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那些?
《证券法》禁止的交易行为 1.内幕交易行为。
内幕交易行为又称内线交易或知情交易,是指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自己买卖证券,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买卖证券,从中牟利或者避免损失的行为。
内幕交易行为必然会损害证券市场的秩序,因此《证券法》明文规定禁止这种行为。
2.操纵市场行为。
操纵市场又称草丛行情,是指操纵人利用掌握的资金、信息等优势,采用不正当手段,人为的制造证券行情,操纵或影响证券市场价格,以诱导证券投资者盲目进行证券买卖,从而为自己谋取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行为。
操纵市场行为必然会扭曲证券的供求关系,导致市场机制失灵,并会形成垄断,妨碍竞争,同时还会诱发过渡投机,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证券法》严格禁止这种行为。
3.制造虚假信息行为,是指证券市场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作出虚假陈述、信息误导,或者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以影响证券交易的行为。
为了使证券交易能够有序进行,《证券法》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新闻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
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交易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
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上述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做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 4.欺诈客户,是指在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受托人的地位,进行损害投资者利益或者诱使投资者进行证券买卖而从中获利的行为。
欺诈客户必然造成投资者利益的损害,最终将损害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5.其他禁止行为。
在证券交易中,除了不得有上述行为外,《证券法》还规定了其他禁止从事的行为,其中有: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证券;
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
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等。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性的交易,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二、国内上市公司的哪些人限制购买自家公司股票?
不可以买股票,《证券法》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证开户,而且也有监控措施。
但是在我国,实际上很多从业人员在用亲戚朋友的身份证开户的很多。
1.股票交易如果在中国,就是T+1制度。
意思是今日买入的股票要等到明日才可以卖出。
美国实行T+0,意思是前一秒买可以下一秒卖出。
中国股市开盘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早上9点30分到11点30分,下午1点钟到3点钟。
股票交易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实行。
周六周日不能交易。
2.关于股票的转账业务。
卖出股票的现金当日不能拿出来,要等到明日。
但是通过银行存钱进去券商,当日就可以进行买股票的交易。
上述的转账业务只限于银行营业时间和股市开盘时间方可进行。
三、机构买个股有没有量的限制
除了个人/散户,其他在股市上的都可以算作机构。
机构买卖股票是没有限制的,所以当大部分股票在他们手里的时候,确实是想怎么拉就怎么拉,像去年的中国船舶一样,几十块钱拉到300块钱都是小菜一碟。
四、国内上市公司的哪些人限制购买自家公司股票?
《证券法》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
该法第68条规定:下列人员为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一)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发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证券交易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的职责对证券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由于法定职责而参与证券交易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
对于知情人员参与证券交易的问题,《证券法》第67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又第70条规定: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不得买入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五、中介公司有哪些法律限制
为了保证证券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法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买卖股票时,受到两个方面限制: 1.在证券的发行市场上,专为股票发行出具专业报告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即包括对股票发行出具财务会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事务所及其工作人员、为股票发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各类资产评估事务所和评估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为股票发行而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有关法律意见书或者制作有关法律文件的律师事务所以及其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有关股票的买卖。
具体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在承销协议确定的该种股票的承销期内以及该种股票发行的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专业机构不得以其机构名义或法人名义买卖,其工作人员也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假以他人名义进行买卖。
如果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在上述期限买卖该种股票,包括新发行股票或已持有的该种股票,则构成违法行为。
2.在证券二级市场上,专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这是因为,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文件和报告时,或者向社会进行公告时,必须有法定的专业机构为其出具相关的专业报告。
例如,上市公司公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法定的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
这些法定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后至出具的专业报告公开后5日内的这段期间,不得对与其履行职责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股票进行买卖。
专业机构不得以其机构名义或法人名义买卖,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假以他人名义进行买卖。
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买卖该种股票的,即构成违法行为。
六、股票委托买卖有什么规则的?
你好,委托的类型: 1.市价委托。
或称随行就市委托,这种情况下,委托人指示一到达证券公司,经纪人马上按当时最优惠的价格买卖某种股票。
市价委托保证投资者迅速完成一笔股票买卖,但很难保证投资者以较有利的价格完成交易。
如某投资者想买进100股某种股票。
他向证券公司发出市价委托的指示,该股票价格是1股10元,而当指示到达证券交易厅时,该股票价格可能涨也可能跌,因而投资者有可能以不利于自己的价格交易。
这是市价委托的不足之处。
2.限价委托。
这是指委托人要求证券公司按照他规定的价格进行股票买卖。
经纪人在执行委托时,应以最有利于委托人的价格成交,如果是购买限价委托,成交价格应低于或等于委托价;如果是卖出限价委托,成交价格应高于或等于委托价。
这种委托能保证投资者按其自己的意愿进行交易,它的不足之处在于有时执行不了。
因为确定限价委托中的成交价是一项需要很强技术性的工作,如果委托人把成交价定得过高或过低,就很难成交了。
3.停止委托。
即指委托人委托证券公司在某种股票的市场价格涨至某一点(包括以上)或跌至某一点(包括以下)时,即按市场价格为他买进或卖出的委托。
停止委托的优点在于防止或减少损失,有效地把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停止委托又分两种,一种是停止出售委托,一种是停止购进委托。
4.撤销委托,这是指委托人指示经纪人撤销他原来向经纪人订立的限价委托。
通常,撤销委托的原因不外乎以下两个,一是客户不想进行这一股票买卖了;二是客户认为原来所定的限价过高或过低,因而撤销原先限价而设立新的、较而合适的限价委托。
整份委托与零数委托 按交易数量的大小分,交易委托可分为整份委托与零数委托。
整份委托是指以100股为单位的交易委托。
一般情况下,整份指100股。
零数委托中,零数就是指股票交易中低于单位交易额的零星交易量。
零数委托就是交易数量为零数的委托。
委托人委托证券公司代为买卖股票时。
必须向证券公司准确、明白地指示下列事项: 1.购买股票还是卖出股票; 2.购买股票或卖出股票的数量; 3.股票牌名。
即使是同一公司的上市股票,客户也须明确指定股票牌名。
因为同一公司的股票也可能会有几种牌名; 4.买入或卖出股票的场所,即在哪个场所进行交易;
七、机构卖股票有哪些限制
一次性卖出大于该股流通股的5%,需要进行书面公告,基金仓位不得低于总仓位的百分之60,
八、基金机构买卖股票有哪些规定
哪儿可以找到基金机构买卖股票的规定,有没有规定说基金在当天只能单向买入或者卖出某一只股票,而规定不可以做T+0,从而限制基金机构投机
参考文档
下载:中介机构买卖股票有哪些具体的限制.pdf《股票交易最快多久可以卖出》《一只股票多久才能涨》《股票卖出多久继续买进》《认缴股票股金存多久》《股票要多久才能学会》下载:中介机构买卖股票有哪些具体的限制.doc更多关于《中介机构买卖股票有哪些具体的限制》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tore/6088309.html
陆压
发表于 2023-07-26 23:19回复 雪下思:作为散户 所有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下达交易指令 完全是由你自己控制 不存在任何证券公司的控制。 您说的 银行买卖的 应该是指的三方协议 投资股票都要签署三方协议 一方是您 一方是证券公司 一方是银行 您的钱放在银行...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