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用婚前投资的亏损要不要双方共同承担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无论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还是用共同财产进行股票投资,婚后炒股获得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
但是股市有风险,亏损是大概率事件,如果亏损了怎么办?是否也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呢?目前这个问题的争议很大,法院裁判结果不一,更遗憾的是判决书缺乏判决结果令人信服的说理。
本文作者祝法官认为:一方婚前财产用于买卖股票等投资经营时,在亏损的情况下,如果婚前财产所有人同意或者知悉其婚前财产用于购买股票,则不论实际进行股票操作的是其本人还是另一方,都视为婚前财产所有人默认了股票亏损的风险,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亏损部分应由婚前财产所有方一人承担。

二、股票里的钱是我女儿赔尝的钱,现在要离婚了怎么办?
你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些钱是女儿的钱。
要不这些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找个律师,让律师给你具体分析一下,想想办法

三、客户说之前做股票亏了 不想做了 要怎么办
和客户说,您当时为什么来到股市中的,为什么要折腾,我们要投资保值增值,遇到你后,你就可以让他真正感觉到什么才叫投资股票了,买卖股票不是和买卖彩票一样的。
找到客户的切入点,和需要点,大家都想来赚钱的,这点要强调给客户的

四、婚前财产老公拿来炒股用我可以要回来吗,我要他写证据如果都亏了把他家房子卖了还钱我有效吗?
可以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可以不允许你老公使用,也可以签订协议,如果亏了,房产过户给你。
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提前房产属于你老公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五、在婚姻存续期间,假如我现在一个人借了10万人民币去炒股,亏了,我和老婆准备离婚了,
大额借贷等重大事项,一般是需要经过夫妻协商。
因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可以参看《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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