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禁止炒股的人有哪些?
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开立证券账户: (1) 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2) 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
(3) 证券业从业人员;
(4) 未成年人未经法定监护人的代理或者允许者;
(5) 未经授权的代理法人开户者;
(6) 其它法规规定不得拥有证券或参加证券交易的自然人;
(7) 市场禁入者且期限未满者。
二、我国将允许哪些外资公司在沪市发行A股
还有麦当劳,GE,联合利华,东亚银行,百事可乐,西门子,诺基亚,摩托罗拉,爱立信,郎讯,花旗银行,荷兰银行,沃尔玛,高露洁等等。
三、境外投资者在境内投资股票有什么限制?
个人认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直接投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A股是证券投资,属于间接投资,适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供参考
四、中国现行法律对港台或外籍人士购买A股股票有哪些限制条件或规定?知道的请说1下谢谢!
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开立证券账户: (1) 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2) 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
(3) 证券业从业人员;
(4) 未成年人未经法定监护人的代理或者允许者;
(5) 未经授权的代理法人开户者;
(6) 其它法规规定不得拥有证券或参加证券交易的自然人;
(7) 市场禁入者且期限未满者。
五、哪些法律规定了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资股东的股票限售期?
2005年修正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2022年修正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022年6月24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中外合资经营等类型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函》(商办资函[2022]516号),说明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申请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机关可依《公司法》执行,无需再要求“应有最近连续3年的盈利记录”。
从该函的精神可以知道,商务部对暂行规定与作为新法和上位法《公司法》规定相冲突时,也坚持适用新法先于旧法、上位法先于下位法的原则。
《外商投资准入管理指引手册》(2008年版),其第五部分第六条第(二)项“现行有关外资规定与《公司法》不一致的处理原则”中规定,《公司法》有明确规定的,适用于《公司法》;
《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的,仍按照现行外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审核办理。
如,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3万元人民币),股份公司设立人数最低两人要求、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分立合并减资45天一次性公告(从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即可刊登公告,不用等商务部门的原则性批复)等。
因此,关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资股东的股票限售期应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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