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目前国内很多企业的法人代表,都是该公司的股东。例如下面这家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就是股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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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上市公司的法人__上海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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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问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吗

可以。
目前国内很多企业的法人代表,都是该公司的股东。
例如下面这家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就是股东之一:

请问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吗


二、上市公司一定是法人吗?

一定是的。
上市公司一定是法人。
上市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是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是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四是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是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符合了上述条件,才能批准其上市进行交易。

上市公司一定是法人吗?


三、上海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条款是给出一个确定关联关系的一个条件,至于关联人是否能够主导关联交易并从中攫取上市公司资源,这点不做考虑1、从法理上来说,只是关系的界定,即符合10.1.5条的法人或组织就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无论关联法人的是否能够形成关联交易,是否能从关联交易中使“关联自然人”获利。
因为本身关联交易就不一定是坏事,如果交易是正常的公允交易,交易就不是坏事。
所以,上述条款只能是界定关系,并没有任何禁止,也就是说,从10.1.5条上来说,并没有对任何人产生什么不利影响,多界定一条,更宽泛地严格了关联法人的范围,对交易所来说,不是什么坏事,又不会对什么人产生影响。
2、有些企业是在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更宽泛的界定关联关系只是为了防止上市公司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因为关联交易每笔都要披露,都要履行程序才能签订合同,上市前部分“关联自然人”在公司内部进行的小动作只要剥离关系就可以不被关联交易制度监察到。
10.1.5条给出的情况其实并不罕见。
比如某上市公司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关联自然人),凭借自己的技术,在公司外新设一个企业,由于怕被监管,所以自己不担任法人,而只担任一个副总经理,以便控制企业,其他职位全部交给自己的同学、朋友做虚职,这种情况,只要这位副总自己不说,调查只有到工商局才有可能查到该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而这位副总完全可以通过其对上市公司的技术控制,请自己投资的企业进行技术组转让、技术协助、工程承包等业务,从中赚取职务利益。
3、与10.1.5条相同,《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关联自然人的约束也是很奇怪的,比如董监高的上下各1代,平辈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都属于关联自然人,这也只是界定而已,并不形成任何禁止。
不是说这么多人都不可以和公司做交易,只是说如果做交易,就属于关联交易,需要履行关联交易程序。
那么可想而知,再举个例子,某上市公司某高官的同父异母的弟弟的妻子,属于公司关联人,而如果这位妻子是该上市公司的供应商的人事部经理(假设属于高管),那么供应商与该上市公司形成关联关系,但是该供应商的人事部经理,如何能够从交易中获利呢?这点很令人费解吧。
可是规则就这么规定,公司不将其纳入关联交易(没能发行),那么不会形成上市公司利益攫取渠道,公司发现的话,就更不可能形成利益攫取渠道,所以宽泛地规定不是坏事。
4、我还见过这种情况,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派一名亲信出去成立公司,自己不在新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而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可以让渡给新公司承接,形成同业竞争,对实际控制人来说,虽然这种安排的法律风险很高,但却可以规避现有法律的追责,我国的法律漏洞还真是无处不在的。
这种情况光靠查是查不出来的。
所以我个人认为,即使将关联自然人的界定将同学、朋友、老同事、老属下、前妻等关系人都纳入关联自然人的范围都不算过分!!

上海股票上市规则中,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公司上市新三板,上市公司的法人担任其他公司法人的,其他公司也要审计吗?

一、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三)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护股东权益。
(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 (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四)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一)股权明晰,是指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权属分明,真实确定,合法合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二)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是指公司的股票发行和转让依法履行必要内部决议、外部审批(如有)程序,股票转让须符合限售的规定。
(三)在区域股权市场及其他交易市场进行权益转让的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的发行和转让等行为应合法合规。
(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发行和转让行为需符合本指引的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一)公司须经主办券商推荐,双方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二)主办券商应完成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对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独立意见,并出具推荐报告。
所以说,并没有限制公司法人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
关键是看你这个公司治理的的规范情况。

公司上市新三板,上市公司的法人担任其他公司法人的,其他公司也要审计吗?


五、公司的法人是谁???

1、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2、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
以营利为目的;
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
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

公司的法人是谁???


六、企业的法人一般是谁

1、 企业法人的概念:  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2、企业要取得法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独立的财产。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必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来分类,企业法人包括: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以及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以及它们之间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联营企业和其他各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公司。
  4、企业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1)具备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
  (2)是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3)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及公司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的法人一般是谁


七、一般来说,上市企业的董事长是唯一法人

董事长和法人不是一个概念吧。
董事长是董事会选举出来的法人是企业的代表人

一般来说,上市企业的董事长是唯一法人


参考文档

下载:请问上市公司的法人.pdf《股票低开反弹什么意思》《为什么有些人不买a股去买美股》《基金会扣你余额的钱吗》《银行存款进股市有什么不好》下载:请问上市公司的法人.doc更多关于《请问上市公司的法人》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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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小芸
发表于 2023-02-26 08:30

回复 幻世修神: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2001年底至2002年初,监管部门出台的《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章都要求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