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提出离婚后女方不幸身亡遗产怎么分配
展开全部理论上男方都有份的。
因为夫妻关系法律上未解除

二、配偶死后,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但第一顺序继承人中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又是如何分配呢?
如果没有遗嘱,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再按法定继承分割,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
例如,妻子死后先分一半给丈夫,剩下的一半再由丈夫、子女和父母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扩展资料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
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
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
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
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
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
两者需要同时具备。
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第一顺序继承人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三、土地证上是我(爷爷)的名字,可是我(爷爷)已经过逝,如何把我爷爷的土地证转到我爸爸的头上
因为你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必须有你爷爷的遗嘱,

四、农村房产争端:最近我消失10余年的叔叔回来说要分房产,求专业人士解析。
五、意外死了,存款和股票怎么才能留给父母?
银行才不管你的死活,你死了,如果没人知道你有存折和股票,就永远留给银行,但股票不是给证券公司,因为这股票永远不卖,会永远留在股票市场里。
如果你死了,父母知道你有存折和股票,你父母可以拿你的死亡证明去银行办理帐户挂失和密码挂失。
所以你死之前最好让你父母知道你有存折和股票,而且要知道在哪个银行的存折和什么证券公司开户的股票帐号,最好的办法是把存款和股票的账号和密码都告诉他。

六、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丈夫去世之后房子变现分配时,属于遗产
丈夫去世后,妻子可以出售夫妻共同房产,不过,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一、丈夫去世后,丈夫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二、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可以明确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将属于妻子的那一部分产权分割给妻子,丈夫的那部分产权属于遗产,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定程序继承。
三、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四、如果妻子想将房产出售,则需要丈夫遗产的全部合法继承人全部到场共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放弃继承的继承人需要签属放弃继承遗产的承诺书

七、人去世后银行存款无密码怎么取出
拿到继承权公证书之后,再带上继承权公证书,老人的死亡证明、以及取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到银行申请取款。
这时候就能够取出钱来。
如果继承人之间私下说不清,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就是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最终继承权问题,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书,去银行解决问题,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该多少就多少。
拓展资料: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以上步骤完成后,便可进行遗产继承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申请时,当事人应递交公证申请书,同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等。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有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尸体火化证明书、或有关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如果被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的人,当事人应提交人民法院关于宣告死亡判决书。
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产所有权证书、银行存款单、股票号码与数额等。
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
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以及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重点审査: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地点、死因,以及所留遗产的范围、种类和数量。
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遗嘱,遗嘱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变更或撤销的情况,以便确认其效力。
当事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或者遗嘱中被指定的继承人。
当事人是否属于代位继承人或者转继承人。
当事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是否遗漏了合法继承人,避免因为疏忽而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甚至引起纠纷。
参考资料: 百科——继承权公证华律网——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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