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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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用户:站哥12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具有公司的一些共性特征,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
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
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
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
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
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 (五)股份转让的自由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
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但由于人合性质,决定了其转让要受到严格限制。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是一回事!1.所谓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是由股东投资组成,股东与其与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与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有限公司的分类:第一,多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第二,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一般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特别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第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第二,人资两合性,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主要表现在公司股东之间,有点类似于合伙第三,封闭性既非公开性,在股东人数上,一般不超过50人第四,设立程序简单,一般来说,只要具备公司法具备的条件,即可申请开户第五,股东对公司活动存在积及参与第六,组织机构灵活,对于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或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第七,规模具体升缩性,可大可小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与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与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第一,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性公司,构成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基础的是公司的资本,而非股东的人生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权与所持股份相一致,一股一权,数股数权第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则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机关的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2,折合的股份总额,应相对于公司净资产额,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目前股份值,应当依照商法有关向社会公司募积股份的规定办理3,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继承另外: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一样的,就是公司以它的注册资本承担有限的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但公司经营亏了200万(那钱是银行借的),如果此时公司破产了,公司承担100万的还款就行了,剩下的是银行经营失误。
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份制的,即由5到50个人合股成立的公司,其它就有限公司一样
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最直接的区别是什么?
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和市场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盈亏自负的经营机制。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1.股东的数量不同。
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
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
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
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
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四、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
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募集资金;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五、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有:(1)股东人数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三种。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
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二个以下五个以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
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
(3)认缴方式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可以分期缴付,必须一次性缴足;
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除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其他公司必须在两年内到位;
股份有限公司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募集设立的不可以。
(4)法人治理结构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设董事会的,可以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至二名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且董事会人数为五人至十九人。
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作者:卫新链接:*s://*zhihu*/question/21921556/answer/20054873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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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在规模、设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适合不同需求的投资者。
在选择公司形式时,应考虑发起人的财产能力、经营能力、长远需求。
总体特点上,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规模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护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是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结合,公司运营上具有灵活性,其设立、运作步骤简单;
股份有限公司则规模庞大,公众性强,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往往股东人数众多,公司的决策也按持股票数量掌握话语权,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出于保护公众的目的,无论从设立条件还是设立程序上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都更严格、更复杂。
两种公司形式具体差异表现在: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2、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
设立流程为 :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3、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4、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
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
5、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6、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
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7、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
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七、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一、人合还是资合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
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
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
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
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
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四、募股集资是公开还是封闭。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为出资人所发的出资证明亦不同于股票,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转让。
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无须向社会公开。
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资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是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招股公开,财务经营状况亦公开。
五、股份转让的自由度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
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但由于人合性质,决定了其转让要受到严格限制。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
这种在经济上代表一定价值,在法律上体现一定资格和权利义务的有价 证券,一般地说,与持有者人身并无特定联系,法律允许其自由转让,这就必然加强股份有限公司的活跃性和竞争性,同时也必然招致其盲目性和投机性。
设立的宽严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因其经济地位和组织、活动的特性,使得国家必须以法律手段对之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其设立规定了一系列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有限责任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还因其封闭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有的可以简化,并有一定的任意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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