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继承手续程序 最好详细一点 谢谢大家!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亲属关系证明;(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继承公证 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出资证明;(2)股东名册;(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
存款继承1、继承公证 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
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办理股票遗产继承需要些什么手续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4)亲属关系证明;(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继承公证 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出资证明;(2)股东名册;(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
存款继承1、继承公证 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
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老人去世后如何继承股票
还是我来吧,柜台业务我比较熟悉。
首先,你不知道一切关于股票和存折密码,那只能从法律方面走了,就是做公证,你先和老人所在券商联系,说下情况,通常会让你带相关证件(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老人死亡证明书,如有其它证件,你可以向所在券商再确认一下,每个券商处理的灵活度不一样)到券商打印一份资产证明。
然后你去公证处做遗产公证(那边比较恶心,各种证件不说,还要有亲属关系的全在场,具体你可以咨询公证处),然后再带着这些来券商做非交易过户就可以了。
建议你做遗产公证的时候把能想到的都做一份,比如银行啊什么的,不然你不可能每次需要你家的亲戚都一起跑来一趟吧,很麻烦的。
最后。
。
。
满意的话给我个分呗~~~谢谢 后续有问题点我资料看联系方式问我就好了
四、老人去世如何办理股票
不能将房子公证到孙子名下,因为老人已死,老人所有的财产已变成遗产,此时不能办理遗嘱公证。
房产的具体分割应按《继承法》的要求办理,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相反约定,财产按以下方式分割:1、房产为老人、其孙子、曾孙女共同所有,如没有份额约定,则各为三分之一;
2、属于老人的份额由其五女三子平分;
3、大儿子已病逝,其应继承份额由其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
4、老人之孙、曾孙女不享有继承权。
五、股票继承手续程序 最好详细一点 谢谢大家!
票继承一般通过以下程序进行: 一、办理遗产继承的公证 出具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死亡证明、遗嘱或继承人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公证手续。
二、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 继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办理相关手续:1、"三证",即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卡;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对证券和现金遗产的继承情况公证文件。
若只有一名继承人继承股票账户财产的,则由该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到被继承人生前开立了资金账户的证券营业部办理;
如果为多人继承,可由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一起到营业部办理,或书面委托一人到营业部办理。
三、股票的过户与现金的提取 1、股东账户中股票的继承与过户。
由于股票作为遗产继承的过户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通转让过户不同,需要通过非交易形式的过户程序,股票才能从被继承人账户转入继承人账户。
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由此会产生一些费用和税费;
否则转出的股票则无法转入,股票继承也就无法实现。
如果不想另行开户,可通过卖出所继承的股票兑现为资金,然后以取出现金的方式实现继承的权利和权益。
2、资金账户中现金的继承或提取。
继承人必须在办理了继承公证和过户手续后方可提现。
即凭公证文书和上述继承人证件等资料,到证券营业部提取资金。
对于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和高管人员的持股,根据《公司法》第147条之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如果在此期间发生继承,不要对该条文产生误解而认为股票不能过户,因为股权继承系股权非转让过户,所以可以结合上述程序继承股票,但需要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六、怎样办理股权继承公证
1、继承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继承人需要办理股权继承公证的,应当向具有公证资格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上:办理股权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1)出资证明;(2)股东名册;(3)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4)公司资产的评计报告;(5)继承人的身份证明;(6)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7)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存在亲属关系的证明;(8)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9)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还需要提交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2、公证处受理申请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会按照公证办理的规则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
3、审查后依法出具继承公证书或者不予办理公证通知书公证处对继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后,如果所涉公司的公司章程内没有对股权继承作出特别规定的,会在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继承公证书,确认继承人的股东身份资格。
相反,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作出特别规定的,如不允许家庭成员继承股权等的,那么公证处不予办理公证。
七、股票继承公证费用
按一般公证费用收取,关于证券的继承,民法上对继承的一般规定都能适用。
由于股票已进入无纸化交易,因此在股票所有人死亡之后,其股票的提取、过户还要经过一些特殊的程序。
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这些程序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关于存款人死亡之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的规定办理。
这些规定是: (1)合法继承人应向当地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证券公司凭合法的证明书予以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
(2)该项股票的继承权如发生争执,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
证券公司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相应的手续。
(3)股票所有人死亡后,无法确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公证部门证明,全民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所持有的股票,归国家所有;
集体单位的职工股票,转为该单位集体所有。
(4)股票所有人为在国外的华侨、中国血统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其合法继承人在国内,可凭原股票所有人的死亡证明(或其他可证明原所有人确实死亡的证明)向当地公证处办理(无公证处的地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证券公司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应的手续。
(5)在我国定居的华侨(包括无国籍者)持有我国的股票,其过户和提取手续,与我国公民持有的股票处理手续相同。
与我国订有双方领事协定的侨民则应按协定的具体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6)继承人在国外的,凭原股票所有人死亡证明和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亲属证明,向我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证券公司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应的手续。
若继承人所在国家为禁汇国家,可由当地侨团、友好社团和爱国侨胞、友好人士提供证明,经我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后向我公证机关办理继承权证明书,证券公司凭此证明书办理相应的手续。
继承人所在国如与我国未建立外交关系,应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7)如股票所有人死亡后,在其继承人申请继承权利前,股票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已被抛售取走,证券公司概不负责。
参考文档
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ubject/196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