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肃省印花税核定征收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7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告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经主管地税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主管地税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注明核定征收的方法和税款缴纳期限。
二、印花税是怎样算的,什么时候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 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
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二条 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
3.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
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施行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税总局网站 税 目 税率(税额) 一、购销合同 0.3‰ 二、加工承揽合同 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五、财产租赁合同 1‰ 六、货物运输合同 0.5‰ 七、仓储、保管合同 1‰ 八、借款合同 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 1‰ 十、技术合同 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 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 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1‰赞同7| 评论
三、人类从什么时候开始收第一次税?
一、税法的概念。
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基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
二、税收的本质。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
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
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
三、税收的产生。
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常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
中国的税收是公元前594春秋时代鲁宣公实行“初税亩”从而确立土地私有制时才出现的。
四、税收的作用。
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五、税收制度构成的七个要素 1、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关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征税对象,又称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
3、税率,这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了征税的程度。
税率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与超额累进)和定额税率三种基本形式。
4、纳税环节,是指商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阶段。
5、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主体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间。
一般的按次与按期征收两种。
6、纳税地点,是指缴纳税款的地方。
一般是为纳税人的住所地,也有规定在营业发生地。
7、税收优惠,是指税法对某些特定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免除部分或全部纳税义务的规定。
从目的上讲有照顾性与鼓励性两种。
六、现在的税收分类及税种。
按现在大的分类,主要是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和其他: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5、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6、其他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四、在哪些地方会收印花税?
一般就是指的合同啊,书据啊,凭证啊.帐簿啊,许可证啊等等东西
五、印花税是怎样算的,什么时候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 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
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二条 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
3.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
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施行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税总局网站 税 目 税率(税额) 一、购销合同 0.3‰ 二、加工承揽合同 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五、财产租赁合同 1‰ 六、货物运输合同 0.5‰ 七、仓储、保管合同 1‰ 八、借款合同 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 1‰ 十、技术合同 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 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 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1‰
六、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纳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7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告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经主管地税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主管地税机关核定征收印花税,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注明核定征收的方法和税款缴纳期限。
七、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印花税的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二条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
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三十三条 代售户所售印花税票取得的税款,须专户存储,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结报,或者填开专用缴款书直接向银行缴纳。
不得逾期不缴或者挪作他用。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条 应纳税凭证粘贴印花税票后应即注销。
纳税人有印章的,加盖印章注销;
纳税人没有印章的,可用钢笔(圆珠笔)画几条横线注销。
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
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及印花税票之间的交接处。
第二十一条 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第二十三条 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后,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第二十四条 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
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
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八、中国印花税的征收始于哪个朝代?
中国印花税是仿行西洋税制的第一个税种。
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始,大清帝国拟议和试办印花税二十余载,虽先后印制了日本版和美国版印花税票,也拟定了“印花税则”十五条,但终未能正式实施。
九、湘潭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市内各分局、各县(市)、地税局、涉外分局、市局稽查局: 现将《湖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湘地税发[2004]70号)转发给你们。
同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对管理办法中的第四条规定明确如下: (一)购销合同:工业,按购销金额80%的比例核定;
商品、物资批发业,按购销金额80%的比例核定;
商品批零兼营业(批发零售业务销售金额划分不清的),按购销金额60%的比例核定;
商品零售业按购进金额60%的比例核定;
其他行业,按购销金额(营业收入)40%的比例核定。
(二)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金额100%的比例核定。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勘察、设计费用和收入100%的比例核定。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或工程造价100%的比例核定。
(五)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00%的比例核定。
(六)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和收入80%的比例核定。
(七)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和收入00%的比例核定。
(八)借款合同:按借款合同100%的比例核定。
(九)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金额100%的比例核定。
(十)技术合同:按转让、咨询、服务费金额100%的比例核定。
(十一)产权转移收据:按转让金额100%的比例核定。
参考文档
下载:中国印花税什么时候制定的.pdf《股票是靠什么逻辑来涨跌的》《清华大学数字货币股票是什么》《海正药业这支股票怎么样》下载:中国印花税什么时候制定的.doc更多关于《中国印花税什么时候制定的》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store/51003606.html