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板股票如何买卖
必须让券商帮你开通创业板的权限,然后就可以买卖创业板股票了,原来开通创业板要求开户满两年,现在没有这个限制了。
祝投资顺利。
二、创业板公司的原始股怎么交易?
如果这公司在创业板上市这公司会自动在证券交易所帮你爸爸的原始股登记上去的,到时候你爸爸只需要办理证券帐户后就可以了,或者另1个可能,你爸爸和其他原始股东一样他们的股份全部挂在1个公司名下,他们的股份要卖只有通过该公司名下才得到钱现在你爸爸只需要把原始股的凭证收藏好就可以了,以免该公司出错或者不认帐
三、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是不是在上市的前一年内不可以进行股份转让
是的股票发行上市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章、规则等有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以下程序:(1)改制与设立:拟定改制方案,聘请保荐机构(证券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改制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拟改制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签署发起人协议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取消了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这一环节。
(2)尽职调查与辅导: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上市公司必备知识,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对照发行上市条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准备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目前已取消了为期一年的发行上市辅导的硬性规定,但保荐机构仍需对公司进行辅导。
(3)申请文件的申报:企业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制作申请文件,保荐机构进行内核并负责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国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文件。
(4)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文件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同时征求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意见,并向保荐机构反馈审核意见,保荐机构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反馈的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初审结束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进行申请文件预披露,最后提交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5)路演、询价与定价:发行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中国证监会进行核准,企业在指定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等信息,证券公司与发行人进行路演,向投资者推介和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与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办理股份的托管与登记,挂牌上市,上市后由保荐机构按规定负责持续督导。
四、创业板交易需要什么手续?
五、你好,纳斯达克创业板的原始股怎么交易,解禁期内可以交易吗??
同问。
。
。
六、新四板能转创业板吗
新四板不是创业板。
新四板是针对中小企业个性化资本服务需求而开发的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敲钟+资本教育与服务品牌。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
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
七、公司要上创业板,如果公司向员工出售原始股,都有什么方法,听说有两种,一种是员工只有,一种是公司要回
注册几家公司,让员工持有给公司的股份,参股拟上市公司即可。
八、创业板交易需要什么手续?
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但需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
二、不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可开通创业板交易吗?答:原则上不鼓励这类投资者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如坚持要直接参与,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同时,还应就其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才能开通交易。
三、投资者一定要亲自到营业部签署创业板风险揭示书吗?答:原则上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文件。
针对投资者年龄超过70周岁、身体残疾或者身处国外等特殊情况,证券公司可视需要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与其签署风险揭示书或接受持公证委托书的代理人代为申请办理。
四、只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不打算进行创业板股票交易是否也必须签署风险揭示书?答:是的。
如果投资者没有依照适当性管理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开通创业板交易,则不能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
五、机构投资者是否需要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答:不需要,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直接进行创业板交易。
六、创业板投资者需具备两年投资经验,交易经验的核查标准有一条“IPO与增发中的新股认购,但不包括新股申购”,如何理解新股认购与申购的区别?答:新股申购是指投资者在新股发行期间申请购买的行为,新股认购是指投资者在新股申购中签后缴款购买股票的行为。
如果一个投资者参与了新股申购但没有中签,那他的申购行为将不能作为交易经验计算。
七、开通创业板交易资格需具备两年的股票交易经验,如果一个投资者在1998年开了股东卡做了交易,但后来注销了,在2008年又开了一个新股东卡做交易,这种情况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呢?答:交易经验的认定日期具体为:沪、深市场A股证券账户从1991年7月8日、B股证券账户从1992年2月21日至查询日前一交易日发生的首笔股票交易的日期。
账户注销后又开设新账户,如果能认定为同一人,则可延续计算。
八、如同一个证券账户在多家证券公司进行创业板交易,是否要在每家证券公司处提出开通申请并签署风险揭示书?答:投资者需要到每一家营业部都办理交易申请,但只需要在一家营业部签署风险揭示书,其他营业部可根据投资者出示的已签署的风险揭示书副本办理开通手续。
其他营业部也可根据自身客户管理需要,收集客户信息并进行风险测评及风险提示工作。
九、针对不同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在风险揭示书签署两个或五个交易日开通创业板交易,其交易日如何理解?答: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如果在T日签署风险揭示书,证券公司将在T+2日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不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如果在T日签署风险揭示书,证券公司将在T+5日为其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其中,“T日”表示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自然日,“T+2”、“T+5”分别表示该自然日之后的第2个或第5个交易日。
如果投资者在周五、周六、周日签署风险揭示书,则都应当在次周的周二或周五开通创业板交易。
十、创业板市场交易开通申请是否可以撤回?答:可以。
投资者在申请期间(两个交易日或五个交易日内)或已经开通后经审慎考虑,可以要求撤回或关闭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另据介绍,截至8月9日,本市已与证券公司签署风险揭示书,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的投资者共有10240人,占全市投资者总数的比例不到1%。
该负责人建议有意开通创业板交易的投资者,在审慎投资的前提下,关注证券公司的有关安排,尽量提前从容办理,避免在首批企业上市前集中到营业部办理有关业务,造成不必要的拥堵。
九、创业板的股票交易有那些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规则(送审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第二节交易席位 第三节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第五节交易主体 第三章证券买卖 第一节交易单位、报价单位 第二节价格涨跌幅限制 第三节委托 第四节申报 第五节竞价与成交 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项 第一节开盘与收盘 第二节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第三节除权除息 第四节大宗交易 第五章交易信息 第一节交易信息管理权 第二节行情揭示 第三节股价指数 第四节公开信息制度 第六章交易异常情况 第七章交易纠纷 第八章交易费用 第九章罚则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创业板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 务院关于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决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1.2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本所" 创业板上市证券(以下简称"证券 ")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创业板上市债券和债券回购的交易规则,本所另行规定。
1.3创业板市场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4创业板市场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2.1.1创业板交易场所,由交易主机、交易席位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组成。
2.1.2交易主机接受申报指令进行撮合,并将成交结果发送给会员。
第二节交易席位 2.2.1交易席位 以下简称"席位" 是会员在本所进行证券交易的通道。
2.2.2席位的交易品种和买卖权限由本所规定。
2.2.3每个席位应当具备至少一种通信备份手段,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
2.2.4会员在本所办理席位开通手续后,方能进行证券交易。
2.2.5经本所同意,席位可以在会员之间转让。
未经本所许可,禁止会员将席位以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使用。
2.2.6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创业板专用席位。
专用席位只能由持有人自用,不得用于代理其他投资者买卖证券。
专用席位持有人应当遵守本规则关于会员的规定。
第三节交易品种 2.3.1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 (一)股票;
(二)投资基金 (三)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 府债券等);
(四)债券回购;
(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 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2.4.1创业板市场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每交易日上午9 00至9 25为集合竞价时间;
上午9 30至11 30,下午 1 00至3 00为连续竞价时间。
遇国家法定假日及本所公告的休市时间,创业板市场休市。
本所认为必要时,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变更创业板市场交易时间。
2.4.2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第五节交易主体 2.5.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 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2.5.2会员应当根据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在创业板市场从事证券代理 买卖业务或证券自营买卖业务。
2.5.3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委托会员代理。
2.5.4本所可以依法限制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及
参考文档
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ubject/34420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