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指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造成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相悖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
房地产开发经营从获得土地、动迁、市政配套到工程的设计、施工、销售及物业管理,投资周期长,涉及的规则浩繁,程序复杂,房地产企业面临各种法律风险在所难免。
房地产企业的风险主要有:一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风险;
二是项目开发的法律风险;
三是市场风险;
四是不可抗力的风险。
在这四个风险中,法律风险是最容易控制和防范的,也是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而其它三个风险都是企业无法控制的,只能作事先预测尽可能地避免它发生。
而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一)土地受让阶段的风险,主要因土地受让等引起的纠纷;
(二)成立项目公司阶段,因双方、三方甚至多方联建、合作产生的纠纷;
(三)房屋拆迁阶段,主要与被拆迁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四)前期开发阶段,与建设承包商产生的纠纷、因规划、设计、公摊面积等引发的纠纷以及因项目抵押引起的法律风险;
(五)房屋销售阶段,主要有因认购、预付款发生的纠纷、房款按揭还贷纠纷;
(六)接管验收及收楼后后期管理期间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不符合收楼条件引起的纠纷、延期办理产权证引起的纠纷、因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与建设公司工程保修发生的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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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公司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及相关政策法律依据是什么
主要是资产评估法和国有资产评估法
三、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哪些?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情况基本分析。
市场法是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收益法是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是国际公认的三大价值评估方法,也是我国价值评估理论和实践中普遍认可、采用的评估方法。
就方法本身而言,并无哪种方法有绝对的优势,就具体的评估项目而言,由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不同,要恰当地选择一种或多种评估方法。
因为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给市场交易或管理决策提供标准或参考。
评估价值的公允性、客观性都是非常重要的。
四、企业价值评估
1、必要报酬率:3.25%+0.9×5%=7.75%每股价值:1.28×(1+5%)/(7.75%-5%)=48.87元2、2001-2005年股利支付率:0.72/2.5=28.8%2001-2005年的必要报酬率:3.25%+1.42×5%=10.35%2006年及以后的必要报酬率:3.25%+1.1×5%=8.75%2001-2005年股利支付率:0.72/2.5=28.8%2001年股利:0.72×(1+15%)=0.83现值:0.83/(1+10.35%)=0.75元2002年股利:0.83×(1+15%)=0.95现值:0.95/(1+10.35%)^2=0.78元2003年股利:0.95×(1+15%)=1.09现值:1.09/(1+10.35%)^3=0.81元2004年股利:1.09×(1+15%)=1.25现值:1.25/(1+10.35%)^4=0.84元2005年股利:1.25×(1+15%)=1.44现值:1.44/(1+10.35%)^5=0.88元2006年1月1日股票的价值:0.88/28.8%×(1+5%)×70%÷(8.75%-5%)=59.89元现值:59.89/(1+15%)^5=36.6元2001年1月1日股权价值:0.75+0.78+0.81+0.84+0.88+36.6=40.66元
五、房地产评估企业所面临的有哪些法律风险
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指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造成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相悖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
房地产开发经营从获得土地、动迁、市政配套到工程的设计、施工、销售及物业管理,投资周期长,涉及的规则浩繁,程序复杂,房地产企业面临各种法律风险在所难免。
房地产企业的风险主要有:一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风险;
二是项目开发的法律风险;
三是市场风险;
四是不可抗力的风险。
在这四个风险中,法律风险是最容易控制和防范的,也是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而其它三个风险都是企业无法控制的,只能作事先预测尽可能地避免它发生。
而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一)土地受让阶段的风险,主要因土地受让等引起的纠纷;
(二)成立项目公司阶段,因双方、三方甚至多方联建、合作产生的纠纷;
(三)房屋拆迁阶段,主要与被拆迁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四)前期开发阶段,与建设承包商产生的纠纷、因规划、设计、公摊面积等引发的纠纷以及因项目抵押引起的法律风险;
(五)房屋销售阶段,主要有因认购、预付款发生的纠纷、房款按揭还贷纠纷;
(六)接管验收及收楼后后期管理期间发生的纠纷,主...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指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造成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相悖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
房地产开发经营从获得土地、动迁、市政配套到工程的设计、施工、销售及物业管理,投资周期长,涉及的规则浩繁,程序复杂,房地产企业面临各种法律风险在所难免。
房地产企业的风险主要有:一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风险;
二是项目开发的法律风险;
三是市场风险;
四是不可抗力的风险。
在这四个风险中,法律风险是最容易控制和防范的,也是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而其它三个风险都是企业无法控制的,只能作事先预测尽可能地避免它发生。
而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一)土地受让阶段的风险,主要因土地受让等引起的纠纷;
(二)成立项目公司阶段,因双方、三方甚至多方联建、合作产生的纠纷;
(三)房屋拆迁阶段,主要与被拆迁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四)前期开发阶段,与建设承包商产生的纠纷、因规划、设计、公摊面积等引发的纠纷以及因项目抵押引起的法律风险;
(五)房屋销售阶段,主要有因认购、预付款发生的纠纷、房款按揭还贷纠纷;
(六)接管验收及收楼后后期管理期间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不符合收楼条件引起的纠纷、延期办理产权证引起的纠纷、因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与建设公司工程保修发生的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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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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