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三板市场分层,包括分层标准、制度供给等有什么不足的地方
新三板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
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
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满足上述规定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
或者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完备;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 。
申请挂牌公司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挂牌时直接进入创新层:(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二)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
挂牌时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三)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中包括不少于6家做市商,按发行价格计算的公司市值不少于6亿元,且融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最近一期期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满足上述规定进入创新层的申请挂牌公司,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申请挂牌即采用做市转让方式。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完备;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最近12个月不存在以下情形: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采取行政处罚,或者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第八条第二项规定进入创新层的申请挂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新三板重磅改革方案敲定引入集合竞价是真的吗?
新三板分层后首次集中大规模推出改革政策。
12月22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召开的“分层与交易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新三板新一轮集中改革主要涉及优化分层制度;
涵盖引入集合竞价、优化协议转让(俗称盘后大宗交易)、巩固做市转让的交易制度供给与改革;
实施创新层企业与基础层企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
了解到,证监会此前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提出了“以市场分层为抓手,统筹推进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等各方面改革”的总体思路。
全国股转系统总经理李明在现场表示,此次分层制度的修改完善总体思路是,在保持现有市场分层基本架构、基本逻辑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创新层的部分准入和维持标准,促进更多优质企业向创新层聚集,提高创新层公司的公众化水平,为后续改革措施的推出奠定基础。
一是在差异化准入标准中,调减净利润标准,提高营业收入标准,新增竞价市值标准。
二是在共同准入标准中增加“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的要求。
三是着眼于提高创新层公司稳定性,防止“大进大出”,将维持标准改为以合法合规和基本财务要求为主。
此外,考虑到挂牌公司挂牌规范一段时间后再进入创新层较为稳妥,因此删除了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规定。
本次市场分层制度改革,对创新层的维持条件有大幅调整,从以量化的财务标准为主,调整为以合法合规和基本财务要求为主。
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健全、无重大违法违规、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不为负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等。
按照分层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股转系统将于2022年4月30日启动市场分层调整工作。
与分层制度的完善相配套,此次一并推出了差异化交易制度改革。
一是引入集合竞价,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盘中交易方式统一调整为集合竞价,盘中时段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与做市转让两种,供挂牌企业自主选择。
与市场分层配套,对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实施差异化的撮合频次,基础层采取每日收盘时段1次集合竞价,创新层采取每小时撮合1次的集合竞价,每天共5次。
二是优化协议转让。
为满足市场参与人合理的协议转让需求,此次交易制度改革提供了盘后协议转让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两种交易方式。
三是巩固做市转让,并予以适当调整完善。
继续坚持并鼓励做市转让,在完善做市转让收盘价形成机制的同时,协议转让方式一并适用于做市转让的挂牌股票。
除了差异化交易制度之外,此次改革还进一步推进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安排。
在信息披露制度改革方面,此次新制定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在坚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了创新层企业与基础层企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
鉴于创新层公司公众化程度更高,对其信息披露作了从严要求,增加了季度报告、业绩快报、关键事项审计等相关安排。
调整后,创新层公司信息披露强度高于基础层公司,但与上市公司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异。
而基础层公司继续执行现有信息披露规则,但对其中要求过严、明显不合理的个别规定作出了修改。
李明强调,此次统筹推出的市场分层、交易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差异化安排,是中国资本市场建设的全新探索,为后续改革措施的推出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三、新三板公司治理的15项制度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相关规定,新三板公司管理机制必须符合以下几点: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一)公司治理机制健全,是指公司按规定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制定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并能证明有效运行,保护股东权益。
1.公司依法建立“三会一层”,并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规定建立公司治理制度。
2.公司“三会一层”应按照公司治理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在报告期内的有限公司阶段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3.公司董事会应对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二)合法合规经营,是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公司最近 24 个月内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是指经济管理部门对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
(2)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指,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但处罚机关依法认定不属于的除外;
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的行为,除主办券商和律师能依法合理说明或处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都视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刑事处罚;
(2)受到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的界定参照前述规定;
(3)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和遵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不应存在最近 24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应存在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如有,应在申请挂牌前予以归还或规范。
(四)公司应设有独立财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能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新三板交易制度是什么?
新三板的交易好像需要委托券商带来,采用t+ 的形式。
你可以到这个微博看看:FZ新三板上市快车,这个微博里有不少新三板信息。
五、新三板转创业板的条件需要什么
新三板转板就是可以转到一板和二板市场。
新三板引入转板制度,挂牌企业达到一定标准即可转板,经过公开发行审核和新股发行上市两个程序,成为上市公司。
新三板转板的条件:1)新三板挂牌企业要达到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2)需要有一个合理的机制以及一套规范的制度安排。
3)新三板的健康发展。
4)防止监管套利的制度和措施的完备。
六、新三板转板条件有哪些
新三板转板就是可以转到一板和二板市场。
新三板引入转板制度,挂牌企业达到一定标准即可转板,经过公开发行审核和新股发行上市两个程序,成为上市公司。
新三板转板的条件:1)新三板挂牌企业要达到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2)需要有一个合理的机制以及一套规范的制度安排。
3)新三板的健康发展。
4)防止监管套利的制度和措施的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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