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抛出股票?
具体来说,可以总结出以下四条原则,作为投资者理性地作出卖出决策时的考虑因素: 第一、当公司宣布重大的重组或新投资项目后。
对于许多投资者来说,公司重组、新的投资项目,往往意味着公司将要产生新的效益、创造新的局面,似乎是一个很好的买入时机。
但实际上,从基本面的角度讲,当公司进行重大重组、准备新投资项目时,往往是经营前景不妙的时候。
试想一下,如果你现在做的生意还能赚大钱的话,你还会想到要去重组、投资其他项目吗?当然有些企业重组后能够重新高速成长,但经验显示,大多数的重组效果都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而且,从股市的角度讲,这些消息往往会被当作出货的借口。
第二、当你发现更好的投资机会时。
对于每一名投资者来说,能够准确地判断价格走势的底部和顶部,可以说是梦寐以求的理想,但现实的情况是: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到这一点,甚至更糟的是,人们的判断往往是与实际情况正好相反。
因此,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较好的策略也许是不要去判断哪里是顶部哪里是底部,而是一直持有。
只有当你发现了更好的投资机会时,才去把原来的股票抛出,去买新的股票。
第三、当你重新分配投资组合比例时。
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股票投资成功主要是取决于如何分配他的资金比例,而不是买了什么股票。
也就是说,采用组合投资的方法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
你可能决定把三分之一的资金投入高科技股中,三分之一资金投入低市盈率股中,还有三分之一投入小盘股中。
你需要定期对你的组合进行调整。
比如,几个月后,由于高科技股市值上升,已占到总比例的二分之一,这时,你就可能要减持高科技股,把资金补充到其他的板块中去。
第四、当股价超过你的目标价位时。
也许你一开始就没有定目标价位,那你就不需要理这一条。
但如果你定下了目标价位后,一旦真地达到这一价位时,就应该抛掉。
因为你在定目标价位时,总有你的理由,而在你定目标时,一般还是能比较理智的,但当股价上涨的时候,多数人的脑子往往就会开始发热。
所以,为了避免犯错,最好还是及时抛掉。
当然,你卖出后,可能股价还会再上涨,但这只能说是你判断失误,而不是由于你头脑发热的缘故。
以上四条卖出原则并不能使你能够在最高价上把股票抛掉,事实上没有任何一种策略能做到这一点。
但是,它们能帮助你减少非理智因素的影响,使自己的投资行为更成熟。
二、股票怎么买入与抛出
股票根据大盘的趋势来选择风险,第二个股选择没有翻倍或者价格相对比较便宜的或者正在进行震荡下跌的股票,可以买入,股票如果成交量缩小一般可以考虑卖出,这个有很多的分析工具,几句话无法说清楚。
三、怎样抛出股票?
具体来说,可以总结出以下四条原则,作为投资者理性地作出卖出决策时的考虑因素: 第一、当公司宣布重大的重组或新投资项目后。
对于许多投资者来说,公司重组、新的投资项目,往往意味着公司将要产生新的效益、创造新的局面,似乎是一个很好的买入时机。
但实际上,从基本面的角度讲,当公司进行重大重组、准备新投资项目时,往往是经营前景不妙的时候。
试想一下,如果你现在做的生意还能赚大钱的话,你还会想到要去重组、投资其他项目吗?当然有些企业重组后能够重新高速成长,但经验显示,大多数的重组效果都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而且,从股市的角度讲,这些消息往往会被当作出货的借口。
第二、当你发现更好的投资机会时。
对于每一名投资者来说,能够准确地判断价格走势的底部和顶部,可以说是梦寐以求的理想,但现实的情况是:没有一个人能够做到这一点,甚至更糟的是,人们的判断往往是与实际情况正好相反。
因此,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较好的策略也许是不要去判断哪里是顶部哪里是底部,而是一直持有。
只有当你发现了更好的投资机会时,才去把原来的股票抛出,去买新的股票。
第三、当你重新分配投资组合比例时。
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股票投资成功主要是取决于如何分配他的资金比例,而不是买了什么股票。
也就是说,采用组合投资的方法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
你可能决定把三分之一的资金投入高科技股中,三分之一资金投入低市盈率股中,还有三分之一投入小盘股中。
你需要定期对你的组合进行调整。
比如,几个月后,由于高科技股市值上升,已占到总比例的二分之一,这时,你就可能要减持高科技股,把资金补充到其他的板块中去。
第四、当股价超过你的目标价位时。
也许你一开始就没有定目标价位,那你就不需要理这一条。
但如果你定下了目标价位后,一旦真地达到这一价位时,就应该抛掉。
因为你在定目标价位时,总有你的理由,而在你定目标时,一般还是能比较理智的,但当股价上涨的时候,多数人的脑子往往就会开始发热。
所以,为了避免犯错,最好还是及时抛掉。
当然,你卖出后,可能股价还会再上涨,但这只能说是你判断失误,而不是由于你头脑发热的缘故。
以上四条卖出原则并不能使你能够在最高价上把股票抛掉,事实上没有任何一种策略能做到这一点。
但是,它们能帮助你减少非理智因素的影响,使自己的投资行为更成熟。
四、抛出股票的方法有哪些?
