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可以享受什么权利?
在交易所买股票,也是那个公司的股东,有分红的权利,有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
但实际上,散户个人买的比例很小,是不可能控股的,参与管理只是一个空名。
分红,也要有红可分。
二、股票所代表的权利
每一股同类型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
(4)剩余资产分配权。
(2)利润分配权,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
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进行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表决权和选举权。
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
(3)优先认股权。
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1)公司决策参与权,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
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即“同股同权”。
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1)优先分配权。
在公司分配利润时,并有建议权 股票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凭证。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代表着其持有人(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
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二、优先股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
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
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分类: 一、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
三、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这是一种综合权利,其中首要的是什么?
应该是收益权,即公司赚钱后,股东按持股比例有相应的财产权利。
四、股民有哪些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知情权、查账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与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等。
3、请求法院撤销权 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权 (有限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时,(股份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5、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权 (有限公司)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份公司)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6、请求回购权 股东会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7、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优先股股东除外) 8、股利分配权 9、公司发行新股的认股权 10、以股东名义起诉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他人损害公司利益时,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的起诉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时的利益以自己名义的起诉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时的起诉权。
11、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权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2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13、公司终止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此外,股民还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五、股票所代表的权利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
普通股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
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公司决策参与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
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
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
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
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
优先股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有两种权利:(1)优先分配权。
在公司分配利润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但是享受固定金额的股利,即优先股的股利是相对固定的。
(例:如果公司不对优先股股东进行股利分配,则不能对普通股股东进行股利分配。
因为优先股股东优先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
)(2)优先求偿权。
若公司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注:当公司决定连续几年不分配股利时,优先股股东可以进入股东大会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保护他们自己的权利。
后配股后配股是在利益或利息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时比普通股处于劣势的股票,一般是在普通股分配之后,对剩余利益进行再分配。
如果公司的盈利巨大,后配股的发行数量又很有限,则购买后配股的股东可以取得很高的收益。
发行后配股,一般所筹措的资金不能立即产生收益,投资者的范围又受限制,因此利用率不高。
后配股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发行: (1)公司为筹措扩充设备资金而发行新股票时,为了不减少对旧股的分红,在新设备正式投用前,将新股票作后配股发行;
(2)企业兼并时,为调整合并比例,向被兼并企业的股东交付一部分后配股;
(3)在有政府投资的公司里,私人持有的股票股息达到一定水平之前,把政府持有的股票作为后配股。
垃圾股 经营亏损或违规的公司的股票。
绩优股 公司经营很好,业绩很好,每股收益0.5元以上. 蓝筹股 股票市场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
六、股票按股东的权益分为
投资股票即代表成为公司的股东。
股东可享有以下的权利: 一、盈余分配权 二、剩余资产分配权 三、优先认股权 四、出席会议权 五、检查帐务权 六、须承担经营的风险 股东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作为股东是公司的部分所有者,为使公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章程的约束下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承担经营风险、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一旦公司经营亏损或宣告破产,应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责任 三、承受股本的非返还性义务,股本作为公司经营的资本金需要长期使用下去,只要公司不解散不倒闭,股本永远存在于公司中。
七、股票按股东的权益分为
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普通股票,他们主要的权利: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这是一种综合权利,其中首要的是可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
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这个权利表现在:(1)普通股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2)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优先股股票所谓优先股股票是指持有该种股票股东的权益要受一定的限制。
优先股股票的发行一般是股份公司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和需要,且在票面上要注明“优先股”字样。
优先股股东的特别权利就是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
八、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答:股东有以下权利: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依政府规范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
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会议报告、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按其股份取得股利;
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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