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一间公司出现经营困难,1:自然人怎样才能在股票交易中合法收购它?怎样操作?
一般来说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上市公司达到完全控股的情况要超过50%的股份,你按市价算,超过一半的股本就够了。
打个比方说景谷林业,最近几年基本没有盈利,公司主营陷入困境。
目前市价11.30元,股本1。
30亿,要达到绝对控股权的话需要11.30*1.3/2=7.35亿资金,因为超过50%的股份了,开股东大会投票时就是你说了算。
但普通情况下你并不一定需要这么多资金,你只要超过上市公司中的实际控制人或者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就行了。
你指的违法收购可能是说超过5%举牌的情况,其实如果有资金完全可以通过和上市公司谈判直接通过合同收购股份,可能价格会更低,如果想隐蔽收购股份可以用多个帐号或约几个朋友一起买入,但每个帐号不超过5%的股份,这样就不存在举牌的担忧了。
公司收购和个人收购的情况没有很大区别,你开一个公司帐号就能进入市场交易股票了。
二、反向收购上市的反向收购的操作过程及相关具体注意事项
要使买壳上市取得成功,先要找一个好的壳公司。
一个好的壳公司应具备如下条件:1)壳公司中可以没有资产、没有业务,但不要有债务和法律诉讼,就是所谓“干净”的壳,否则对收购公司不利。
2)壳公司的上市资格必须保持完整,包括根据美国证交会的要求,按时申报财力和业务状况,否则美国证管当局可以取消其上市的资格。
3)一视同仁公司要有足够的“公众股份”和“公众股东”,合并后交易才能活跃。
所谓“公众”是指最初上市时购买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
4、壳公司提供法律证明书证明该公司股股为“可交易股额”。
5、商定收购合并方案找到好的壳公司以后,就可以办理的收购合并的手续。
其中对双方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审计最,最时间较长。
接下来是双方商定合并方案,确定股权分配及费用支付方式等腰三角形事宜。
确定购并方案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股权分配壳公司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就有公众股东,否则就不称为上市公司,所以反向收购不能收购上市公司百分之百股份。
越是看好后市的国内企业(题材充足,业绩良好),占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愈高。
2)买壳合并的方式买壳合并的方式是一种“反向收购“的方式。
被收购的本来是壳公司,但因为壳公司是美国的上市公司,不能消失,所以壳公司继续存(名字可以改),只是将股权交由收购公司原股东所有,收购公司则将资产、业务装入壳公司,成为其子公司。
3)收购公司将资产、业务装入壳公司的比例及时机的确定。
6、作法律文件收购合并方案商定后,双方即可编制法律文件、签约。
办理完收购、合并手续后,收购公司就自然变成美国的上市公司,反向收购即告成功。
7、向美国证交会申请双方办完反向收购手续、签约后,向美国证交会申请备案,并向NASD申请股票交易(OTCBB),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如何使股价上涨的问题了。
8、与做市商商谈、沟通为使新合并公司股票能较快上涨,应与做市商沟通,协商策略。
9、与金融公关公司商谈、沟通为了使股票上涨更快,除了与壳公司原做市商及新公司增加的做市商相互配合,通常还需聘请金融公关公司,由金融公关公司向更多的股票经纪人、分析师、机构投资者和一般个别股民推动,使他们注意到新合并公司的发展,引起人们对新公司股票的兴趣。
10、当股价达到US,即右申请进入NASDAQ(其他上市要求见附表)
三、怎么解释";在可以收购本公司股票情况下,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可以收购";?
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票吧?回购的事情不是时有发生吗?只是公司出钱收购的股票得注销,好像是这样。
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应该算在资产重组里边,该“其他公司”将资产并入本公司并折成一定的股份,差不多有点像借壳上市的味道。
反正挺复杂的,什么交差持股,控股套控股,比如说雅戈尔吧,青春投资控股雅戈尔,而李如成又控股青春投资,青春投资旗下的另一子公司又持有雅戈尔的股票,简直一踏糊涂啊,但炒股票好像不需要搞得那么复杂的。
四、反向收购上市的反向收购的操作过程及相关具体注意事项
五、公司可以收购自己的股票么?
原则是不可以的,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六、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展开全部第四十六条 任何个人不得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千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超过的部分,由公司在征得证监会同意后,按照原买入价格和市场价格较低的一种价格收购。
但是,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量减少,致使个人持有该公司千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超过的部分在合理期限内不予收购。
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个人持有的公司发行的人民币特种股票和在境外发行的股票,不受前款规定的千分之五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 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但是,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量减少,致使法人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在合理期限内不受上述限制。
任何法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后,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百分之二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法人在依照前两款规定作出报告并公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和作出报告前,不得再行直接或者间接买入或者卖出该种股票。
第四十八条 发起人以外的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百分之三十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所有股票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按照下列价格中较高的一种价格,以货币付款方式购买股票:(一)在收购要约发出前十二个月内收购要约人购买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二)在收购要约发出前三十个工作日内该种股票的平均市场价格。
前款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前,不得再行购买该种股票。
第四十九条 收购要约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应当向证监会作出有关书面报告;
在发出收购要约的同时应当向受要约人、证券交易场所提供本身情况的说明和与该要约有关的全部信息,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产生误导。
收购要约的效期不得少于三十个工作日,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
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收购要约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第五十条 收购要约的全部条件适用于同种股票的所有持有人。
第五十一条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的,为收购失败;
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
收购要约人要约购买股票的总数低于预受要约的总数时,收购要约人应当按照比例从所有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中购买该股票。
第五十二条 收购要约发出后,主要要约条件改变的,收购要约人应当立即通知所有受要约人。
通知可以采用新闻发布会、登报或者其他传播形式。
收购要约人在要约期内及要约期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不得以要约规定以外的任何条件,购买该种股票。
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有权在收购要约失效前撤回对该要约的预受。
七、PE如何出售合作公司的股票
这个问题有点多啊。
对的,PE在企业上市后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减持,要通过券商。
企业上市要寻找专业的投资公司(PE)和券商,优化财务结构、资产结构。
至于PE是怎么成立的你可以看一些专业的书籍和网站。
参考文档
下载:金融服务公司如何收购股票.pdf《股票st以后需要多久恢复》《股票一般多久卖出去》《股票交易后多久能上市》下载:金融服务公司如何收购股票.doc更多关于《金融服务公司如何收购股票》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ubject/41484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