之后若是有剩余资产,则剩余资产清算后散户手中仍然有一份,若是如果不够还贷,也不用散户再自掏腰包去还贷。
3、如果退市的股票上了三板就可以去三板市交易,每周交易三次(一、三、五),还有的是一周交易一次(每周五),根据业绩决定。
首先要去证券营业部开立一个三板市场的股东帐户。
需要本人带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还有股票交易卡。
先办理一下三板股东开户,然后办理一下股票过户。
如果还没有上三板需要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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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退市之后,股票被放到三板市场去,每周开市一天,可以在那里交易,但是价格就更低了。
如果股民不去理睬的话,最后价格会变成零。
原持股的股民需到证券营业部去办一个托管手续才能进行交易。
每周五一次,用竞价方式,涨跌5%。
五、上市公司退市对持有他的股票,该怎么办?
上市公司退市后,它的股票可能会转到三板市场。
持有人在与营业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在三板市场交易。
六、一个上市公司被另外一个上市公司收购了,那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怎么处理啊??????/
如果收购的目的是100%控股并私有化,那么收购方要提出要约收购,并给被收购方的股东以补偿,然后被收购方的股票会被退市如果只是简单控股的话,被收购方也可以继续存在并正常交易。
七、上市公司被收购, 原股东持有的股票怎么办?
有几种情况1是像以前济南钢铁和莱芜组成的山东钢铁,要是莱钢的话,或者要约收购价格卖给大股东,或者重组后变成山东钢铁的股票2上市公司私有化,以要约价格卖给大股东3上市公司只是人家其中的子公司,对股票没什么影响,一股还是一股
八、一个上市公司被另外一个上市公司收购了,那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怎么处理啊??????/
如果收购的目的是100%控股并私有化,那么收购方要提出要约收购,并给被收购方的股东以补偿,然后被收购方的股票会被退市如果只是简单控股的话,被收购方也可以继续存在并正常交易。
九、股票退市了怎么办?资金怎么收回?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的相关安排,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石化”)终止上市后,未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锦州石化的A股股票(以下简称“余股”)按原要约收购价格出售给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将予以收购。
现将余股出售第五期的收购情况及第六期继续收购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余股出售第五期收购情况 截至2006年5月26日15:00,锦州石化余股出售申报第五期届满,经确认的申报情况如下: 截至2006年5月26日余股出售申报情况 股份性质 收购价格 账户总数 股份总数 占锦州石化股本总额比例 1,873,343 锦州石化余股4.25元/股1,219户 0.24% 股 上述已申报出售的余股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收购资金已于2006年5月31日到达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二、余股出售第六期继续收购余股的安排 2006年6月1日--2006年6月30日为锦州石化余股出售的第六期,分为以下两个期间:从2006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27日止为该出售周期的余股出售申报期间,投资者可在该期间内按规定进行出售申报;
从2006年6月28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为该出售周期的结算期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该期间内办理已申报出售余股的资金、证券结算以及登记过户手续,该期间停止接受余股出售申报。
2006年6月30日,已申报出售余股的收购资金到达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在本出售周期的余股出售申报期间内,锦州石化的余股股东可在深交所交易日的有效时间(9:30-15:00)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申报,申报程序同于原预受要约的申报程序,该申报为非交易指令;
余股简称为“锦化退市”,余股出售证券代码为“000763”,收购人编码为“990003”;
收购价格为原要约价格,即4.25元;
申报出售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未被司法冻结的目标公司余股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司法冻结部分不得申报。
该申报在该出售申报期间内可以撤销。
余股股东如需进一步咨询余股收购的有关事宜,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010)66568074或66568199 (010)84886150或84886924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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