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对外担保
这就是所谓的融资融券!我们在买卖某只股票时可以参考有没有客户交易担保,可以跟着他的节拍进行买卖,他买我们就买反之同样。
二、股票有那些风险,有什么后果呢?
股票五大风险 股票具有较高的获利性,故而它也具有较大的风险性。
投资人必须先具备有五大风险的概念,对千变万化的股市做好心理准备。
1.结构性风险 政府的政治决策变动或选举情势的变化、天灾、战争等外在环境因素以及国际经济景气的变化,而对股价造成某种程度的影响,称之为结构性风险。
例如波斯湾战争、民国77年财政部开徵证所税,以及每年的选举前后的股市通常都会有相当大的变化。
2.经营风险 企业在经营上受到经济景气变动衰退或萧条,或公司的最高执行长经营方针的错误,财务操作或调度失当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业绩减退或甚至营运发生危机等,进而影响股票价格,此谓之为经营风险。
例如顺大裕、国扬、大颖的财务操作失当导致跳票而使股价大幅下滑,甚至下市。
3.利率风险 市场利率的升降而会造成股价波动的风险。
通常利率上升,股价下跌,利率下降则股价上扬,两者成相反的互动关系。
例如1983年2月初,美国联邦储备局调高短期利率,造成国际股市连声下挫的局面。
4.市场风险 股票价格的形成乃由於市场供需所决定,买卖较频繁的股票表示其市场性较佳,变现亦较容易;
反之,买卖较不频繁的股票表示其市场性较差,每日成交量少,价格变动不易延续。
因此,市场性较佳的股票风险较小,市场性较差的股票风险较大,如上市公司的股票通常比上柜公司的股票变现性佳,市场风险小。
5.购买力风险 投资股票的资金成本因货币贬值或物价上涨而导致购买力降低的风险。
至于后果嘛,要不你会挣钱,要不就会亏本。
还是那句话“股市有风险,投资请谨慎。
”求采纳
三、股东对外担保
如果股东以公司的名义,股份等对外担保,需遵守公司章程,对违法公司章程的担保行为,担保无效如果以个人名义担保,则不需要股份公司担保决议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而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就行表决。
显然公司章程可以另有规定,章程规定不经股东大会表决的也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一般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起诉;
监事会有本法一百五十条规定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会会……向人民法院起诉;
……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起诉或者自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失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
以上是股东享有的诉权,股东要撤销公司一项决议,只有在该决议严重违反法定或章程规定的程序时才有可能。
如果在该项担保的会议召开或表决过程中存在严重程序瑕疵,股东当然可以享有诉权,但如果只是程序问题则不能申请法院撤销,只能走以上所述的诉讼途径。
另外,尽管该项决议可能被撤销并进而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但都只能是公司内部的事,并不影响对外已作出的担保的效力,除非被担保人或担保权人存在明显恶意。
四、给证券公司的朋友做担保,有没什么风险。具体什么样的情况承担什么样的风险?
一般都是不需要担保的,而你呢?无论是什么都最好不要给别人担保,你完全可以不必为没有答应你的朋友这个要求而产生什么愧疚的心境,你不给他担保,或许你们还是朋友,有句话与你共勉:借钱是朋友,还钱是敌人 因为你的朋友本来就不该给你提出这样的要求,而证券公司也没有要求求职者提供担保的权利,所以应该不考虑担保的内容是什么而断然回答说不担保。
五、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这就是所谓的融资融券!我们在买卖某只股票时可以参考有没有客户交易担保,可以跟着他的节拍进行买卖,他买我们就买反之同样。
六、担保的风险
担保的风险很大。
虽然他这笔贷款既有物保(用房产证抵押),又有人保(你属于人保),但一旦你朋友还不了钱,银行既可以执行房产,也可以执行你个人财产,而你个人财产更容易变现。
所以,请你三思。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民三庭
七、上市公司在对外担保上有什么特殊规定
上市公司在对外担保,一般情况下和普通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担保上的规定是一样的,即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但是如果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时,则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拓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参考资料:股票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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