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人欠我十万,他目前打工,没财产,起诉他有用吗?被法院拉黑的话有用吗?起诉费是多少
看是不是真没有财产,如果有影藏的话可以起诉,不然的话起诉了也收不回
二、证券公司应赔偿股民多少损失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民炒股的赔和赚都是股民自身操作行为,自应承担风险,证券公司不应赔偿股民任何损失,当然如果证券公司有跟股民的签约合同约定则另当别论。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费用是多少
最好是找个律师,第一次离婚起诉的庭审笔录是记录在案的,直接当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证据,如果回答不好回影响第二次开庭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
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其一是民政部门的协议离婚,其二是通过诉讼而离婚。
协议离婚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而陷入僵局。
比如说:双方不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等在短时间内达成共识,那么就必然会造成离婚不成。
而一次又一次地协商也可能会造成双方或一方精疲力竭,甚至几近崩溃。
有的虽然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一方均作出了巨大的让步,但另一方就是仍然不同意离婚。
这样一来,婚仍然是离不成。
因此离婚的期限恐怕就无底线了。
如果有一方故意回避离婚,另一方也就只有选择起诉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无论有没有证据,只要一方坚持起诉离婚,法院最终都会准予离婚的。
即使找不着对方或对方故意不来签字,法院也可以通过被告缺席程序判决离婚。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离婚案件一般在3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四、请问股票被盗卖应该主张的权利和赔偿有哪些,赔偿应该怎么计算?
如果是记名的股票的话,你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然后申请除权判决,再向公司申请补发。
如果不是记名的就没有办法了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同时应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支付人拒不停止支付的,在判决除权后,支付人仍应承担支付义务,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该票据被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
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
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票据享有权利,申报权利的程序是: 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或在申报期间届满,判决作出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2.利害关系人在向法院主张权利时应向法院出示票据,法院即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查看该票据,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如利害关系人未在判决前申报权利的,可以在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票据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确权。
五、百分十股份法人承担什么样责任?
要看该法人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一般情况就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但是如果有其他严重的行为如抽逃出资等将承担更大的责任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律师。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六、证券赔偿的诉讼方式应怎样确定
呵呵,我觉得应该是基于两点考虑吧:1、证券公开发售并上市流通后,其本身质量,也即证券背后所包含的信息会接受市场验证,一般情况下,如果有虚假陈述或遗漏等,在十二个月内也肯定为市场知晓了。
因此,如果超过了十二个月还未提起诉讼,只能说明你对经过市场验证的证券还是抱有信心的,那么你再提出诉讼时,就不能依据完全信赖的规定了。
这一点是基于市场对信息的披露消化的理论而产生的。
2、和诉讼时效的设计相似,为了维护市场稳定,也促使投资者尽快发现问题并提出诉讼吧,否则天长日久夜长梦多,证据什么的都不好找了。
当然,较于第一点,我觉得这还是其次的。
七、股票索赔计算方法
有很大一部分投资者想当然的认为索赔金额就是账面亏损,其实法律有规定了计算方法,今天教大家快速学会如何计算索赔金额。
首先股票损失认定应当知道几个关键概念: 计算投资差额损失要先确定虚假陈述行为的几个时间点: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
实施日是指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发生虚假陈述之日。
例如超华科技(002288)因虚增2014年的利润,受理法院认定2014年的年报发布日为虚假陈述实施日。
揭露日是指虚假陈述在全国范围发行或者播放的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首次被公开揭露之日。
在俞强律师代理的案件中,我们总结了一下,通常以立案调查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但有些案件也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日认定为揭露日。
基准日是指虚假陈述揭露或者更正后,为将投资人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
基准日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 1、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累计成交量达到其可流通部分100%之日。
但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证券成交量不予计算。
2、按前项规定在开庭审理前尚不能确定的,则以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后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3、已经退出证券交易市场的,以摘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4、已经停止证券交易的,可以停牌日前一交易日为基准日;
恢复交易的,可以本条第1项规定确定基准日。
基准价就是指揭露日至基准日收盘价的平均价。
赔偿的损失由哪些部分组成? 投资人实际损失包括: 1、投资差额损失 2、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 3、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印花税 4、前款所涉资金的利息,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在这四项里,佣金、印花税、活期利息占索赔比例不到0.5%,所以我们重点来看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
只有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的,并且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才具有索赔资格。
具体算法是(买入均价-卖出均价)*可索赔数量=投资差额损失(仅限于揭露日至基准日卖出的情形),如果是实施日至揭露日之间买进,一直到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没有卖的,投资差额损失=(买入价-基准价)*可索赔数量。
八、起诉证券公司胜算多少?
这是证券公司的问题,就算是串线的问题,也是证券公司自己找回来的电信服务商,你是跟证券公司有协议,不是跟电信商有协议,所以证券公司需要对你负责,至于证券要不要电信商赔偿那是他自己的事!你先打证监会的电话投诉证券公司,如果没有结果的话就起诉他们,一定赢的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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