股票抛出的常用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分别是本利分离操作法、定点了结法、停止损失了结法、分批了结法,下面就来详细介绍这四种抛出方法。
1、本利分离操作法。
所谓“本利分离”,是指把本金(最初投入股票的资金)和利润区别对待。
具体地说,是把本金作为短线投资,追逐在一些强势股上,而利润则作长线投资,投放在绩优股上。
这样做的好处是,本金可以及时出手获利,风险小;
利润放在长线股上,心理负担轻,可以静待股价向有利位置发展。
2、定点了结法。
股市常常出现各种令专家“跌眼镜”的情况,对此,一种使人少伤脑筋的“卖法”就是“定点了结”,即股价升到某一点时便抛出所持股票。
当然,这个点不是盲目确定而是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盈利对比和发展势头等分析工作后确定的。
股市中容易使人误入歧途的是“贪念”。
原本期望某种股价上升到20元,及至涨到20元了,又想会不会继续涨至30元呢?结果错过时机,股价回跌反被套牢。
3、停止损失了结法。
这种操作方法是将所持股票在股价回落到一定点时了结,以停止损失。
比如投资人确定,不管股价如何上涨,只要回跌1元即行了结。
这种方法对小股民很实用,让出了小利,却解决了无法把握股市涨势的问题,人们形象地称之为“滤嘴法则”。
4、分批了结法。
简单地说,就是不一次卖光手中股票,分批酌量出脱。
这种做法是在自己判断力较弱时,对定点了结法的补充。
“分批了结法”主要分为“定量分批了结法”和“倒金字塔出贷法”。
如果持有某种股票2万股,成本是每股15元,预定初卖点是25元,一批卖5000股,以后每升2元卖一批,这样就是25元卖5000股,27元卖 5000股,直卖到31元。
这是“定量分批了结法”。
“倒金字塔出贷法”则是每批出手的股数由小而大、呈倒金字塔形。
显然,采用“倒金字塔出贷法”,获得较前者大,但所承担的风险也相应增大。
分批了结法弥补了由于涨价幅度判断不清而可能造成的利润减少,但股票出手过程拉长,就要承担股票在高价位变动的风险。
五、股票如何抛到最高点?
能够抛到最高点的都是疯子,这次可能抛到最高点,但以后的N次可能都是抛到最低点,做人不要学的太过贪婪,人心不足蛇吞象,你能够迟到鱼身就很不错了,至于鱼头和鱼尾还是留给其他人吧~
六、怎么抛股票?
股票的买入和抛出是股市操作的两个基本环节,股票市场上常有这样的说法:“会买不如会卖。
”这说明股票抛出更重要。
本利分离操作法 所谓“本利分离”,是指把本金(最初投入股票的资金)和利润区别对待 。
具体地说,是把本金作为短线投资,追逐在一些强势股上,而利润则作长线投资,投放在绩优股上。
这样做的好处是,本金可以及时出手获利,风险小;
利润放在长线股上,心理负担轻,可以静待股价向有利位置发展。
定点了结法 股市常常出现各种令专家“跌眼镜”的情况,对此,一种使人少伤脑筋的“卖法”就是“定点了结”,即股价升到某一点时便抛出所持股票。
当然,这个点不是盲目确定而是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盈利对比和发展势头等分析工作后确定的。
股市中容易使人误入歧途的是“贪念”。
原本期望某种股价上升到20元,及至涨到20元了,又想会不会继续涨至30元呢?结果错过时机,股价回跌反被套牢。
停止损失了结法 这种操作方法是将所持股票在股价回落到一定点时了结,以停止损失。
比如投资人确定,不管股价如何上涨,只要回跌1元即行了结。
这种方法对小股民很实用,让出了小利,却解决了无法把握股市涨势的问题,人们形象地称之为“滤嘴法则”。
分批了结法 简单地说,就是不一次卖光手中股票,分批酌量出脱。
这种做法是在自己判断力较弱时,对定点了结法的补充。
“分批了结法”主要分为“定量分批了结法”和“倒金字塔出贷法”。
如果持有某种股票2万股,成本是每股15元,预定初卖点是25元,一批卖5000股,以后每升2元卖一批,这样就是25元卖5000股,27元卖5000股,直卖到31元。
这是“定量分批了结法”。
“倒金字塔出贷法”则是每批出手的股数由小而大、呈倒金字塔形。
显然,采用“倒金字塔出贷法”,获得较前者大,但所承担的风险也相应增大。
分批了结法弥补了由于涨价幅度判断不清而可能造成的利润减少,但股票出手过程拉长,就要承担股票在高价位变动的风险。
七、股票怎样买进抛出
在低点的时候买入,等到涨到高点的时候再卖出。
八、如何抛股票?
1.定点抛入法。
股价升至某一点时抛出所持股票。
2.止损了解法。
买股票之前处于风险控制原则一般都设定一个止损位。
3.分批减仓法。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如何抛出.pdf《股票涨跌周期一般多久》《三一股票分红需要持股多久》《场内股票赎回需要多久》《农民买的股票多久可以转出》下载:股票如何抛出.doc更多关于《股票如何抛出》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ubject/32855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