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避免30%的要约收购红线,拟上市公司该如何操作
超过30%再增持会触发要约收购,需要按照市场价向另外70%的全体投资者发出要约,要约的内容就是收购他们手中的股票,一般的机构没有实力也没有意图去私有化一家上市公司。
【行政许可事项】要约收购义务豁免 【关于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的规定】 《证券法》第九十六条: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遵守本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程序是怎样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程序如下:收购双方协商收购事宜。
收购方进行收购之前会与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出收购意向,双方就收购事项进行磋商和谈判,最终就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征得被收购股权所有人或其代表的同意,以及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涉及国家股或者(国有法人股),必须向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报告,申请批准。
另外有些特殊股份的转让还必须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收购方与拟被收购的股权人签订收购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是上市公司收购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中约定收购股份的数量、价格和履行方式、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
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报告、公告义务;
协议收购双方履行收购协议,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等相关手续。
三、采取要约收购需要在法律上注意什么
一、可自愿要约收购。
二、必须要约收购的情况: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该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如继续增持应要约收购。
三、其他注意事项:(一)预定收购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二)支付形式:1、应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情况:(1)为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
(2)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
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在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银行。
2、以依法可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提供该证券发行人近3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尽职调查工作。
(四)收购价格:1、同一种类股票要约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2、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财务顾问应就该种股票前6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6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五)收购期间:除非出现竞争要约,否则不少于30日且不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六)收购人在特定期间的不作为义务:1、作出公告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2、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除非出现竞争要约,不得变更收购要约。
四、要约收购的适用条件以及程序有哪些
要约收购条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
要约收购程序: 1.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申请及原因说明,并予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2.收购人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充分披露: (1)终止上市的风险 (2)终止上市后收购行为完成的时间 (3)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剩余股东出售其股票的其他后续安排。
3.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4.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5.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五、对于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票,要约收购价格如何确定?
要约收购价格不低于以下两者高者:1.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被收购公司挂牌交易的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2.在提示性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内,被收购公司挂牌交易的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
六、对于上市公司未挂牌交易股票,要约收购价格如何确定?
要约收购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1.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被收购公司未挂牌交易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2.被收购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七、大股东要约收购是怎么个收购法,收购价格底于股票价格怎么收购啊?
不一定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要约收购怎么购.pdf《股票卖的钱多久到》《董事买卖股票需要多久预披露》《财通证券股票交易后多久可以卖出》下载:股票要约收购怎么购.doc更多关于《股票要约收购怎么购》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ubject/12490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