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三板的定向增发 如何交易
新三板只对高净值人士开放,简单说,就是可投资资产超过500w的而且新三板风险巨大,比创业板还大,所以不参与其实是对普通投资者的保护
二、企业新三板上市流程有哪些基本步骤
1. 寻找中介机构(2到3个月) ,挂牌新三板的中介包括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含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其中主办券商是最核心的环节。
选择的标准:隶属总部级别或大券商分公司级别的团队,直接对接项目负责人,且该项目负责人有过成功挂牌2个以上的案例经验。
切忌找券商高管,以自上而下的方式推进。
会计师和律师团队最好由券商推荐,以最大化减少中介机构之间的协调成本。
2. 券商及中介机构进场展开初步尽调(1个月),中介机构确定之后,一般由券商牵头,会计师先行进场,对公司财务进行前期梳理和尽调。
建议企业将最真实的情况展示给会计师,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隐瞒真相。
中介机构是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的服务商,不是监管部门的处罚机构。
会计师尽调之后,将发现的问题汇整,由券商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会计师进场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给出草拟方案,初定股改基础日。
3. 企业按照方案整改,中介机构贴身指导(3到5个月),就初步尽调的核心问题,券商、会计师、律师会同企业一起讨论并解决,券商将起到核心作用,调整并敲定方案。
企业能否挂牌新三板,这个环节往往最为关键。
4. 完成股改,报送材料(4个月),企业问题整改完毕,就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
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券商进场并完成申报资料的制作。
之后,通过券商内核,正式报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5. 反馈及挂牌(2到3个月),材料报送后1个月内,监管部门会针对公司的特殊问题出具反馈意见,要求企业和各中介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回复。
这段时间的工作一般比较紧张,通常的做法是第一周时间内各中介机构合力回复反馈答案;
第二周定稿、过券商内核、走流程、用印盖章。
需要券商负责人对时间及各机构有很强的统筹协调能力。
最后,监管部门出具同意挂牌的函,由企业完成证券登记后,即可在新三板挂牌交易。
三、三板上的股票怎么交易
需要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后才可以交易。
自然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要求如下: 1、一类投资者(可交易基础层、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2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2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2、二类投资者(可交易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5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5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3、三类投资者(仅可交易精选层股票):(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注:自然人投资者投资/工作/任职经历要求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
(2)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 发行与交易) 2022年12月27日之前已开通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权限的投资者,无需做任何操作,默认具备“一类投资者”权限。
四、新三板精选层推出时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于2022年12月27日正式发布,其中明确了新三板精选层的定义及相关内容。
五、新三板企业如何发行优先股?
第一路演对新三板企业发行优先股的条件和发行方式做如下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发行条件 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二)公开发行 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 (1)采取固定股息率;
(2)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3)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
(4)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三)交易转让及登记存管 优先股应当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优先股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优先股交易或转让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应当与发行环节一致。
(四)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发行文件中详尽说明优先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充分揭示风险。
同时,应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公司收购 优先股可以作为并购重组支付手段。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但可以针对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提出不同的收购条件。
根据证券法第86条计算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以及根据证券法第88条和第96条计算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时,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不计入持股数额和股本总额。
(六)与持股数额相关的计算 以下事项计算持股数额时,仅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1)根据证券法第54条和第66条,认定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2)根据证券法第47条、第67条和第74条,认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三板上的股票怎么交易
展开全部根据《关于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必备内容的规定》第3条之规定,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挂牌公司符合豁免申请核准定向发行情形的说明;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三)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四)新增股份限售安排(如有);
(五)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六)主办券商关于本次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八)挂牌公司全体董事、主办券商以及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关于上述各部分的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关于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必备内容的规定》其他有关规定。
七、新三板定增股票发行方案根据什么写
展开全部根据《关于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必备内容的规定》第3条之规定,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挂牌公司符合豁免申请核准定向发行情形的说明;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三)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四)新增股份限售安排(如有);
(五)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六)主办券商关于本次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八)挂牌公司全体董事、主办券商以及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关于上述各部分的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关于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必备内容的规定》其他有关规定。
参考文档
下载: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怎样发行.pdf《股票开户许可证要多久》《股票赎回到银行卡多久》《股票转让后多久有消息》《股票放进去多久可以赎回》下载: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怎样发行.doc更多关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怎样发行》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ubject/19030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