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你们企业收入确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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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认,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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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知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你好,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你们企业收入确定的时间。

税务知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二、【每日答疑】请问印花税贴花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答:您好,根据《印花税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于书立或领受时贴花,书立或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每日答疑】请问印花税贴花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判断

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分为3种:1.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对于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来说,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预收账款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区分金银首饰和非金银首饰纳税人进行确定:1.对于销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
2.对于非销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对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来说,其收入确认时间大致可分为2类:1.销售货物,以发出商品时间为纳税人确认收入时间;
2.提供劳务,如果不跨纳税期,纳税人确认收入时间为提供劳务终了时;
如果跨纳税期,一般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判断


四、房地产企业印花税征收确认时间?

在发生应税行为的当月确认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次月15号以前,解缴税款。

房地产企业印花税征收确认时间?


五、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印花税的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二条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
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三十三条 代售户所售印花税票取得的税款,须专户存储,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结报,或者填开专用缴款书直接向银行缴纳。
不得逾期不缴或者挪作他用。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条 应纳税凭证粘贴印花税票后应即注销。
纳税人有印章的,加盖印章注销;
纳税人没有印章的,可用钢笔(圆珠笔)画几条横线注销。
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
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及印花税票之间的交接处。
第二十一条 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第二十三条 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后,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第二十四条 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
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
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六、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怎么确定?

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是确定纳税间隔期的起点,一般以权责发生制的原理来确定纳税义务的发生时点。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怎么确定?


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八、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印花税发生义务时间是在应税凭证的书立或领受时缴纳。
具体地说,合同在签订时缴纳;
营业账簿在启用时缴纳;
权利、许可证照在领受时缴纳。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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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家
发表于 2023-06-26 12:57

回复 谦冲: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所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或计税期间。我们开出发票,如果是4月份开出发票,应该在5月初大概是5.1-5.15日之间交4月份的增值税,那么交的增值税税款所属时期就是4月份。我们缴纳所得税一般都是...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