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一个公司是上市公司,那么一年赚的钱,要怎么分?除去公司的必要开销和投资,剩下来的钱按照持股比例
上市公司可以按照自己的章程决定分配方式,但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经营后,除去成本,公积金后的利润,应该按股分配给股东。
这是必须的。
附:《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二、股份有限公司,但未上市,需要向社会公开财务么?
不需要,只有上市公司需要公开披露信息。
三、近三年有上市公司关联方会计信息披露舞弊事件么?求大神指教,非常着急啊
按照下列内容进行检查。
所谓关联方交易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关联方交易掩饰亏损,虚构利润,并且未在报表及附注中按规定做恰当、充分的披露,由此生成的信息将会对报表使用者产生极大误导的一种舞弊方法。
通常,上市公司会采用以下几种关联交易来虚构利润。
(1)关联购销舞弊。
所谓关联购销舞弊,是指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之间的购销活动进行的舞弊。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当上市公司和子公司、兄弟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需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
当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由于上市公司提供的是单个报表,而非合并报表,因此无法抵消,但需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内容。
(2)受托经营舞弊。
受托经营舞弊是指管理当局利用我国目前缺乏受托经营法规的制度缺陷,采用托管经营的方式服务于利润操纵的目的,它是报表欺诈的一种新方法。
在实务中,上市公司往往将不良资产委托给关联方经营,按双方协议价收取高额回报。
这样就不仅避免了不良资产生成的亏损,还凭空获得一块利润,而这笔回报又常常是挂在往来账上的,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入,因此只是一种虚假的“报表利润”。
(3)资金往来舞弊。
尽管我国法律不允许企业问相互拆借资金,但仍有很多上市公司因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好的投资项目,就拆借给母公司或其它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关联方,并按约定的高额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以此虚增利润。
(4)费用分担舞弊。
所谓费用分担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操纵与关联方之间应各自分摊的销售和管理费用,实现调节利润的目的。
在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常常存在着关于费用支付和分摊的协议,这就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
当上市公司利润不佳时,集团公司会通过种种手段,如调低上市公司费用交纳标准,代替承担上市公司各项费用,甚至退还以前年度交纳的费用等。
四、没有上市的公司怎么去看他们的财报,没上市的公司一般在哪公布他们的财务信息
不会公布的。
五、上市公司不兑现承诺怎么办?
只要披露影响公司股价就应该披露,明显符合
六、上市公司的“意向公告”算不算对公司信息的披露?意向公告的法律效力如何?
“意向公告”算对公司信息的披露:表示目前有意向完成某个事件但是公司同时会说该公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完成也可能完成不了,并且提示风险所以就算忽悠,你也难找他
七、上市公司打官司是否要公告。上市公司欠我公司货款,没钱支付,我公司请律师打官司要求偿还债务。上市公
重大诉讼需要公告,一般的经济纠纷不用伤筋动骨的达不到披露要求的就不用公告,具体标准参见他上市交易所的上市规则。
八、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问题
研发费用资本化就是指将这部分支出计入到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中,新会计准则中可以。
而研发费用费用化是指将这部分支出计入当期的损益中,比如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可以按10年分摊。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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