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才能发行股票
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
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1.包销发行方式。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
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方式。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 股票发行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
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
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 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
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 股票发行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编辑本段]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股市发行
参与网上新股认购,不过由于发行价偏高破发现象多,要选择性申购。
三、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措施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新股发行制度是核准制,基本工作程序: 1、发行人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
2、主承销商负责推荐发行公司;
3、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查发行申请文件;
4、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依法负责核准;
5、发行人到证券市场筹资。
四、如何完善新股发行定价机制
证监会:新股发行制度在多方面进行微调 2022.3.21 一是进一步优化老股转让制度。
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强化募集资金合理性的信息披露。
新股发行募资数量不再与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量强制挂钩,但要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特点、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等因素从严审核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发行人、转让老股的股东和相关网下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财务资助等不当利益安排。
二是规范网下询价和定价行为。
规定网下投资者必须持有不少于1000万元市值的非限售股份。
由证券业协会在自律规则中细化网下投资者需要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定价能力等条件,对不具备定价能力、未能审慎报价、在询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公布,推动形成具有较高定价能力的投资者队伍。
三是进一步满足中小投资者的认购需求。
增加网下向网上回拨的档次,对网上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要求网下保留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量的10%,其余全部回拨到网上。
同时,网下配售进一步向具有公众性质的机构倾斜,在现行向公募和社保基金优先配售40%股票的基础上,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再安排一定比例的股票优先配售给保险资金和企业年金。
四是强化对配售行为的监管。
加强规范性要求,增加禁止配售关联方,禁止主承销商向与其有保荐、承销业务合作关系的机构或个人配售。
规定公募基金等公众投资机构的配售比例应当不低于其他投资者。
在网下自主配售时,承销商对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应当相同。
五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后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加大事中事后检查力度。
在承销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加大对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
证券业协会还将采取相关自律措施,加强监督检查。
五、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有哪些特点
一是建议进一步强化发行人和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建设的责任。
二是要求会计师和事务所提高职业能力,防范财务虚假披露行为。
三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获得上市的批文后,可以在有效期内根据市场的行情自主选择启动发行的时机。
四是行业市盈率是询价和定价的参照,而不应该成为指导价。
[3]五是对不同违法违规行为,相对应的监管处罚措施应该进行细化和具体化,使惩戒更具有操作性和威慑力
六、如何推动中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要推动中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首先,要扫除法律障碍。
其次,要尽量确保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之前证监会为改进监管工作提出“在发审会前对中介机构底稿进行抽查”,在目前阶段,造假上市回报极其丰厚,抽查难以防止所有企业的造假行为,仍将可能让部分造假企业蒙混过关获得上市资格,若指望通过抽查来威慑制止所有企业的造假动机,这对投资者而言仍然存在较大风险。
实行注册制,其核心是确保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为此必须对每家拟上市企业信息都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的严格审核,否则,发审人员既不对企业的价值进行判断,又不能尽量保证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发行审核的意义就不大。
其三,要推进退市制度等配套改革。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不能单兵突进,而要整体推进,需要大量的配套制度做支撑。
比如说,现在国内不少互联网企业尽管处于亏损阶段,但也纷纷在美国成功上市,未来随着注册制的实行以及沪深交易所上市门槛的降低,A股市场也可能出现亏损公司上市的情景,只要投资者捧场,相信企业将来有发展前途,亏损企业同样可以上市,但如果A股市场仍然维持目前上市公司随意资产重组和借壳的局面,一些绩劣公司上市后就会不思进取,反正可以卖壳或重组,所得利益同样丰厚。
事实上,实行注册制的成熟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率都比A股市场高得多,注册制与绩劣公司高退市率其实相辅相成,不能割裂开来,这或需要在推进注册制时予以明确。
参考文档
下载:如何完善股票发行机制.pdf《买了股票持仓多久可以用》《蜻蜓点睛股票卖出后多久能取出》《股票订单多久能成交》下载:如何完善股票发行机制.doc更多关于《如何完善股票发行机制》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ubject/338301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