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行后原控股股东不再绝对控股,有影响么
这个不会有影响,只要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实际控股人和实际控制人
应该还是有所区别的。
我们可以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来讨论,毕竟这个有相关法规明确规定。
就上市公司而言,其实际控股人通常是持有股份最大的股东,但也有可能某公司或某人通过关联企业或控制下的企业合计持有股份最大,这样该公司或个人就是实际控股人。
而实际控制人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收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对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一)在一个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
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二)能够行使、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的;
(三)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的;
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四)通过行使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由以上可以发现,某公司或个人即使不是实际控股股东,即他以及其关联企业拥有的股权并不占控股地位,但如果他能够以受托表决权形式获取足够多的表决权,也能对公司起到实质性控制,成为实际控制人。
举个在国内可能出现的例子: 某人A拥有核心技术和管理能力,引进资金方B以及其他股东共同组建C公司,其中A持有30%股权,B持有55%股权,其他股权由其余小股东持有。
C公司筹建后,A与B签署协议,约定B将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表决权过渡给A,B只享有对C公司的收益权。
这样,对于C公司而言,B是其实际控股人;
而A成为其实际控制人。
在国外,这种实际控股人和实际控制人分离情况可能会更常见些。
因为有些国家的股权可以区分内含表决权股权和不含表决权股权。
那些持有不含表决权股权的股东可能成为实际控股人,但真正的实际控制人是持有最大表决权的股东。
这是家族型企业快速融资发展又不失去对企业控制的一种重要模式。
三、有没有实际控制人完全通过持股公司持股的案例?
一、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护股东权益。
(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 (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四)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一)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三)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所以说,并没有限制公司法人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
关键是看你这个公司治理的的规范情况。
四、无实际控制人是否会有上市障碍
个人认为这一点不会带来实质性障碍如果这样的话,一二大股东都锁定三年应该就满足监管层的要求了
五、有没有实际控制人完全通过持股公司持股的案例?
之前有类似问题。
可以考虑通过司法确权,即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真正股东资格,然后再诉讼过程中调解,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委托人的股东资格。
之后在凭借该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发函给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因为属于确权,不存在转让所得,因此股权转让不应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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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问:无实际控股人的股票好吗
不太好,有道是自个孩子自个爱!!
七、上市公司对员工的好处以及后期待遇
司上市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千人千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当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话,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里。
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发展需要资金。
上市就是一个吸纳资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场,设置一定的价格,让这些股份在市场上交易。
股份被卖掉的钱就可以用来继续发展。
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说如果一个公司有100万股,董事长控股51万股,剩下的49万股,放到市场上卖掉,相当于把49%的公司卖给大众了。
当然,董事长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卖给大众,但这样的话就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有恶意买家持有的股份超过董事长,公司的所有权就有变更了。
总的来说,上市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好比100%持有,赔了就赔100,50%持有,赔了只赔50。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靠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提高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agency problem)。
坏处也有:1,上市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订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
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订的低一点
八、请问一家公司上市,上市前公司股份是一百万股,实际控制人持有51%!如果发行二百万股,总股本是三百万
上市发行的股份公司,大股东不能在市场上随便买卖流通股或者自己持有的股票,要公告还有锁定期,更加不能参与新股的申购
参考文档
下载:无实控人上市公司后期发期怎么样.pdf《一般股票持有多久才能赚钱》《股票改手续费要多久》《股票账户多久不用会失效》下载:无实控人上市公司后期发期怎么样.doc更多关于《无实控人上市公司后期发期怎么样》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ubject/34861232.html
甚加戈
发表于 2023-07-21 20:53回复 蔡美月:假设控股股东变化了,但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且变化前的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受到了重大处罚,变化后的控股股东没有;或者直接把转让前的控股东个注销了。那就是可以规避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重大处罚这个条件了。如果是...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