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改公司章程,削夺股东优先购买权,强制转让股权合法吗?
您好! 修改原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大股东利用通过股东会议3/2表决同意通过,小股东不同意修改章程: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的规定,大股东可以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做出特别规定,削夺老股东优先购买权合法吗? 其他股东要求优先购买的,须征得转让股权的股东的同意,如转让股权的股东不同意,则其他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象这种修改章程规定削夺股东优先购买权,转让有效吗 ?:(通过股东会议3/2表决同意,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修改公司章程: 一、将公司章程第12条第6款“(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删除。
第二十九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其他股东要求优先购买的,须征得转让股权的股东的同意,如转让股权的股东不同意,则其他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但转让股权的股东不能以明显低价转让股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第三十条 股东违反股东义务,有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的行为的,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对该股东的股权采取强制转让。
被强制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可以购买。
二、股份有限公司无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也称不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投票。
它与记名股票比较,差别不是在股东权利等方面,而是在股票记载方式上。
这种股票所有权的特点是必须具体地占有股票本身,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需要经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东大会的消息。
无记名股票的好处在于发行手续简单,易于购买和转让,不足之处在于公司对股东情况难以控制,可能导致经营风险较大。
按照规定,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无记名股票可以任意转让的股票。
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
不记名股票发行时一般留有存根联,它在形式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体,记载了有关公司的事项,如公司名称、股票所代表的股数等;
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于进行股息结算和行使增资权利。
中国《公司法》在这方面的规定为:股份有限公司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
一种在股票上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以原联邦德国最为流行。
凡持有无记名股票者,即取得股东资格。
此种股票仅凭股票所附息票领取股息,故可以自由转让。
但无记名股票必须向公司缴足股款之后才能发给,因为这种股票不记载股东姓名,如果允许股东缴付部分股款即发给股票,日后不知股东姓名,无法催缴未付股款。
与记名股票比,无记名股票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由于无法向股东寄送书信,不易收集委任书,甚至会影响到股东大会;
二是发行公司不能掌握无记名股东的姓名,很难避免股份被包购和公司被篡夺的局面。
正是由于无记名股票存在一定弊端,有些国家不允许发行这种股票。
英国公司虽允许无记名股票发行,但受严格的交易制度控制管理,许多大陆法系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几乎都是采用无记名,形式发行的。
无记名股票转让和过户手续简便,交易方便,一经转让股权马上就可易手。
三、修改公司章程,削夺股东优先购买权,强制转让股权合法吗?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规定,不能通过章程剥夺。
章程违法无效,可以起诉。
四、什么是回购公司股份?为什么要这样做?有何利弊?黄光裕就这样做过,有何目的?麻烦大家给予解答,感谢
回购股份,就是指公司股东从市场里购买公司的股票,增加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份额。
利:巩固自己在公司的地位,例如股份多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派遣自己人,参与公司管理;
取得更多发言权,如增加同意和否定一些公司决议的成功性等等,很多……弊:自己掏出兜里的真金白银去购买,有时必须花高价;
同样,单个股东独大,一言堂,不利于公司管理等……黄光裕这么做,是为了防止自己的大股东地位被夺,被边缘化;
因为公司管理层打算增发股票,稀释黄光裕在公司里的股份份额;
以及打算在股东大会引入一些其他董事;
黄光裕只有增加股票份额,增加自己的投票权,在股东大会上否定这些管理层提出不利于他的决议!参考资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贝请注明出处!
五、公司法股票:公司增发新股会剥夺大股东权益吗?
