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展开全部第四十六条 任何个人不得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千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超过的部分,由公司在征得证监会同意后,按照原买入价格和市场价格较低的一种价格收购。
但是,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量减少,致使个人持有该公司千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超过的部分在合理期限内不予收购。
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个人持有的公司发行的人民币特种股票和在境外发行的股票,不受前款规定的千分之五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 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但是,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量减少,致使法人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在合理期限内不受上述限制。
任何法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后,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百分之二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法人在依照前两款规定作出报告并公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和作出报告前,不得再行直接或者间接买入或者卖出该种股票。
第四十八条 发起人以外的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百分之三十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所有股票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按照下列价格中较高的一种价格,以货币付款方式购买股票:(一)在收购要约发出前十二个月内收购要约人购买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二)在收购要约发出前三十个工作日内该种股票的平均市场价格。
前款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前,不得再行购买该种股票。
第四十九条 收购要约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应当向证监会作出有关书面报告;
在发出收购要约的同时应当向受要约人、证券交易场所提供本身情况的说明和与该要约有关的全部信息,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产生误导。
收购要约的效期不得少于三十个工作日,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
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收购要约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第五十条 收购要约的全部条件适用于同种股票的所有持有人。
第五十一条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的,为收购失败;
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
收购要约人要约购买股票的总数低于预受要约的总数时,收购要约人应当按照比例从所有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中购买该股票。
第五十二条 收购要约发出后,主要要约条件改变的,收购要约人应当立即通知所有受要约人。
通知可以采用新闻发布会、登报或者其他传播形式。
收购要约人在要约期内及要约期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不得以要约规定以外的任何条件,购买该种股票。
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有权在收购要约失效前撤回对该要约的预受。
二、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有什么区别?
基本的区别是——股票股利不减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资产及负债均不发生变化,仅仅是所有者权益内部各项目的转换;
而发放现金股利会令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及资产同时减少(已经发放的情况)或所有者权益减少、负债增加(尚未实际发放的情况)。
发放股票股利的分录是: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结果是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股本增加。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发放现金股利方案时的分录是: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这时未分配利润减少,负债(对股东的负债)增加;
实际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这时负债与资产同时减少;
最终的结果是所有者权益中的未分配利润与资产中的货币资金同时减少。
三、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一、主体和客体差异 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
而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
二、负债风险差异 股权收购后,收购公司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收购公司在出资范围内对外承担责任,但因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对后入股股东的收益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在股权收购之前,收购公司必须调查清楚目标公司的债务状况。
在资产收购中,资产的债权债务状况一般比较清晰,除了一些法定责任,如环境保护、职工安置外,基本不存在或有负债的问题。
因此,收购公司只要关注资产本身的债权债务情况就基本可以控制收购风险。
三、税收差异 在股权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而与目标公司无关。
除了合同印花税,根据《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目标公司股东可能因股权转让所得而缴纳税款。
资产收购中,纳税义务人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本身。
根据目标资产的不同,纳税义务人需要缴纳不同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契税和印花税等。
四、政府审批差异 股权收购因目标企业性质的不同,政府监管的宽严程度区别很大。
对于不涉及国有股权、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的,审批部门只有负责外经贸的部门及其地方授权部门,审批要点主要是外商投资是否符合我国利用外资的政策、是否可以享受或继续享受外商投资企业有关优惠待遇等;
对于涉及国有股权的,审批部门还包括负责国有股权管理的部门及其地方授权部门,审批要点是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公平、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等;
对于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审批部门还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要点是上市公司是否仍符合上市条件、是否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资产收购,因目标企业性质的不同,政府监管的宽严程度也有一定的区别。
对于目标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产转让需要审批机关的审批,但是因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经过审批,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经营规模和范围都有明确的说明。
五、第三方权益影响差异 股权收购中,影响最大的是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
根据《公司法》,对于股权转让必须有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权。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因此股权收购可能会因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影响而受限。
资产收购中,影响最大的是对该资产享有某种权利的人,如担保人、抵押权人、商标权人、专利权人、租赁权人等。
对于企业资产的转让,须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同意,或须履行对相关权利人的义务。
四、A公司用现金收购B公司,意思是不是,B公司的股东拿现金走人呢?谢谢!
收购是一种交易形为,对于A是获得公司股权,对于B是股权兑现。
支付方式可现金,也可以其他方式。
B肯定是拿到了股钱,这是股权转让是产权层面的事,而B是否离开公司是经营管理层面的事情。
如果他不想工作下去,和普通员工一样走离职手续无么大区别(只是可能会有竞业禁止的限制,这要看公司章程或劳动合同是怎么协定的)。
只是B一般都会走人,因为工作下去会很被动。
产权和经营权分离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特点。
五、现金收购资产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什么不同
展开全部现金收购资产是指上市公司拿自己的钱去买资产;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筹集资金,去买资产
六、现金股利和股票回购的异同
没什么相同的地方。
现金股利:拿公司利润分配给股东。
股票回购:拿公司的自有资金买入自己公司的股票。
七、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有什么区别?
基本的区别是——股票股利不减少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资产及负债均不发生变化,仅仅是所有者权益内部各项目的转换;
而发放现金股利会令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及资产同时减少(已经发放的情况)或所有者权益减少、负债增加(尚未实际发放的情况)。
发放股票股利的分录是: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贷:股本 结果是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股本增加。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发放现金股利方案时的分录是: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 这时未分配利润减少,负债(对股东的负债)增加;
实际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这时负债与资产同时减少;
最终的结果是所有者权益中的未分配利润与资产中的货币资金同时减少。
八、股市什么叫板块、什么叫概念、、、、有什么区别
股票板块是指某些公司在股票市场上有某些特定的相关要素,就以这该要素命名的板块。
概念股是指具有某种特别内涵的股票。
而这一内涵通常会被当作一种选股和炒作题材,成为股市的热点。
其有具体的名称,事物题材等,例如金融股,地产股,资产重组股,券商股,奥运题材股,保险股,期货概念等1.概念股是指具有某种特别内涵的股票,与业绩股相对而言的。
业绩股需要有良好的业绩支撑。
而概念股是依靠某一种题材比如资产重组概念,三通概念等支撑价格。
而这一内涵通常会被当作一种选股和炒作题材,成为股市的热点。
概念股是股市术语,作为一种选股的方式。
相较于绩优股必须有良好的营运业绩所支撑,概念股只是以依靠相同话题,将同类型的股票列入选股标的的一种组合。
由于概念股的广告效应,因此不具有任何获利的保证。
2.基本涵义股市的概念,原本也是一类具有共同特征股票的总称。
如奥运概念,指的就是与承办奥运有商业机会的一类公司的总称。
这样的概念还有许多,如网络概念、3G概念,WTO概念、生物医药概念,整体上市概念,股指期货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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