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交所和深交所交易的股票产生开盘价和收盘价的原则是什么
开盘价又称开市价,是指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开市后的第一笔每股买卖成交价格。
如果开市后一段时间内(通常为半小时)没有买卖或没有成交,则取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当日证券的开盘价。
如果某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则由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中介经纪人根据客户对该证券买卖委托的价格走势提出指导价,促使成交后作为该证券的开盘价。
在无形化交易市场中,如果某种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它的开盘价。
收盘价:沪市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
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深市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
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二、证券单笔申报有最大数量要求吗?
股票、基金、权证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份),债券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张,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5万手。
三、我国证券市场上主板上市规程和条件?中小板上市规程和条件?
上市条件及程序 发行上市条件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主要条件如下: 发行上市程序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颁布的规章等有关规定,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遵循以下程序: 上交所上市协议 公司在股票首次上市之前应当向上证所申请并签署《证券上市协议》,《证券上市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1.股票简称、上市日期、上市数量等基本情况;
2.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和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
3.关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上证所监管的规定;
4.上市费用以及交纳方式;
5.股票暂停、终止上市和终止上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等相关事项;
6.其他有关内容。
股票上市费用 1.股票上市初费按上市总面额的万分之三缴纳,最多不超过3万元;
上市月费为上市总面额的十万分之一,最多不超过500元/月。
2.人民币特种股票的上市初费按其发行总股本的千分之一计算,并按照人民币与美元的汇兑比率折合为美元,最高不超过5000美元;
上市月费为50美元/月。
四、请问IPO的流程是什么。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要求是什么。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区别是什么。
自己百度一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主板,主要是大型企业,以传统行业为主,突出业绩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主要是中小型企业,以两高六新行业为主,突出业绩增长
五、新股申购的具体流程,规则是什么?
你好,以下是新股申购的具体流程;
一、关于开户。
包括股东帐户和资金帐户,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在申购前必须先开户,沪市新股申购的证券帐户卡必须办理好指定交易,并在开户的证券部营业部存入足额的资金用以申购。
二、关于申购数量的规定。
交易所对申购新股的每个帐户申购数量是有限制的。
首先,申报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者其整数倍;
其次申购有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委托时不能低于下限,也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视为无效委托。
三、关于重复申购。
新股申购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有效外,其他均无效。
而且如果投资者误操作而导致新股重复申购,券商会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重复申购部分无效而且不能撤单,这样会造成投资者资金当天不能使用,只有等到当天收盘后,交易所将其作为无效委托处理,资金第二天回到投资者帐户内,投资者才能使用。
四、新股申购配号的确认。
投资者在办理完新股申购手续后得到的合同号不是配号,第二天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也不是配号,只有在新股发行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办理交割手续时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才是新股配号。
投资者要查询新股配号,可以在T+3日到券商处打印交割单,券商也会在该日将所有投资者的新股配号打印出来张贴在营业部的大厅内,投资者可以进行查对。
一部分券商还开通了电话查询配号的服务,投资者也可通过电话委托在查询新股配号一栏中进行查询。
另外,上交所和深交所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新股申购查询声讯电话服务,沪市查询电话为021-16893006,深市查询电话为0755-2288800。
新股配号是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号码不间断。
每个股票帐户在交割时只打印一个申购配号,同时打印有效申购股数,例如,交割配号为10003502,有效申购股数为5000股,则该帐户全部申购配号为5个,依次为10003502,10003503,10003504,10003505,10003506。
五、申购新股资金冻结时间。
根据新股申购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的申购款于T+4日返还其资金帐户,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于申购新股后的第四个交易日使用该笔资金。
六、如何确认自己是否中签。
投资者在T+3日得到自己的配号之后,可以在T+4日查询证监会指定报刊上由主承销商刊登的中签号码,如果自己配号的后几位与中签号码相同,则为中签,不同则未中,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00股新股。
另外,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在T+4日解冻,投资者也可以在该日直接查询自己帐户内的解冻后的资金是否有减少或者查询股份余额是否有所申购的新股,以此来确定自己是否中签。
七、新股申购T+4日交割单显示“卖出”。
申购新股后T+1日券商打印的是“买入”交割单,T+4日券商将资金返回投资者帐户交割单打印的是“卖出”申购款,如申购成功则打印“买入”某股票1000股,这里的“卖出”申购款与通常的股票买卖含义不同,它是交易所统一规定的返还投资者申购余款的一种形式。
例如,某投资者申购新股5000股,中签1000股,则在T+4日交割单上显示“卖出5000股”和“买入1000股”。
六、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区别
主要是盈利的要求不一样。
创业板是3000千万,深交所是5000千万。
七、开盘前申报购买股票是按时间先后排序吗
价格优先,价格相同的时间优先,买方出的价格最高的可优先成交,卖方出的价格最低的可以优先成交。
但是出价不得超过上一日收盘价的正负10%,如果超过,出价无效
八、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IPO时的要求有什么区别吗?
