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并购的程序怎么走
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分为两种: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
其中,要约收购的程序为:1、作出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和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2、发布要约公告收购人在依照法律规定报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3、终止交易与强制收购。
而协议收购的程序分为:1、作出协议收购书面报告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2、发布协议收购公告。
收购人在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书面报告后,要作出其协议收购的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二、如何收购上市公司
收购方式大概有两种,楼上说的很好哦,形式上大概是:1、收购方递交被收购公司收购说明,并协商收购价格;
2、在股票市场上购买被收购公司的股票,达到控股数时也就是达到收购目的了。
当然,2种方法可以同时进行,双管齐下。
收购可用现金或收购公司发行股票进行收购。
三、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程序是怎样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程序如下:收购双方协商收购事宜。
收购方进行收购之前会与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出收购意向,双方就收购事项进行磋商和谈判,最终就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征得被收购股权所有人或其代表的同意,以及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涉及国家股或者(国有法人股),必须向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报告,申请批准。
另外有些特殊股份的转让还必须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收购方与拟被收购的股权人签订收购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是上市公司收购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中约定收购股份的数量、价格和履行方式、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
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报告、公告义务;
协议收购双方履行收购协议,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等相关手续。
四、企业并购需要经历哪些主要过程,企业如何进行并购
1、过程1)前期准备阶段。
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并购策略,初步勾画出拟并购的目标企业的轮廓,制定出对目标企业的预期标准,如所属的行业、规模大小、市场占有率等。
据此在产权交易市场搜寻捕捉并购对象,或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发布并购意向,征集企业出售方,再对各个目标企业进行初步比较,筛选出一个或少数几个候选目标,并进一步就目标企业的资产、财务、税务、技术、管理和人员等关键信息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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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并购策略设计阶段。
基于上一阶段调查所得的一手资料,设计出针对目标企业的并购模式和相应的融资、支付、财税、法律等方面的事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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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谈判签约阶段。
确定并购方案之后以此为基础制定并购意向书,作为双方谈判的基础,并就并购价格和方式等核心内容展开协商与谈判,最后签订并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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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割和整合阶段。
双方签约后,进行产权交割,并在业务、人员、技术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整合,整合时要充分考虑原目标企业的组织文化和适应性。
整合是整个并购程序的最后环节,也是决定并购能否成功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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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所有企业并购必须经历的过程。
我国现阶段企业的并购分为上市公司的并购和非上市公司即一般企业的并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很大不同,其中上市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受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更严格的法律限制,其并购程序也更加复杂。
2、并购1)企业决策机构作出并购的决议。
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对企业进行并购形成一致意见,做出决议。
并授权有关部门寻找并购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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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并购对象。
企业并购成功的第一步是选择正确的并购对象,这对企业今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一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选择,一种是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其信息来源于全国各地,信息面广,信息资料规范,选择余地大。
另一种是并购双方直接洽谈,达成并购意向,制定并购方案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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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尽职调查并提出并购的具体方案。
并购企业应对目标企业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如目标企业的企业法人证明、资产和债务明细清单、职工构成等进行详细调查,逐一审核,并进行可行性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并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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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国有企业被并购,应由具有管辖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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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行资产评估。
对企业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是企业并购成功的关键。
并购企业应聘请国家认定的有资格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购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同时清理债权债务,确定资产或产权的转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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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确定成交价格。
以评估价格为基础,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以协议、拍卖或招标的方式,确定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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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签署并购协议。
在并购价格确定后,并购双方就并购的主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由并购双方的所有者正式签定并购协议。
8)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及法律手续。
在这个过程中,并购双方按照并购协议的规定,办理资产的移交,对债权进行清理核实,同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及土地使用权等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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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并购公告。
并购完成后,并购双方通过有关媒体发布并购公告。
参考资料股票百科.股票百科[引用时间2022-12-24]
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
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六、上市公司的法定几种收购方式
该规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的规定,构成了现行法律和规章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规范。
思宁认为,上述规范确立了中国大陆上市公司收购的五种法定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 其他合法方式应理解为包括三种,即一般收购;
间接收购;
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的收购。
为了表述的简洁,并考虑其特征,可以把通过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等方式的收购概括为“被动收购”。
一、一般收购 一般收购是指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以及达到5%后继续购买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但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30%的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达到20%的,与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未超过30%的收购人,在权益披露的内容要求上有所区别。
如果根据这种区别进一步划分,可以将一般收购分为“简要披露的一般收购”和“详细披露的一般收购”。
二、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的收购。
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看,要约收购是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方式。
不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
因此,除了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触发点外,第二十三条规定实际上也鼓励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未达到30%的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但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这种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三、协议收购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受让股份,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的收购。
协议收购的股份是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特定股东的股份。
在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这种股份是非流通股;
在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这种股份是限售的流通股。
参考文档
下载:如何运作被上市公司收购.pdf《蜻蜓点睛股票卖出后多久能取出》《卖完股票从证券里多久能取出来》《大股东股票锁仓期是多久》《财通证券股票交易后多久可以卖出》下载:如何运作被上市公司收购.doc更多关于《如何运作被上市公司收购》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ubject/36060830.html
董贤
发表于 2023-07-24 20:48回复 雷沃斯:1、如果您是融资买入的,需要保持维保比例超过300%,才可以将涉及要约收购的证券转至普通账户进行要约收购。(转出后,维保比例不得低于300%)2、如果您是选择融券卖出的股票涉及到要约收购,需要在上市公司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