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税法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1.凡书立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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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为什么是逾期申报印花税--借款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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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什么是贷款印花税?为什么要叫印花税呢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税法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   1.凡书立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的,以立合同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2.凡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以立据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3.凡建立营业账簿的,以立账簿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4.凡领受权利许可证照的,以领受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二)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例举的各种凭证。
    具体包括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凭证。
      (三)印花税的纳税方法   印花税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的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通常简称贴花)的缴纳方法。
      具体贴花时间,根据凭证种类确定。
    各种合同应当于合同正式签订时贴花;
    对各种产权转移书据应当于书据时贴花;
    对各种营业账簿应当于账簿启用时贴花;
    对各种权利、许可证照应当于证照领受时贴花。
      为了简化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指一份凭证的应纳税额超过500元者)或者同一种类凭证使用数量较多需频繁贴花的,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定期汇总缴纳的方法。
    汇总缴纳的具体期限和限额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四)印花税的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主要适用于权利许可证照和其他账簿,其他则一律采用比例税率。
    权利许可证照和其他账簿都按每件5元贴花;
    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合同所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资金账簿按凭证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租赁合同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一贴花,借款合同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什么是贷款印花税?为什么要叫印花税呢


    二、借款合同是否要交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规定,贴花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订立的借款合同。
    非金融组织、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应税合同范围,暂不贴花。

    借款合同是否要交印花税?


    三、关于借款合同印花税

    云掌财经: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关于借款合同印花税


    四、银行借款合同印花税

    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银行借款合同印花税


    五、企业向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交不交印花税

    企业向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也应该按照印花税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依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企业向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交不交印花税


    六、借款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借款合同以借款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具体规定 (1)关于以填开借据方式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贴花问题。
    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凡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借据所载借款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2)关于对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
    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
    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
    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国税地(1988)30号) (3)关于对抵押贷款合同的贴花问题。
    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与贷款方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属于资金信贷业务,借贷双方应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因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4)关于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贴花问题 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
    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5)关于借款合同中既有应税金额又有免税金额的计税贴花问题。
    有些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中既有应免税的金额,也有应纳税的金额。
    对这类“混合”借款合同,凡合同中能划分免税金额与应税金额的,只就应税金额计税贴花;
    不能划分清楚的,应按借款总金额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6)关于对借款方与银团“多头”签订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 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
    对这类借款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7)关于对基建贷款中,先签订分合同,后签订总合同的贴花问题。
    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分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中包括各分合同的借款金额。
    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国税地(1988)30号)

    借款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七、为什么借款合同一定要缴纳印花税

    云掌财经: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为什么借款合同一定要缴纳印花税


    八、借款合同是否要交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规定,贴花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订立的借款合同。
    非金融组织、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应税合同范围,暂不贴花。

    借款合同是否要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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