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时的流拍是怎么回事?有哪几种情况是可以宣布流拍的?
拍卖品 在拍前和这件物品的主人有个最低协议价 底价是拍卖公司对这件物品的最低定价。
如果拍品达不到原主人和拍卖公司签订协议时的价钱 肯定就定为流拍
二、国有股权转让挂牌流拍后如何处理
报请国资委,降低挂牌价格(或拍卖底价)重新挂牌。
三、我的被执行人(公司;在外面给别的公司认缴股资是否可以执行被注资,认缴的公司?
如果您真是爱脑的话,就不要被那些边缘化的鸟股所困扰----看大势,跟主流,抓热点。
实在不成,抓点有潜力的优质股,慢就慢点,心里也踏实。
四、破产财产经拍卖程序流拍后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85条第1款规定:“破产财产的变现应当以拍卖方式进行。
由清算组负责委托有拍卖资格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因此,在破产案件中,处置破产企业财产的基本方式是以拍卖方式来实现财产的变现。
在清算组组织拍卖之前,一般要先行对破产财产进行评估,然后按照评估价值确定拍卖底价。
但实践中经常出现按照拍卖底价无法拍卖成功,造成流拍。
对此,《规定》对直接进行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变卖的程序没有做出规范,导致其不具有拍卖程序的公开和公正性,极易导致暗箱操作,损害破产企业,职工或者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对于破产财产流拍后的处理必须要尽可能严格规范,防止处理的随意性。
目前,有关流拍如何处理的法律规范有二个:一是最高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其13条规定,股权〈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拍卖保留价,应当按照评估值确定,第一次拍卖最高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应当继续拍卖,每次拍卖的保留价应当不低于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九十。
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在破产财产的变现中,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上述二个司法解释处理。
相对而言,《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流拍处理程序更为具体和更具可操作性,其虽然仅是针对股权拍卖做出的规定,但对于其他财产如实物财产的拍卖应当可以参照适用。
需要说明的是,破产财产流拍之后无任是实物分配还是作价变卖均须由清算组制订财产分配方案,然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讨论而未获通过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实际上,有许多地方在两次流拍后,即以拍卖底价抵给债权人,不论是股权还是实物财产,不能不说让债权人占了个大便宜。
五、拍卖中的“流拍”是什么意思
1、流拍是商业用语 , 特指没有人竞拍的拍卖标的物。
2、在拍卖中,由于起拍价格过高造成的拍卖交易失败。
在买卖活动中,买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使得买卖行为无法成功进行,就对其拍卖的标的得不到想要成交的数额。
3、常见的流拍有土地流拍,土地流拍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拿出土地进入市场拍卖的时候,由于买家竞价太低,或者没有买家出价,导致土地没有拍卖出去的现象,在房地产市场好的时候是不存在土地流拍现象的,只有房地产市场出现资金短缺,房屋抵押导致开发商资金链无法连接的情况才会出现土地流拍。
扩展资料1、拍卖流拍:是指在拍卖的第四个阶段,已经成交,但是由于其他因素无法交货,最终使协议无法执行。
2、拍卖活动的主要程序包括:(1)委托拍卖。
当事人双方签定合同,规范双方责任、利益和义务;
(2)发出拍卖公告。
向公众发出拍卖相关事宜的公告,扩大拍卖活动的宣传影响;
(3)拍卖交易。
通过竞买,采取竞价的方式寻找竞得人;
(4)拍卖成交。
拍卖物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向拍卖人交付价款,委托人与拍卖人结算拍卖费用及价款。
3、“流拍”一词借用了医学术语“流产”的意思。
是指在拍卖活动中,买卖双方末达成协议,从而使得拍卖无法成功进行。
一般指拍卖的第三个阶段,无法成交。
4、变相流拍,是指在拍卖的第四个阶段,已经成交,但是由于其他因素无法交货,最终使协议无法执行,即拍卖变相流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流拍、百度百科—拍卖、百度百科—变相流拍
六、破产拍卖流拍怎么办
目前,有关流拍如何处理的法律规范有二个:一是最高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其13条规定,股权〈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拍卖保留价,应当按照评估值确定,第一次拍卖最高价未达到保留价时,应当继续拍卖,每次拍卖的保留价应当不低于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九十。
经过三次拍卖仍不能成交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债权人。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相对而言,第一种流拍处理程序更为具体和更具可操作性,其虽然仅是针对股权拍卖做出的规定,但对于其他财产如实物财产的拍卖应当可以参照适用。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七、股票是否会被法院强行拍卖来进行抵偿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决定》等规定你的股票会被强制执行的。
首先开户时用的名字开的户,法院会去你开户的券商哪里把你的股票卖了,再把你的钱转进你的资金账号上,再去银行把钱划到法院的账上。
当然之前法院会把账号都冻结了,股票限额也以3万为限。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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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方
发表于 2023-05-02 08:49回复 欧阳:是有可能的。三五互联原控股股东大量股票被拍卖,占据总股本份量很重,如果流派说明市场不认可,那么接下来股价可能会一泻千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