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从业人员做股票利润分成怎么判刑
我来回答下1.合法不目前中国的证券市场只允许个人进行个人的投资,不允许投资公司代理进行投资的,所以你所做的推荐,而不是代理投资,在法律上来讲还没有严格的法律界限。
但是国家对这种行业是需要加强管理的,如果将来客户出现问题,法律是不讲情面的。
2.个人的收入问题我国人民的安全意识越来越强,你说的这行是越来越不好做了,很多人是不相信你们的话的,而且中央台的焦点访谈等节目也多次播出这类投资的亏损案件。
所以你的个人盈利已不如从前那么多了,而且还是有风险的,建议三思而后行。
3.说下预测股票准确率的问题---3.1公司应该会有几个股票分析师,但是可以肯定告诉你,80%的概率是不可能的,如果能达到80%,自己贷款做就可以了,何必给别人打工分提成。
---3.2 (80%) 但是,如果公司是私募性质的,就是公司有大量资金,自己也做股票,那么可以达到80%的预测,因为公司可以用手中的资金,在短时间将一个小盘股打到涨停,预测自然不成问题。
---3.3 行情好,预测准,行情不好,sorry,他们就把握不住局势了个人建议,找个好工作,好好干吧。
这种工作不是长久之计,国家总有一天会规范行业的。
二、如果有人故意操作股票违法吗
故意操作股票就是一般所说的庄股。
如果没有达到法律禁止的那种犯罪程度,比如没有利用内幕交易,没有持股超比例,没有联合控股,没有用异常手段拉或砸股价,没有为操控股价制造虚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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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构不成触犯法律。
反之,就会触犯法律。
希望能帮到你。
三、操纵股价是违法的,操盘手是操纵股价的,为什么有人公开培训操盘手证监会却不管?
看你怎么个操纵法,庄家炒股就是操纵股价,那没人管的。
如果你是上市企业管理层,去操纵股价就有人管了。
四、庄家控制股价不犯法吗
犯法,股价被庄家控制是违法的人为操控股市获利,可以向证监会举报。
五、按照法律,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什么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是严禁持有或者买卖股票的。
如果有违反类似规定的,应该予以处罚,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处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故意提供虚假资料,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四条,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零五条,证券公司违反本法规定,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的,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并处以非法融资融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股票坐庄犯法吗
不犯法。
股市坐庄有两个要点:第一,庄家要下场直接参与竞局,也就是这样才能赢;
第二,庄家还得有办法控制局面的发展,让自己稳操胜券。
大部分股票处于典型的绩优股和典型的垃圾股之间,而或者偏向于绩优股或者更接近垃圾股。
理解了两极,可以帮助理解一般股票的炒做。
股市坐庄有两个要点:第一,庄家要下场直接参与竞局,也就是这样才能赢;
第二,庄家还得有办法控制局面的发展,让自己稳操胜券。
因此,庄家要把仓位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仓,这部分资金的作用是直接参与竞局;
另一部分用于控制股价。
而股市中必须用一部分资金控盘,而且控盘这部分资金风险较大,一圈庄做下来,这部分资金获利很低甚至可能会赔,庄家赚钱主要还是要靠建仓金。
七、恶意操控股价的定义是什么?那些庄家机构是怎么操作股票的又不违法?
