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机构所在地之外的地方签订合同如何缴印花税?
目前政策中对印花税的纳税地点没有一个确切的规定。
首先,应该确认在烟台缴纳的印花税是否是缴纳的贵公司所应承担的部分,并且应当取得相应的证据,如资金流出证明、合同是否已贴花等。
合同印花税纳税地点的确定目前有两种观点,在合同书立地或者机构所在地缴纳印花税。
如果贵公司能够证明已经在烟台缴纳了贵公司签订合同所应缴纳的印花税,那么可以不用在济南缴纳。
【政策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二、在中国境外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第〔1988〕25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纳税凭证。
对于签订人在中国境外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将合同带入境内使用时则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三、非居民企业 如何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不区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啊。
只要签订合同,该合同是印花税的应税合同都要交印花税啊。
不管你是谁啊。
四、合同签署和发生地都在国外交印花税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因此,在境外签署的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五、子公司与境外母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因此,非金融企业的母子公司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六、境外订立股权转让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外的股权转让也需要贴缴印花税。
股权转让书据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进行贴花,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应由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进行贴花。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法规贴花。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
七、与境外公司签订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是指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
因此,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因此,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帐簿,是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帐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帐簿。
其他帐簿,是指除上述帐簿以外的帐簿,包括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
第八条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第九条 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动资金的确定,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十一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
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参考资料来源:股票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八、境外订立股权转让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七条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第〔1988〕25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纳税凭证。
对于签订人在中国境外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不征收印花税,将合同带入境内使用时则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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