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花税会计分录记什么
印花税借方记入管理费用-税金(用于核算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等),贷方直接记现金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四小税(印花税、土地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 贷:应交税金-印花税 交印花税时 借:应交税金-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二、印花税到底要记入哪个科目,管理费用-印花税还是应交税费-印花税?
一般印花税是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印花税是随到随交。
12月份需交的印花税,应在当月去地税结清。
如税务部门同意企业明年1月份交,那就12月份可不作会计处理(印花税一般不多,对损益影响不大),缴税时再作会计处理。
缴纳印花税的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三、印花税到底要记入哪个科目,管理费用-印花税还是应交税费-印花税?
你好,小企业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印花税的规定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印花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发生印花税时,按企业会计准则,借:管理费用贷:应缴税费——应交印花税按小企业会计准则,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缴税费——应交印花税交纳时,借:应缴税费——应交印花税贷:银行存款和印花税核算方法一样的还有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除外)。
四、装饰装修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第一条规定,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
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因此,对于包工包料的装饰装修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为合同应贴印花。
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
五、是装修印花税的问题,应该是哪一方交呢
合同双方均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即建设方和施工方均需要缴纳。
六、印花税到底记入什么科目 有说 管理费用的 也有说 营业税金及附加的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了,,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计入管理费用
七、购买的印花税怎么做帐,需要交的印花税有哪几种?
印花税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中,不通过应交税金核算,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需要交的印花税总的来说有四类,第一类是根据各种合同征收的印花税,第二类是根据产权转移书据(专利权销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征收的印花税,第三类是按照营业帐本征收的印花税,第四种按照权利许可证(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来征收印花税.
八、企业装修时签定的装修合同按什么交印花税
应该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
九、装修及室内设计合同如何缴印花税
【问题】 装饰、装修合同是按加工承揽合同交印花税,还是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交印花税? 建筑设计合同是按建设勘察设计合同交印花税,还是以技术合同交印花税?室内设计合同是以建设勘察设计合同交印花税,还是以技术合同缴印花税? 【解答】 1、装饰、装修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规定:建筑安装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依据上述规定,装饰、装修合同应属于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装饰装修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易混淆,对此,辽宁与山东对于装饰装修合同的印花税判定也分别予以了明确,江苏省无此类具体规定。
下述规定仅供您参考:《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辽地税行[1999]97号)“五、关于装修装潢业合同贴花问题 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含装潢装修内容的,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贴花;
其它装饰装修合同,按加工承揽合同贴花。
” 《关于明确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8]126号)“1、装饰、装修合同缴纳印花税问题。
装饰、装修合同应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以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
” 2、建筑设计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因此,我们认为建筑设计合同应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依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
3、室内设计合同 与上述建筑设计合同相同,也应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征。
技术合同的范围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普通的室内设计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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