操纵股价是指,某些股票投资者为了获得巨额盈利,通过控制其他投资者具有参考意义的股票投资信息,控制未来股票价格走势的行为。
操纵股价不一定是机构,也可能是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大股东、隐形股东、个人等,只要集中资金优势、内部信息优势、管理优势等,其他投资不具备的特殊条件,达到使股票价格可持续的改变,为自己获得不正当的巨额利润的行为均属于操纵股价。
操纵手段 1、上市公司,倾力配合 欲话说:苍蝇不盯没缝的鸡蛋。
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相关的上市公司紧密配合,没有上市公司一些高管人员的别有用心,操纵市场者在二级市场上将寸步难行,一事无成。
为了一己私利,部分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配合得天衣无缝,要利润包装利润,要洗盘时制造利空,要出局时炮制题材,就是公司未来的经营能力不容乐观也不遗余力地高比例的送股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还拿出发行新股、配股或从银行借贷的资金交给庄家们委托理财,而庄家们炒做的股票正是该家上市公司,于是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便结成了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这就是部分上市公司为庄家鞍前马后,乐此不疲的根本原因。
2、内幕交易,黑箱操作 所谓的内幕交易就是内幕知情人士利用内幕消息在二级市场上赚取非法利润的行为。
而操纵市场者操纵股价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内幕交易和黑箱操作来实现的。
我们撇开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销的新股和配股不说,仅仅以发生控制权,第一大股东移位的重组类公司为例来揭开操纵市场者利用内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纵股价,操纵市场的冰山一角。
一般来说,重组类公司的内幕人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收购方的高层人士;二是收购方的高层人士;三是财务顾问;四是所谓的二级市场炒做方,即所谓的庄家。
3、多开帐户,逃避监管 为了隐蔽操作,逃避监管,庄家们通过在多家营业部利用多个个人帐户分散筹码,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例如被中国证监会查处的信达信托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亿元资金,利用101个个人股东帐户及2个法人股帐户,通过其下属的北京、成都、长沙、郑州、南京、太原等营业部,大量买入"陕国投A" 股票。
持仓量从4月8日的81万股,占总本的0.5%,到最高时的8月24日的4,389万股,占总股本的25%。
但是,信达信托对上述事实未向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八、恶意操控股价的定义是什么?那些庄家机构是怎么操作股票的又不违法?
操纵股价是指,某些股票投资者为了获得巨额盈利,通过控制其他投资者具有参考意义的股票投资信息,控制未来股票价格走势的行为。
操纵股价不一定是机构,也可能是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大股东、隐形股东、个人等,只要集中资金优势、内部信息优势、管理优势等,其他投资不具备的特殊条件,达到使股票价格可持续的改变,为自己获得不正当的巨额利润的行为均属于操纵股价。
操纵手段 1、上市公司,倾力配合 欲话说:苍蝇不盯没缝的鸡蛋。
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相关的上市公司紧密配合,没有上市公司一些高管人员的别有用心,操纵市场者在二级市场上将寸步难行,一事无成。
为了一己私利,部分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配合得天衣无缝,要利润包装利润,要洗盘时制造利空,要出局时炮制题材,就是公司未来的经营能力不容乐观也不遗余力地高比例的送股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更有甚者部分上市公司还拿出发行新股、配股或从银行借贷的资金交给庄家们委托理财,而庄家们炒做的股票正是该家上市公司,于是上市公司与操纵市场者便结成了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这就是部分上市公司为庄家鞍前马后,乐此不疲的根本原因。
2、内幕交易,黑箱操作 所谓的内幕交易就是内幕知情人士利用内幕消息在二级市场上赚取非法利润的行为。
而操纵市场者操纵股价之所以大行其道,很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内幕交易和黑箱操作来实现的。
我们撇开部分券商炒做自身承销的新股和配股不说,仅仅以发生控制权,第一大股东移位的重组类公司为例来揭开操纵市场者利用内幕交易,黑箱操作操纵股价,操纵市场的冰山一角。
一般来说,重组类公司的内幕人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收购方的高层人士;二是收购方的高层人士;三是财务顾问;四是所谓的二级市场炒做方,即所谓的庄家。
3、多开帐户,逃避监管 为了隐蔽操作,逃避监管,庄家们通过在多家营业部利用多个个人帐户分散筹码,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例如被中国证监会查处的信达信托公司自1998年4月8日起,集中5亿元资金,利用101个个人股东帐户及2个法人股帐户,通过其下属的北京、成都、长沙、郑州、南京、太原等营业部,大量买入"陕国投A" 股票。
持仓量从4月8日的81万股,占总本的0.5%,到最高时的8月24日的4,389万股,占总股本的25%。
但是,信达信托对上述事实未向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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