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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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市公司如何追究刑责案例,公司非法集资抓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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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非法集资抓哪些人?

    1、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非法集资的公司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仅法定代表人要负刑事责任,而且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具体量刑要根据每个人在非法集资中的作用和地位来定。
    要看员工在这个案件当中承担何种角色和是否参与了犯罪具体行为而定,如果是并不知情,且并无多余收入分得赃款,那么不构成犯罪,要以公安机关具体查明案件事实为准。

    公司非法集资抓哪些人?


    二、刑事责任追究

    一定要起诉,不能让肇事者逍遥法外!

    刑事责任追究


    三、关于法律的问题(员工触犯刑法,单位如何处理???)

    1.如果该员工工作满15年,那么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继续工作到退休.2.单位解除合同,员工可以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取的相应劳动报酬,调解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仲裁.3.仲裁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计算.可以因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时开始重新计时.4.因为劳动报酬拖欠的不受时效限制,当是应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就是你朋友一样,要赶快)4.该关于劳动报酬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5.劳动仲裁不收费!6.该员工先触犯了单位规章,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多发1月工资进行解除(该员工是 第1条的情况除外).

    关于法律的问题(员工触犯刑法,单位如何处理???)


    四、写会计分录,会的教一下。收到某公司投入的原材料一批,确认的价值为800000元

    借:原材料8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0贷:实收资本936000 。
    投资者投入材料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按资产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按照双方约定的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倒挤) 企业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原材料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科目,但投资合同或协议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按照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如果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大于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应将差额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接受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发行价款、手续费、佣金) 贷:实收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份额)、股本(股份有限公司按面值)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差额倒挤)拓展资料第一,在降低贷款挪用风险的同时,并对借款人的收益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有商业银行人士称,对于项目贷款,企业可以一次性提完,用与不用以及如何使用,企业完全有自助决定的权利。
    在此情况下,借款人在项目建设的过渡期内,可以做一些增加收益的业务,例如转存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等.但采用受托支付后,借款人不可能一次性提款,短期操作的空间将被压缩。
    第二,关于项目审批效率与企业用款进度的平衡问题:一家政策性银行人士曾坦言,有时一个项目的审批会需要半年的时间,而企业这边已经需要使用资金了。
    如前所述:很多项目在走完全部审批程序前,已经开始申请贷款。
    第三,关于如何处理借款人与交易对象之间的纠纷问题。
    贷款银行受托将资金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象,但如果出现工程质量未达到要求的现象,借款人与项目建设单位产生纠纷,两者之间的利益如何保障。
    这也成为银行担忧的问题之一。
    支付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分录: 一、先计提后“支出”,如果未“支出”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存在纳税调整,且“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会存在贷方余额。
    二、“支出”时才计提,计提是按照收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本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范围内,就不存在纳税调整,“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不存在余额。
    具体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教育经费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写会计分录,会的教一下。收到某公司投入的原材料一批,确认的价值为800000元


    五、在一个公司未报离职就在另一个公司入职了会怎么处理入职

    劳动者在一个公司未报离职就在另一个公司入职了,只要两份劳动合同不冲突或者不影响两份劳动合同的执行,不违法,劳动者和第一个用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新用人单位可能没有办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一个公司未报离职就在另一个公司入职了会怎么处理入职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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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瑞贤
    发表于 2023-06-23 23:18

    回复 波利安娜:犯本罪,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犯本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