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转让股权逃避债务如何处理
一、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如何认定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的手段逃避债务、规避法律的行为,属《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的范畴。
因为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意思表示不真实;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二款的规定,这种民事行为从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并不需要等待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无效或者法院裁定无效,它是不附条件地当然无效。
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或执行这类债务案件时,不应受这种虚假的民事行为(财产分割协议)束缚,更不能承认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应当依法将债务人原来的夫妻共同的财产清偿共同债务。
即该债务由债务人与原配偶共同偿还。
二、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如何处理(一)强制与教育相结合。
对于执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
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原因复杂,有的是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但对法律知识理解片面;
有的是听信“行家”的指点;
有的是目睹身边有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成功的实例而效仿等等。
所以执行人员应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
部分被执行人通过执行人员的思想工作,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对于少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执行人员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义务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二)迳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迳行对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为逃避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无债务的一方,人民法院可否对其转移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问题。
(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认定其行为无效。
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这类案件虽然履行了离婚手续,但在财产分割上明显不合理,有财产一方不承担债务,而无财产方却承担全部债务。
对这类案件,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确定被执行人与财产证照持有者共同偿还债务。
二、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1、进行债权债务及担保的申报公告。
这样可以使并购目标公司的隐形债务及担保浮出水面,从而帮助收购方了解全面的债权债务情况。
2、在收购前必须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调查内容应包括:目标企业的概况、经营业务、股权结构、企业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关方面(包括潜在的)。
3、谨慎制定转让协议条款。
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应企业债权债务(包括任何的欠款、债务、担保、罚款、责任等)的处理,均由转让方承诺负责清偿和解决,保证收购方不会因此受到任何追索,否则,转让方将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
4、在资产并购中,需要保障所收购资产没有附带的任何债务、担保等权利负担。
对于完全依附于资产本身债务,必须由转让方在转让前解决,否则应当拒绝收购。
相关资产在数量、质量、性能、安全、知识产权甚至环保等方面均符合约定要求,不存在隐瞒任何不利于收购方或者不符合约定的情形。
5、设定保证的风险控制。
要求转让方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抵押、质押或者提供具有代为偿还能力的第三方担保。
在转让方没有偿债能力后,可以行使担保权。
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审查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或是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设定健全的单板程序,适当运用反担保,并且注意运用保证责任的免责条款。
三、我一公司加我三股东,另两股东欠下了债务,然后没有经过他就把股权转让出去了,现在要怎么处理?
除公司章程另有特殊约定之外,同等条件下,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没有征求其他股东的同意,也没有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转让无效,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转让合同。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相当于买卖公司),转让前的债务如何处理?买家如何防止该公司前身的债务纠纷?
一方面可以在受让股权之前,对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核查,另一方面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责任。
建议请当地律师帮助你处理。
五、股份转让后需要承担转让前的债务吗
1、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
3、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原股东跟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六、如何应对转让股权逃债
恶意转让股权,是自己逃脱债务的牢笼。
究其根源,因为在股份公司内,股东是不能随意撤股,或者抽走投资的。
这些转让股份的企业或者股东是对自己企业内部的经营状况和债务状况了若指掌的。
所以在转让股份的时候,由受让人之间所阐述的问题是为了让其顺利的将自己手中的股份买走,而虚假介绍的事实,首先转让合同就是无效的。
有些公司法人利用自己法人的特殊地位,在债务成山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其他股东,已达到逃避债务的责任。
有的将股份转让就是试图使公司成为名符其实的空壳来让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
股权的转让在法律上是相对自由的,但是一切自由的前提都是要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并且不伤害他人权利和利益为准则。
以自有合法的股权转让来掩盖自己想逃避不履行债务偿还义务的真目的。
那么股权转让定时无效的。
七、股权转让转让方没有披露债务怎么办
可收集证据并尽快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如仍有疑问,可追问,满意请采纳!
八、请问:“我给一家公司送货,但其间这家公司股权转让了,那原来的债务是由现在的法人承担吗?”
公司的股权转让时,一般情况下,理论上无论怎么变更,公司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它的债务。
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
九、股份转让对债权债务的约定法律中如何进行规定
股权转让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涉及股权对内转让,股权对外转让,对债权债务的约定,以及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相关内容。
本文主要对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相关问题做简要陈述。
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规定目标公司名下的债权债务仍由目标公司承担,除非老股东承诺共同与目标公司承担目标公司名下债权债务。
因此,新股东如在股权转让前未对目标公司债权债务作尽职调查及了解,新股东经营公司,将承担债权债务。
股权转让的规定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
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值得指出的是,在实践当中,转受双方有时会在转让协议中注明,由转让人负责在股权转让生效前收回股权转让基准日前到期的公司债权。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这个条款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保证债权人能有效地收回自己的债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虽然公司资产并没有发生变化,法人实体亦未变更,但是股权的转让很可能使得公司的内部结构发生重大改变,这一改变甚至有可能是实质性的。
按照前文阐述的原因,出于对债权人远期利益的保护,债权人应当有权知晓其债务人的这一实质性变更。
在股份转让中,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填写相关的协议,并提前约定债权债务,股份转让涉及专业知识多,且涉及到很大的利益关系,应提前进行相关方面的法律咨询,以确保自己的利益。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转让负债怎么处理.pdf《为什么回购股票库存股是计入借方》《过期的桃李面包去哪了》《公司银行账户购理财如何做账》《如何查看历史成交明细》下载:股票转让负债怎么处理.doc更多关于《股票转让负债怎么处理》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tore/9342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