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控股人和实际控制人
应该还是有所区别的。
我们可以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来讨论,毕竟这个有相关法规明确规定。
就上市公司而言,其实际控股人通常是持有股份最大的股东,但也有可能某公司或某人通过关联企业或控制下的企业合计持有股份最大,这样该公司或个人就是实际控股人。
而实际控制人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收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对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一)在一个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
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二)能够行使、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的;
(三)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的;
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四)通过行使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由以上可以发现,某公司或个人即使不是实际控股股东,即他以及其关联企业拥有的股权并不占控股地位,但如果他能够以受托表决权形式获取足够多的表决权,也能对公司起到实质性控制,成为实际控制人。
举个在国内可能出现的例子: 某人A拥有核心技术和管理能力,引进资金方B以及其他股东共同组建C公司,其中A持有30%股权,B持有55%股权,其他股权由其余小股东持有。
C公司筹建后,A与B签署协议,约定B将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表决权过渡给A,B只享有对C公司的收益权。
这样,对于C公司而言,B是其实际控股人;
而A成为其实际控制人。
在国外,这种实际控股人和实际控制人分离情况可能会更常见些。
因为有些国家的股权可以区分内含表决权股权和不含表决权股权。
那些持有不含表决权股权的股东可能成为实际控股人,但真正的实际控制人是持有最大表决权的股东。
这是家族型企业快速融资发展又不失去对企业控制的一种重要模式。

二、急问: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可否为实际控制人的直系亲属
2022年第四次保代培训中:4、家族企业的董事、高管不能主要由家族成员担任,监事不能由家族成员担任,董事、高管不能任监事,如果公司的核心岗位、中层都被家族成员控制,不合适。
可以参考一下。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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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后可以只认定一人为实际控制人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据此,一些上市公司股东提出,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因此,只有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时才会造成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和构成一致行动,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时,会造成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减少,不构成一致行动。

四、生产聚丙烯 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a股市场里生产聚丙烯的上市公司有3家公司:1、000627天茂集团:天茂集团是一家拥有新能源化工、医药化工和金融保险业为主的上市公司,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湖北省博士后产业基地。
主要产品有二甲醚、甲醇、聚丙烯、布洛芬。
目前中南地区最大的能源化工生产基地。
布洛芬原料药生产和销售规模位居世界第三和国内第一,是国内唯一通过欧洲cos认证和美国fda现场检查的企业;
国内最大的皂素生产和供应商;
全部制剂药生产车间都通过了gmp认证;
磷酸氟达拉滨、盐酸格拉司琼、米力农、氟马西尼等原料药通过了美国fda认证;
武汉药物公司的化学实验室可同时进行五个以上药物的研究和六个公斤级化合物的生产。
2、601208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容器用聚丙烯薄膜的企业。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电工聚酯薄膜、电工聚丙烯薄膜、电工云母带、电工柔软复合绝缘材料、电工层(模)压制品、绝缘油漆及树脂、无卤阻燃片材、电工非织布和电工塑料等。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获国家科技部批准组建国内唯一的国家绝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主导产品取得美国ul实验室安全认证,并通过sgs测试,符合欧盟rohs、reach环保要求。
公司生产的“无卤阻燃树脂d125”产品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公司生产的“东方”牌电容器用聚丙烯薄膜和电工聚酯薄膜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四川名牌产品”。
3、000637茂化实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石油化工为主的企业。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聚丙烯、液化气、烃推进剂、新型液化气、润滑油、石油制成品、塑料产品等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塑料加工等。

五、关于实际控制人的问题
应该是可以算作这种情况,不过需要 有相关的证据(公司间来往的文件等) 可能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认定,因此不 是很简单的事。

六、大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导致二股东变成实际控制人,这种实际控制人变更是否需要上报证监会批准?
需要。
首先必须通过工商局的更名申请,然后再通过证监会的申请批准、原因很简单,由于该公司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由证监会统一管理。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
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

七、公司没有实名认证会被罚款吗
实际控制人深陷经济纠纷要看具体情况,凡是与公司利益有关的必须公告。

八、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打新股会违规吗
不会

九、改革开放后首次发行的股票公司是哪个
在电脑炒股软件中可以查看上市时间,时间久可以看出哪个公司最早。
祝投资顺利赚大钱。

参考文档
下载:上市公司无实控人会怎么样.pdf《股票通常会跌多久》《股票持有多久合适》《买到手股票多久可以卖》《买股票要多久才能买到》《股票abc调整一般调整多久》下载:上市公司无实控人会怎么样.doc更多关于《上市公司无实控人会怎么样》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tore/64264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