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直接持股上市公司股份,就有权自行出售,不用与老板商量,这个没法避免;2、为了避免这个问题,可以让员工在控股公司,即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当中持股,这样他们可以从上市公司的分红当中获得收益,同时不直接持有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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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如何管理职工个人借款|在所有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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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上新三板前企业与个人借款怎么处理?

1、员工直接持股上市公司股份,就有权自行出售,不用与老板商量,这个没法避免;
2、为了避免这个问题,可以让员工在控股公司,即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当中持股,这样他们可以从上市公司的分红当中获得收益,同时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就无法自行出售;
3、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上市前不给他们股份,等上市后进行股权激励,即达到了一定的业绩指标之后,就奖励他们一部分股份,同样可以达到激励员工的作用。

企业上新三板前企业与个人借款怎么处理?


二、请问,在SAP财务处理中,对个人借款之类的处理如何操作?

我是第1个回答的。
你所说的第1种方法是手工账的处理方式,SAP是不建议这样处理的,上了SAP的公司通常是第2种处理方式.如果你们公司没有上HR模块的话,员工可以作为客户管理。
如果是手工记账的话,发生借款时凭证分录为:01(记账码):某某员工 50(记账码):现金或银行存款发生管理费用后记账,凭证分录为:40(记账码):管理费用-(差旅费、招待费等) 11(记账码):某某员工无论员工借款清账与否,记账总是可以记账到费用科目上去。
如果管理费用是初级成本要素,那么在记账的时候需要指定管理费用的成本中心或内部订单或项目编号等成本对象,这是成本会计的典型应用之一。
不太明白你所说的“不能通过统驭科目进入管理费用”是什么意思,估计你的凭证做错了才会有这样的理解偏差。
如果你的第二笔凭证不是通过手工的方式记录,而是使用差旅管理模块实现的话,那你们很可能需要上HR模块,而且员工应该设置为“供应商”而不是“客户”。
员工在“差旅模块”登记自己发生的“差旅费”,保存提交等待领导审核。
这个动作不是制作凭证,不需要写借贷方,所以不存在“统驭科目不能直接过账”的问题。
员工登记完成之后,此条目经领导审核后进入HR的工资模块,自动产生第二笔凭证,管理费用的成本对象是取差旅费登记时填写的成本对象。

请问,在SAP财务处理中,对个人借款之类的处理如何操作?


三、在所有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

问题的关键是该债务是公司债务还是法人代表个人债务,判断的依据是双方证据以及借款时的情节等。
建议持相关证据详询律师。

在所有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向个人借款


四、在员工持股公司ipo后,一般都会出现套现和人才流失现象,要用怎样的管理方法留住以前持股的员工?

1、员工直接持股上市公司股份,就有权自行出售,不用与老板商量,这个没法避免;
2、为了避免这个问题,可以让员工在控股公司,即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当中持股,这样他们可以从上市公司的分红当中获得收益,同时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就无法自行出售;
3、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上市前不给他们股份,等上市后进行股权激励,即达到了一定的业绩指标之后,就奖励他们一部分股份,同样可以达到激励员工的作用。

在员工持股公司ipo后,一般都会出现套现和人才流失现象,要用怎样的管理方法留住以前持股的员工?


五、上市公司为股东提供借款有何规定

您好,量价骄阳为您解答:  对于数额没有规定,但对形式则有限制。
为防止日后纠纷,建议由股东与公司签订借资协议,或直接由股东签订内部出资协议,以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关系。
借资协议或内部出资协议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草拟定(费用约一千左右)。

上市公司为股东提供借款有何规定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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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强
发表于 2023-07-27 13:47

回复 刘大均: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又明确规定了几种应当认定为无效借贷的情形: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详细]

史渝平
发表于 2023-06-30 15:35

回复 王瑶卿:公司职工借款不管是用于个人周转还是公司费用的备用金一般计入其他应收款,若该职员是公司的关联方就不用计提坏账准备,若不是其他应收款就应该计提坏账准备。一般情况都是在年末计提一次坏账准备就可以了。所谓的关联方关系主要...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