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朋友问了这样一个法律问题。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是50万元,A股东出资20.5万元,持股41%;B股东出资19.5万元,持股39%;C股东出资10万元,持股20%。目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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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被稀释有补偿吗:如何避免股权被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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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稀释是什么意思?如何操作?如何防止被稀释?

今天朋友问了这样一个法律问题。
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是50万元,A股东出资20.5万元,持股41%;
B股东出资19.5万元,持股39%;
C股东出资10万元,持股20%。
目前,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短缺,为了公司的发展,三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追加20万元投资。
A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追加8.2万元,B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追加7.8万元,C股东不愿意再追加投资,但接受股权被稀释。
那么增资扩股之后,C股东的股权如何稀释?也就是说股权被稀释后,C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是多少?02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增资扩股时涉及的四个核心指标,出让股权比例、融资额度、融资前估值与融资后估值,它们四者的关系如下:出让股权比例=融资额度÷融资后估值融资前估值+融资额度=融资后估值从上述两个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出让股权比例取决于融资额度与融资前估值这两个指标。
而股权稀释比例又由出让股权比例决定(股权稀释比例+出让股权比例=1)。
在这个案例中,融资额度为20万元已经确定,关键是判定公司融资前估值。
何为融资前估值?融资前估值不等于公司注册资本,它是公司在融资前全部价值的评估和计算。
除了财务报表上体现出来的可量化的资产,比如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还包括创始团队的能力、商业模式、产品价值、公司所处的阶段等等。
在确定公司估值时,有很多估值方法可供参考,比如可比交易法、现金流折现法等。
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公司估值更多的是投融资双方博弈的结果,主观成分较大。
我们假设本案例中三股东最终判定的公司融资前估值为100万元,那么出让股权比例为16.7%,计算公式如下:20万÷(100万+20万)=16.7%。
也就是说增资扩股完成之后,原股东的股权要同比稀释83.3%(1-16.7%)。
C股东持股20%,稀释之后为16.7%,计算公式为:20%x83.3%=16.7%。
03清楚了C股东的股权是如何被稀释的之后,我们再做一下引申。
对于C股东放弃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份额,A股东、B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认购权呢?答案是否定的。
优先权对其相对人权利影响巨大,必须基于法律明确规定才能享有。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对于股东放弃认缴的新增份额,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法律并没有做出规定。
这就决定了C股东可以将放弃认缴的新增份额让与给A股东、B股东,也可以让与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

股权稀释是什么意思?如何操作?如何防止被稀释?


二、优先购买权怎样保护现有股东免于受到价值稀释的损害?

1、优先权的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的优先权,关于优先权的期限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公司增资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
如果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增资,在不损害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大股东对小股东具有法律上的信义义务),股东会决议也是有效的,公司可以合法增资。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3、公司增资前,应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并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
公司增资时,大股东尤其要注意不能滥用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会决议虽然遵循资本多数决,但是更加注重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在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稀释和降低小股东持股价值情况下的增资,小股东可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这是公司增资时应该预见到的风险。

优先购买权怎样保护现有股东免于受到价值稀释的损害?


三、如何避免股权被稀释

只要不增资,是不可能被稀释的。
问题在于,公司长远发展,增资在所难免,你只要维持相对控股权即可,没必要保证不稀释。

如何避免股权被稀释


四、有限责任公司表决权的问题。涉及稀释股权。

你好 其实两种表决方式是有很大的不同的,主要是为了平衡公司,以达到对公司最有利的发展。
对于你的问题,《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条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其实对于是否开董事会还是股东会,我建议你是看你自己个人意见,因为你可以联合其他股东提请对于某些事项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四十四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请联系我

有限责任公司表决权的问题。涉及稀释股权。


五、股权稀释的股权稀释类型

所谓长期股权稀释,是指单位股利的永久性下降。
造成这种股权稀释的根本原因是购并溢价大于企业购并的协同效应。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购并协同效应完全得以实现,企业购并增值额依然不能弥补购并溢价,从而单位股利摊薄现象无法自动消失。

股权稀释的股权稀释类型


六、请问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如何能不损害原股东的利益?

1、增发一倍后我就变成只有0.5%,这不是变相的超发货币,通货膨胀吗:这和通货膨胀没有多大的关系,通货膨胀是指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所致的行为,绝对不是一家公司所能为。
但是,公司增发股票,绝对伤害了原持股股东的利益。
,因为股本扩大了,而原股东的持股比例变小了。
  2、还是说 IPO 时发行的股份本身只是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是的。
  3、增发股票时向公众出售的是公司保留的所有权:可以这样理解。
但是增发股票时,公司大股东虽然让出了一部分所有权,但是对原有股东的利益是一种侵害,因为原有股东的股权被稀释了,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

请问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如何能不损害原股东的利益?