深交所和上交所在上市公司规模上有划分,大型企业(主要指发行股票超过1亿股)一般在沪市主板上市,所以深交所的000开头的股票(原来两个交易所没有做市场划分的时候深交所也发行大型企业)近几年就很少有新股了,基本上主板都是60打头的了。
资质要求很难说谁更严格,具体条件不一样。
主板和中小板主要是企业规模有差异,理论上说,创业板上市公司比中小板规模更小,但创新性和成长更性强。
规模越小的企业审核越严,因为抗风险能力较差。
九、创业板的股票交易有那些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规则(送审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第二节交易席位 第三节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第五节交易主体 第三章证券买卖 第一节交易单位、报价单位 第二节价格涨跌幅限制 第三节委托 第四节申报 第五节竞价与成交 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项 第一节开盘与收盘 第二节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 第三节除权除息 第四节大宗交易 第五章交易信息 第一节交易信息管理权 第二节行情揭示 第三节股价指数 第四节公开信息制度 第六章交易异常情况 第七章交易纠纷 第八章交易费用 第九章罚则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规范创业板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国 务院关于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决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1.2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本所" 创业板上市证券(以下简称"证券 ")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创业板上市债券和债券回购的交易规则,本所另行规定。
1.3创业板市场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4创业板市场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交易场所 2.1.1创业板交易场所,由交易主机、交易席位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组成。
2.1.2交易主机接受申报指令进行撮合,并将成交结果发送给会员。
第二节交易席位 2.2.1交易席位 以下简称"席位" 是会员在本所进行证券交易的通道。
2.2.2席位的交易品种和买卖权限由本所规定。
2.2.3每个席位应当具备至少一种通信备份手段,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
2.2.4会员在本所办理席位开通手续后,方能进行证券交易。
2.2.5经本所同意,席位可以在会员之间转让。
未经本所许可,禁止会员将席位以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使用。
2.2.6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创业板专用席位。
专用席位只能由持有人自用,不得用于代理其他投资者买卖证券。
专用席位持有人应当遵守本规则关于会员的规定。
第三节交易品种 2.3.1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 (一)股票;
(二)投资基金 (三)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 府债券等);
(四)债券回购;
(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可在创业 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第四节交易时间 2.4.1创业板市场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每交易日上午9 00至9 25为集合竞价时间;
上午9 30至11 30,下午 1 00至3 00为连续竞价时间。
遇国家法定假日及本所公告的休市时间,创业板市场休市。
本所认为必要时,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变更创业板市场交易时间。
2.4.2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第五节交易主体 2.5.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帐户》的自然人、法人及证券投资基 金,可以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
2.5.2会员应当根据证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在创业板市场从事证券代理 买卖业务或证券自营买卖业务。
2.5.3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交易,应当委托会员代理。
2.5.4本所可以依法限制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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