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组管理人是没有责任给员工发工资的,对于拖欠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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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职工怎么弄|公司破产重整,我还能留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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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企业破产了,请问企业破产重整员工能得到什么

    企业破产重组管理人是没有责任给员工发工资的,对于拖欠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优点:方式简单。
    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
    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
    例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企业破产了,请问企业破产重整员工能得到什么


    二、上市公司破产,B公司接手,对于员工怎么办?

    对于员工,看新公司的股东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是基于继续发展做大的话,会保留骨干,管理层洗牌,换成自己的心腹。
    基层骨干,多数情况下会有相应的升职,是为了收买关键骨干的心。
    大致的思路如此,更多的是出于新股东的考虑。
      劳动合同方面,不会就地取消合同的。
    正常的干,干的好,短期内升职是有机会的哦!

    上市公司破产,B公司接手,对于员工怎么办?


    三、烟台国企破产重组职工如何安置

    【破产 职工 安置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8)188号第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政策仍应执行《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
    其中规定对职工‘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付给安置费,标准不高于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的三倍’,这一政策适用于破产企业的各类职工,包括合同制工人。
    关于自谋职业的职工是否保留养老保险关系问题。
    我们认为,自谋职业者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原养老关系依然保留。
    自谋职业者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继续参加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统筹。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烟台国企破产重组职工如何安置


    四、公司破产重整,我还能留下吗?

    公司破产重整,我还能留下吗?


    五、上市公司黄了企业员工怎样处理

    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珐笭粹蝗诔豪达通惮坤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所以,楼主你不用担心,也不要听其他人忽悠,企业破产,职工权益是会得到优先保障的!

    上市公司黄了企业员工怎样处理


    六、上市的股分有限公司破产后对职工如何处置

    破产的公司,上不上市都1个鬼样。
    职工也就随着下岗呗!

    上市的股分有限公司破产后对职工如何处置


    七、公司破产重整,我还能留下吗?

    展开全部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请破产,依据《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被拖欠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员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
    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
    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重整,我还能留下吗?


    八、新劳动法有关企业破产职工的处理办法

    展开全部  不合理!经济补偿金都应按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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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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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补充:  上面已经说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工作年限的,而不是按哪种合同的形式,关健是你是否已经领到你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已经付足了,而又能双倍支付给其他所谓的固定工.那你也没得讲了.  法律规定了应付经济补偿金.但没有规定单位不能多付的.

    新劳动法有关企业破产职工的处理办法


    九、企业破产重整程序怎么走

    你问的太宽泛了,基本程序是向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破产管理人来接管企业,之后的程序就由管理人主导了!
    如果有具体问题可以查破产法,也可以HI我!

    企业破产重整程序怎么走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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