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板交易细则
第二章 发行条件第十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二条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第十三条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四条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第十五条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宁德时代千亿估值冲刺创业板,对哪些上市公司有直接利好?
主营锂电池设备的先导智能(300450)、生产锂电池结构件的科达利(002850)、生产三元材料的杉杉股份(600884)、生产电解液的江苏国泰(002091)
三、创业板IPO办法5月1日起实施,会给中国股市带来什么影响?
创业板正式出台后,对股市的直接影响就是分流资金。
对现有二级市场来说,有些冷门品种的股票恐怕更被边缘化。
另外创业板股票门槛较低,这会直接影响那些有壳资源概念股票的存在价值。
四、创业板开始以后该如何操作?有什么具体规定吗?
创业板其实就是为一些无法再二板市场进行交易,或者是相关管理机构认为比较具有潜力的一些高科技企业,说提供的这么一个交易场所!具体操作和普通A股每有什么区别,最大的区别就是你必须去自己开户的证券公司签订一个创业板交易协议。
至于其他风险什么的这个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投资总是有风险的!还有一点就是有潜力的公司,未必就一定会成为有实力的公司!~呵呵
五、深化创业板改革,利好还是利空
“战略新兴产业板”胎死腹中,究竟是利空还是利好?分析人士认为,这对市场是一大利好,首先战略新兴产业板虽然在理论上看似是衔接了主板与创业板之间的中型企业的填补需要,但事实上是否有必要为此单独设立板块值得商榷,本身目前市场上就存在一...
六、投资创业板有什么规定?
主营锂电池设备的先导智能(300450)、生产锂电池结构件的科达利(002850)、生产三元材料的杉杉股份(600884)、生产电解液的江苏国泰(002091)
七、创业板有哪几种股利分配政策
固定或持续增长股利政策 1.分配方案的确定 这一股利政策是将每年发放的股利固定在某一相对稳定的水平上并在较长的时期内不变,只有当公司认为未来盈余会显著地、不可逆转地增长时,才提高年度的股利发放额。
2.采用本政策的理由 固定或持续增长股利政策的主要目的是避免出现由于经营不善而削减股利的情况。
采用这种股利政策的理由在于: (1)稳定的股利向市场传递着公司正常发展的信息,有利于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股票的价格。
(2)稳定的股利额有利于投资者安排股利收入和支出,特别是对那些对股利有着很高依赖性的股东更是如此。
而股利忽高忽低的股票,则不会受这些股东的欢迎,股票价格会因此而下降。
(3)稳定的 股利政策可能会不符合剩余股利理论,但考虑到股票市场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股东的心理状态和其他要求,因此为了使股利维持在稳定的水平上,即使推迟某些投资方案或者暂时偏离目标资本结构,也可能要比降低股利或降低股利增长率更为有利。
该股利政策的缺点在于股利的支付与盈余相脱节。
当盈余较低时仍要支付固定的股利,这可能导致资金短缺,财务状况恶化;
同时不能像剩余股利政策那样保持较低的资本成本。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1.分配方案的确定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公司确定一个股利占盈余的比率,长期按此比率支付股利的政策。
在这一股利政策下,每年股利额随公司经营的好坏而上下波动,获得较多盈余的年份股利额高,获得盈余少的年份股利额就低。
2.采用本政策的理由 主张实行固定股利支付率的人认为,这样做能使股利与公司盈余紧密地配合,以体现多赢多分、少盈少分、无盈不分的原则,才算真正公平地对待了每一位股东。
但是,在这种政策下各年的股利变动较大,极易造成公司不稳定的感觉,对于稳定股票价格不利。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1.分配方案的确定 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公司一般情况下每年只支付固定的、数额较低的股利,在盈余多的年份,再根据实际情况向股东发放额外股利。
但额外股利并不固定化,不意味着公司永久地提高了规定的股利率。
2.采用本政策的理由 (1)这种股利政策使公司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当公司盈余较少或投资需用较多资金时,可维持设定的较低但正常的股利,股东不会有股利跌落感;
而当盈余有较大幅度增加时,则可适度增发股利,把经济繁荣的部分利益分配给股东,使他们增强对公司的信心,这有利于稳定股票的价格。
(2)这种股利政策可使那些依靠股利度日的股东每年至少可以得到虽然较低但比较稳定的股利收入,从而吸引住这部分股东。
八、投资创业板有什么规定?
《实施办法》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交易经验的具体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的账户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对于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现场与其书面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并要求投资者抄录一段声明。
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应见证投资者签署并签字确认。
风险揭示书签署两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可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目的并不是要限制某一类投资者投资于创业板企业的权利,而是希望通过适当的程序和要求,使投资者能够真正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具有一定交易经验的投资者,其对市场风险的认知程度总体上会高于新入市的投资者。
特别是从2007年以来,证券市场经历了一轮比较完整的市场周期,经历过此轮周期的投资者大多数具有或即将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对市场风险有较为深刻的感受,其相关投资决策会相对审慎。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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