七、青岛对于企业四板挂牌上市有什么优惠政策

您好青岛对于企业四板挂牌上市的优惠政策和全国基本一致,主要有下面几类:1、转板IPO要讨论企业挂牌新四板的好处,就不得不提转板IPO。
对怀揣上市梦想的企业家,这是最大的吸引力,也是对企业最大的价值。
2、财富增值挂牌新四板之前,企业到底值多少钱,并没有一个公允的数值。
但在企业挂牌之后,市场会对企业给出一个估值,并将有一个市盈率。
为什么富豪榜中的人那么有钱?就是因为他们拥有的资产价值被放大了。
被什么放大?就是资本市场的市盈率。
3、吸引投资人中小企业最大的困难之一就是融资,而融资遇到的第一个困难,就是如何吸引和联系投资人。
企业挂牌之后,增加了自己的曝光机会,能有更多的机会吸引投资人的目光。
你的信息都已经拿出来晒了,都已经接受公众的监督了,投资人还会轻易怀疑你吗?至少你信任度要比非公众公司高多了。
现在的情况是,很多PE都将新四板企业纳入项目源。
一旦他们发现机会,就会出手。
甚至不用等到挂牌,有些企业在挂牌前,就因为要挂牌而获得了投资人的投资。
这样的话,企业更早获得了资金,投资人进入企业的价格更低,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
4、价值变现挂牌前,企业老板缺钱需要去借,挂了牌以后再需要用钱时,只需要出售一部分股权就可以了。
这种交易将会越来越便利,还将获得不小的溢价。
5、股权融资融资方式有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之分,两者各有特点各有优势。
股权融资不用提供抵押,融来的钱也不用还。
并且通常在融来资金的同时,还能融来资源。
企业在需要融资时,只要把手里的股权出让一部分就可以了。
6、定向增发股权转让融资用的是股东原来手里的股权,属于存量。
如果股东不愿意用这种方式,还可以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是对特定对象的融资行为,用的是增量。
原股东不用出让股权,但每人手里的股权会被稀释。
股权转让一般伴有原股东股权的重大稀释,或者是原股东的退出。
转让前后,企业的整体盘子基本是不变的。
但定向增发则是在原股东不变的情况下,增加新的股东。
投入的钱任何人都不能拿走,是要放到企业的。
这时候,企业的整体盘子是增加的。
7、增加授信企业成功挂牌新四板,是一种非常积极的信号。
银行对于这样的企业,是非常愿意增加授信并提供贷款的,因为他们也面临激烈的竞争,并且以后这种竞争还会加剧。
8、品牌效应挂牌新四板后,就成为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企业会获得一个挂牌代码,还有一个企业简称。
以后企业的很多信息都要公开。
但与此同时,企业的影响和知名度也在不断扩大。
9、规范治理为长远健康持续的发展,需要构建规范的现代化治理结构。
如果企业历史上有不规范的遗留问题,还要进行处理和解决。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潜藏的瑕疵和风险将得到解决,规范的治理结构将得以建立。
等时机成熟,具备IPO条件时,操作起来也将大为轻松。
总体来说,“新四板”市场,是弥补资本市场的空白,通过给一些优秀企业提供融资通道,来帮助更多企业阶段性得上升到更高得资本市场。
企业上“新四板”资本的路径:新四板--新三板-IPO(创业、中小、主板)。

青岛对于企业四板挂牌上市有什么优惠政策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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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评论
郭奎章
发表于 2023-06-25 06:57

回复 成瑶:股权稀释是股权所占比例减少。有两层含义:企业增发股份,导致原股东手里的股份占比降低。二是当公司追加投资时,后期投资者的股票价格低于前期投资者,或者产生配股,前期投资者的股票所包含的资产值就被稀释。

康洁
发表于 2023-04-09 10:46

回复 武夷山:很多股民朋友都会遇到上市发布股票增发的公告,有些小白还不知道股票增发是什么意思,也不清楚增发到底利好,还是利空。这里就给大家来解答一下。在分析之前,大家还是先收取一些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都到这里了,。

冷冷视频
发表于 2023-04-03 07:48

回复 比干:股票增发是上市公司的一种再融资手段,上市公司申请增发,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实施了 。增发分为公开增发和定向增发,公开增发是面向市场的所有投资人发行新的股票,但是老股东有有限购买权,剩余的部分才向其他投资人发行;定向。

何琳
发表于 2023-03-14 18:42

回复 名模春晓:一般情况下股权股份代表的是对公司企业的投票权和分红权,所以股权股份被稀释就意味这两个权利相应减少。当公司企业具有复杂的股权股份结构,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以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股份证。

周文尧
发表于 2023-03-07 19:08

回复 上海餐厅:员工们在加入公司初期,因为心里清楚,公司其实是前途未卜,所以往往要求拿到较高比例的期权补偿。而每一次给新员工发期权,公司创始人和部分老股东的股份就会被稀释。一个简易的稀释案例 例如:甲乙二人建立了企业A,他们两人。

孔艳菲
发表于 2023-03-07 18:21

回复 何启东:认股权证持有者可以按预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其行为的选择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变小。通常称这种情况为股权稀释,即由于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减少的现象称为股权的稀释。由于我国目前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