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是对公司事物实行监督的机构,经营规模较大的公司,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担任;经营规模小的公司可设1-2名监事,也可不设监事会。 监事的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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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注意事项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具体作用和有关设置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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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具体作用和有关设置是怎么样的?

监事会是对公司事物实行监督的机构,经营规模较大的公司,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代表担任;
经营规模小的公司可设1-2名监事,也可不设监事会。
监事的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进行监督;
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他们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具体作用和有关设置是怎么样的?


二、有限公司监事的职责与义务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含5人)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公司住所是确定公司登记注册级别管辖、诉讼文书送达、债务履行地点、法院管辖及法律适用等法律事项的依据。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公司住所的变更,须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但是,我国目前暂不允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而应采用"先发起设立,后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
(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缴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三)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这里的"发行"一词有以下两种含义: 1、就发起设立方式而言,发行是指发起人不公开的认足全部股份,筹集设立公司所需要的资本。
2、就募集设立方式而言,发行是指发起人认足不少于公司设立所需股份总数的35%的股份并由发起人向不特定人发出认购股份的要约邀请、要约或单方面表示招募股份的意思。
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设立文件,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发起人应当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到香港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或《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起草制定章程草案。
章程草案须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的有关规定确立公司名称,并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公司的组织机构。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以投资入股、购买、租赁等方式取得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并具备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限公司监事的职责与义务是什么?


三、公司监事指的是什么?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以出资人代表的身份行使监督权力,其监督具有如下特点:一是监事会具有完全独立性。
监事会一经股东大会授权,就完全独立地行使监督权不受其他机构的干预。
董事、经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是监事个人行使监督职权具有平等性。
所有监事对公司的业务和帐册均有平等的无差别的监督权。
第二,监事会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以董事会和总经理监督对象,在监督过程中,随时要求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纠正违反公司章程的越权行为。
为了完成其监督职能,鉴事会成员必须列席董事会会议,以便了解决策情况,同时对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监督情况,为股东大会行使重大决策权提供必要的信息。
第三,监事会监督的主要形式。
为了完成监督职能,监事会的不仅要进行会计监督,而且要进行业务监督。
不仅要有事后监督,而且要有事前和事中监督(即计划、决策时的监督)。
监事会对经营管理的业务监督包括以下方面:一是通知经营管理机构停止其违法行为。
当董事或经理人员执行业务时违反法律、公司章程以及从事登记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时,监事有权通知他们停止其行为。
二是随时调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审查帐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向其提供情况。
三是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提供给股东大会的各种报表,并把审核意见向股东大会报告。
四是当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一般是在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可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此外,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监事会有代表公司之权:一是当公司与董事间发生诉讼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监督机构代表公司作为诉讼一方处理有关法律事宜。
二是当董事自己或他人与本公司有交涉时,由监事会代表公司与董事进行交涉。

公司监事指的是什么?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各自召开的依据和频率

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定期会议、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年会都是一年召开一次,在次年。
临时会议另外有召开办法。
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召开似乎没有时间上的硬性规定,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股份公司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各自召开的依据和频率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是什么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含5人)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公司住所是确定公司登记注册级别管辖、诉讼文书送达、债务履行地点、法院管辖及法律适用等法律事项的依据。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公司住所的变更,须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但是,我国目前暂不允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而应采用"先发起设立,后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
(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股本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缴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资本。
(三)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这里的"发行"一词有以下两种含义: 1、就发起设立方式而言,发行是指发起人不公开的认足全部股份,筹集设立公司所需要的资本。
2、就募集设立方式而言,发行是指发起人认足不少于公司设立所需股份总数的35%的股份并由发起人向不特定人发出认购股份的要约邀请、要约或单方面表示招募股份的意思。
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设立文件,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发起人应当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到香港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或《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起草制定章程草案。
章程草案须提交创立大会表决通过。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公司章程(草案)。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照工商登记的有关规定确立公司名称,并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公司的组织机构。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以投资入股、购买、租赁等方式取得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并具备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是什么机构?


六、公司股份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股权注意事项如下:
1、在双方股权转让交易之中,其中股权转让的一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完成股权转让的交易之后直至企业股权变更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者受让方,应当到有关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且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但是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其企业在向工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应当按要求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公司法》中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的一年之内不得发生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时,必须了解清楚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

公司股份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七、股东担任公司职务,在管理上有什么需要注意

股东们是没有权利直接过问公司的管理事务,要过问的话只能通过监事或监事会人员对公司制度、账务进行监督。
既然你们这5位股东都负责公司某一部门,个个独当一面的现状,那么从心理上,每个人把自己的股东角色与部门管理者角色分开,这关一定要过。
否则在正常工作中会有很多麻烦和想不通的事情,本来很简单的管理问题,由于你们不是单纯的管理者身份,站在股东立场思考的话心理上会要求更多,那就麻烦了。
最重要有什么矛盾都暴露在公司其他成员面前,你们不和,公司就没希望了。
你们5个人首先站在这家公司纯粹的股东角色上思考一下,如果公司这5个部门的负责人不是你们,而都是外聘人员,他们应该拥有什么权利?遵守什么制度?获得什么回报?你们就不能有任何区别的来要求自己。
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每个人仅仅是自己部门的负责人,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与公司别的部门协调配合完成工作即可。

股东担任公司职务,在管理上有什么需要注意


八、注册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项?

你好,希望可以帮到你。
注册需要携带各位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可能需要多份,而且最好是2人以上的股东,一人股东以后很麻烦的;
各股东的亲笔签名;
公司名称必须没有与之前已经注册的其他相同经营范围的重复,如果重复,需要另外换名称;
注册资金最好50万,这样不多不少,日后方便;
最好经营范围多写点,万一日后能经营到的;
公司地址,注册地址如果不是自己的,有租赁合同的话,最好把租金改成无偿使用,这样可以合理避税的,貌似这个税也不小啊。
呵呵,暂时就这么几点,希望对你有用。

注册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项?


九、有限公司监事的职责与义务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很明确,如下: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公司监事的职责与义务是什么?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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