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说分两种情况:假如你妻子95%的股份是婚前就有的,你不能分割股份,只能分割未分配利润这一部分;假如你妻子95%的股份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那么在分割未分配利润的同时,还可以分割股份和公司的资产,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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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的股票如何分——离婚问题,请朋友给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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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分配股份?

简单的说分两种情况:假如你妻子95%的股份是婚前就有的,你不能分割股份,只能分割未分配利润这一部分;
假如你妻子95%的股份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那么在分割未分配利润的同时,还可以分割股份和公司的资产,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涉及婚姻法、公司法和财务方面的专业知识。

夫妻离婚后如何分配股份?


二、离婚问题,请朋友给个回答。

在2001年实施了经修正的《婚姻法》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司法解释(下称《解释(一)》、《解释(二)》),使现行《婚姻法》具有了更大的可操作性。
尤其是《解释(二)》(2004年4月1日实施),进一步对新类型离婚财产纠纷进行了解释,对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房屋纠纷、知识产权的收益、股票、债券等进行的最新解释,适应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财产以及夫妻财产形态呈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但仍有不少法官反映在处理这类新型案件时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
① 本文拟在最新的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对离婚时按揭房屋、投资与孳息纠纷、公司股权纠纷、知识产权收益等新类型财产纠纷进行尝试性的探讨,希望能对司法实践有参考价值。
一、以“按揭”方式购买的房屋、汽车产生的离婚纠纷 目前对以按揭方式购买的房屋或其他贵重财产进行分割的纠纷占了离婚财产纠纷相当大的比例。
解决这类案件首先应对“按揭”这一法律制度的性质进行符合法理的界定,才能提出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一)对按揭制度性质探讨的必要性。
按揭制度源于英美法系的衡平法中物的担保的一种类型,是指债务人(按揭人)将自己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以担保债务履行,债务人通常继续占有该财产。
当债务履行完毕时,该财产的所有权又转还给债务人。
若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债权人依据其对按揭财产的所有权而支配其交换价值,从而担保债权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② 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在法律中对按揭进行定性规定。
在金融实践中,按揭指购房人将其与房产商的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权益抵押给银行,银行贷款给购房人并以购房人名义将款项交由房产商以支付房屋价款,若购房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则按揭银行有权将按揭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或由房产商将该房屋回购,并以回购款偿付银行本息。
③ 对于按揭的性质学界莫衷一是。
如认为按揭从性质上而言属于让与担保(日本引入按揭制度时将其命名为让与担保)主张按揭与让与担保在本质上都是以转移所有权作为债权担保的方式。
④ 或认为按揭是权利质押和按揭的“结合体”(简称“结合体说”);
⑤ 又或认为按揭是一种信托方式等等。
⑥ 其中“让与担保说”和“结合体说”较具有代表性。
对于按揭本质的认识至关重要,如认为按揭是一种让与担保,则债务人在未偿还完贷款之前,所有权属于银行;
待债务清偿之后,所有权返还至按揭人即债务人名下。
当事人在婚前办理的按揭手续,若按让与担保的理论,则所有权在住房贷款未偿还完之前都属于银行,而非夫妻任何一方,显然使问题复杂化。
按照国内各银行按揭贷款实际操作程序和“按揭”房屋登记程序来看,本文更倾向于按揭是权利质押和抵押的结合。
对于尚未建设或者正在建设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购房者于房屋建成并进行产权登记前,仅拥有向发展商请求交付房屋的债权,而以此债权向银行贷款设定质押更符合我国现有担保法的规定。
而当房屋建成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后,便转化为以实体的房屋作为向银行贷款的抵押担保。
因此,我国大陆在实践中的按揭制度与香港、英美法中的按揭和大陆法中的让与担保制度都有所区别,并不存在将购房者的所有权转让的环节,也不存在回赎的过程。
在担保法和相关的民事法规没有对按揭这样一项特殊的担保制度进行规定之前,我们只能认为按揭是权利质押和抵押的结合,但又不能认为仅等于质押或等同于抵押。
在理清了按揭制度的本质后,结合当事人办理按揭手续的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和支付首期付款的资金来源以及其他因素,才能判断按揭房屋在离婚分割财产时的归属。

离婚问题,请朋友给个回答。


三、法律达人请进!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最稳妥的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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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在我跟我妻子离婚,她已经到法院起诉。她要求分割我名的股票部分,该部分应该怎样分配?

看似对您很不利,建议你找个律师咨询一下,这事情有些麻烦。
而且对方已经起诉,要积极应对,才能不人财两失。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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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请说说离婚后,法律上财产分配的规定

如果婚前没有关于财产的约定的话:一方名字下的存款,如果是婚后存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婚前存的协议解决,一般视为个人财产。
以父母名字存视为父母财产,不用分的。

请说说离婚后,法律上财产分配的规定


六、离婚双方财产是怎么分割的

以下是《婚姻法》就离婚案件财产的处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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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离婚前中的奖怎么分 专家:彩票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应当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夫妻双方在婚前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可以签订婚前协议,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违反了婚姻家庭关系中关于互相忠实义务的,无过错方可以得到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在婚前签订协议,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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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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