看公司的性质。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对新增注册资本有优先购买权,大股东同样可以购买该部分的新增年资本,此举并不能削减大股东的权益。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没有优先购买权。
另外,我猜想你说的权益并不是分配利润,资本增加可能导致企业利润增多,并不一定会导致股东获利受损。
我猜想你说的权益应该是股东的表决权。
公司事务的决定并不是由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决定,通常是由持股比例的表决权投票决定。
即使大股东持股比例下降至40%,如果小股东内部不团结,决定无法一致。
公司的前程还是会由大股东把持。
六、英国股票市场的优点
英国股市进入基本不会亏钱 呵呵
七、绩效股 属于股权激励中的哪一种
属于业绩股票。
如果经营者绩效未能达到规定目标,经营者将丧失原持有的部分绩效股。
这种方式使经营者不仅为了夺得绩效股而不断采取措施提高经营绩效,而且为了使每股市价最大化,也会采取各种措施使股票市价稳定上升,从而增加所有者财富。
但即使由于客观原因股价并未提高,经营者也会因为获取绩效股而获利。
扩展资料业绩股票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典型模式,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 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
激励对象:在以后的若干年内经业绩考核通过后可以获准兑现规定比例的业绩股票,如果未能通过业绩考核或出现有损公司的行为、非正常离任等情况,则其未兑现部分的业绩 股票将被取消。
特点1、高管人员的年度激励奖金建立在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基础之上,直接与当年利润挂钩,一般与当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相联系;
公司每年根据高管的表现,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
2、公司奖励基金的使用是通过按当时的市价从二级市场上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完成,从而绕开了《公司法》中有关股票期权的法律障;
3、高层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行权时间上均有一定限制;
4、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奖金在一开始就全部或部分转化为本公司的股票,实际上在股票购买上有一定的强制性。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绩效股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业绩股票
八、公司法股票:公司增发新股会剥夺大股东权益吗?
回购股份,就是指公司股东从市场里购买公司的股票,增加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份额。
利:巩固自己在公司的地位,例如股份多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派遣自己人,参与公司管理;
取得更多发言权,如增加同意和否定一些公司决议的成功性等等,很多……弊:自己掏出兜里的真金白银去购买,有时必须花高价;
同样,单个股东独大,一言堂,不利于公司管理等……黄光裕这么做,是为了防止自己的大股东地位被夺,被边缘化;
因为公司管理层打算增发股票,稀释黄光裕在公司里的股份份额;
以及打算在股东大会引入一些其他董事;
黄光裕只有增加股票份额,增加自己的投票权,在股东大会上否定这些管理层提出不利于他的决议!参考资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贝请注明出处!
九、给员工股份的相关问题,请帮助解决,100分,谢谢!
根据您的描述,我理解您的意图是:一方面,通过赋予这两个员工一定比例的股份实现两个目的:其一,感谢他们在之前创业阶段的忠心耿耿;
其二,使第三家店的经营业绩与他们的收益挂钩,从而激励他们继续努力工作,使第三家店的生意更加兴隆。
另一方面,又要防止他们以功臣自居,以持有的股份左右您的决策甚至篡夺企业的控制权。
根据上述意图以及您的企业的现实情况,建议参照“虚拟股票”的股权激励模式,设计激励机制: 1、与激励对象(即这两个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授予他们一种“虚拟”的股份,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
如果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则被授予者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但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
2、上述模式的优点是:(1)它实质上是一种享有企业分红权的凭证,除此之外,不再享有其他权利,因此,虚拟股份的发放不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股本结构。
(2)具有内在的激励作用。
持有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去经营管理好企业,使企业不断地盈利,进而取得更多的分红收益,公司的业绩越好,其收益越多;
(3)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
因为获得分红收益的前提是实现公司的业绩目标,并且收益是在未来实现的。
3、上述模式的缺点是:在这种模式下的企业分红意愿强烈,导致公司的现金支付压力比较大。
因此,这种模式要求您的企业现金流要比较充裕。
4、根据上述安排,您的其他几个问题的解答是:(1)由于他们并不享有表决权,所以不会危及您的领导地位;
(2)由于股份是虚拟的,退出时虚拟股份自动失效,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参考文档
下载:如何夺取股票投票权.pdf《增发股票会跌多久》《股票锁仓后时间是多久》《股票停牌多久能恢复》《股票k线看多久》《股票放多久才能过期》下载:如何夺取股票投票权.doc更多关于《如何夺取股票投票权》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ubject/338893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